Section § 198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官方名称是《劳动所得税抵免信息法案》。

本法案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劳动所得税抵免信息法案》。

Section § 1985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EITC)的设立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工人,减少他们对福利的依赖。然而,许多符合条件的加州居民未能申领这项抵免,错失了大量的经济利益。为此,加州设立了自己的劳动所得税抵免,以进一步支持低收入工人。

该法律旨在通过确保这些家庭获得其应得的联邦和州劳动所得税抵免份额来帮助他们,最终为加州经济注入更多联邦资金。为实现这一目标,州政府将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信息,以便他们可以在报税时申领这些抵免。雇主和州政府机构将通知可能符合劳动所得税抵免条件的人,并告知他们免费报税服务。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如下:
(a)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a) 国会于1975年设立了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EITC),旨在抵消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工资税对工薪贫困家庭的不利影响,并鼓励低收入工人寻求就业而非福利救济。
(b)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b) 由于参与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计划的符合条件的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人数比例相对较低,加州工薪贫困人口有数亿美元的联邦资金未被申领。
(c)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c) 2015年,加利福尼亚州授权设立了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California EITC),以增强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对加州最贫困工薪阶层的减贫效果。
(d)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d) 为了减轻工薪贫困个人和家庭的税收负担,提高工薪贫困个人和家庭的工资和收入,确保加州纳税人获得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计划以及其他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中可用的联邦资金份额,确保加州最贫困的工薪阶层获得额外的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并向加州经济注入额外的联邦资金,州政府应根据第19551.3条的规定,便利向工薪贫困个人和家庭提供有关联邦和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可用性的信息,以便他们可以在其联邦和州所得税申报表中申领这些抵免。
(e)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e) 本法案旨在通过采取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加州居民同时申领联邦和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以及其他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并了解以下免费报税服务,从而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最具成本效益的援助:
(1)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e)(1) 由其雇主提供的通知。
(2)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1(e)(2) 由服务可能符合劳动所得税抵免条件的州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的通知。

Section § 1985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利福尼亚州与失业和税收抵免相关的关键术语。“雇主”是指在加利福尼亚州为员工提供失业保险的任何公司。“雇员”是指受该保险覆盖的任何人。“联邦EITC”和“加利福尼亚州EITC”分别指联邦和州层面的劳动所得税抵免,旨在支持低收入者。

为可能符合税收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服务的州部门和机构包括教育部、就业发展部、医疗保健服务部和社会服务部,每个部门都有特定的计划。“VITA”代表自愿所得税援助,是一项免费的基本报税服务。

“CalFile”是加利福尼亚州居民免费在线申报纳税的计划。任何提及“国内税收法”之处均指《美国法典》及其修订。本节的更新适用于所提及的特定年份(2017年和2024年)要求的通知。

为本部分之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a) “雇主”指根据《失业保险法》规定,受制于并须为其雇员提供失业保险的任何加利福尼亚州雇主。
(b)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b) “雇员”指根据《失业保险法》规定,由其雇主为其提供失业保险的任何人。
(c)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c) “联邦EITC”指《国内税收法》第32条所定义的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
(d)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d) “加利福尼亚州EITC”指第17052条所定义的加利福尼亚州劳动所得税抵免。
(e)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e) “为可能符合自愿所得税援助或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利福尼亚州EITC)条件的人员提供服务的州部门和机构”指以下部门和机构:
(1)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e)(1) 州教育部,涉及免费或减价餐计划以及国家学校午餐计划的信息。
(2)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e)(2) 就业发展部,涉及加利福尼亚州失业保险计划的信息。
(3)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e)(3)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涉及Medi-Cal计划的信息。
(4)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e)(4) 州社会服务部,涉及CalFresh和CalWORKs计划的信息。
(f)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f) “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指旨在减轻低收入家庭贫困和税收负担的州和联邦税收抵免。
(g)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g) “自愿所得税援助”或“(VITA)”指由美国国税局管理并由美国国税局合作伙伴和受训志愿者运营的,针对联邦和州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免费基本所得税申报准备计划。
(h)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h) “CalFile”指特许经营税委员会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直接的在线计划,用于完成和电子申报其州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i)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i)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为本部分之目的,“国内税收法”、“1954年国内税收法”或“1986年国内税收法”指《美国法典》第26篇,包括其所有修订,按第17024.5条(a)款第(1)项所定义的适用纳税年度的指定日期颁布。
(j)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j) 2016年第294章第2节对本条所作的修订,应适用于根据第19853条要求于2017年1月1日或之后提供的通知。
(k)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2(k) 2023年第55章第9节对本条所作的修订,应适用于根据第19853条要求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提供的通知。

Section § 19853

Explanation
雇主必须在发放年度工资汇总(如W-2或1099表)前后,通知雇员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他们还必须在三月发送第二次通知。服务于符合这些抵免资格的州政府机构应每年通知受助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沟通。通知必须直接送达,而不能仅仅是张贴或通过内部邮件发送,尽管鼓励进行额外的张贴。关于通知方式和时间的修订分别从2017年1月1日和2024年1月1日开始适用,而本法律将于2029年1月1日全面生效。
(a)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a)
(1)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a)(1) 雇主应在向任何雇员提供年度工资汇总(包括但不限于W-2表或1099表)之前或之后一周内,或同时,通知所有雇员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VITA、CalFile以及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
(2)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a)(2) 雇主应在根据第 (1) 款通知雇员的同一年三月期间,向所有雇员发送第二次通知。
(b)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b)
(1)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b)(1) 服务于可能有资格获得VITA或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如第19852条 (e) 款所定义)的州政府部门和机构,应在每年一月至三月期间至少一次通知其项目受助人,他们可能有资格获得VITA、CalFile以及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或者,应在通过电话、邮件、电子通信或面对面沟通与受助人进行定期联系时提供两次通知。
(2)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b)(2) 服务于可能有资格获得VITA或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如第19852条 (e) 款所定义)的州政府部门或机构,且不直接与可能有资格获得VITA、CalFile以及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的个人或家庭沟通的,可以通过服务符合条件个人或家庭的机构、地区或受监管实体进行间接沟通。
(3)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b)(3) 服务于可能有资格获得VITA或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EITC和加州EITC,如第19852条 (e) 款所定义)的州政府部门或机构,鼓励开发最有效的方法,向受助人提供关于VITA、CalFile以及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资格的通知,只要该通知包含与第19854条所述通知基本相同的措辞。
(c)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c)
(1)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c)(1) 雇主应通过直接交给雇员或邮寄至雇员最后已知地址的方式,提供 (a) 款所要求的通知。
(2)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c)(2) 雇主制作的任何通知应包含与第19854条所述通知基本相同的措辞。
(3)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c)(3)
(a)Copy 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c)(3)(a) 款第 (2) 项所要求的通知可以电子方式发送。
(d)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d) 雇主不得通过在雇员布告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办公室内部邮件发送的方式履行 (a) 款所要求的通知义务。然而,鼓励使用这些通知方法,以帮助所有雇员了解VITA、CalFile以及州和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包括联邦和加州EITC)的资格。
(e)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e) 2016年法规第294章第3条对本条所作的修订,应适用于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后提供的通知。
(f)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f) 2023年法规第55章第10条对本条所作的修订,应适用于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提供的通知。
(g)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3(g) 本条应于2029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1985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必须以特定方式告知雇员和公共援助受助人联邦和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 (EITC) 的可用性。这些税收抵免旨在帮助低收入个人和家庭,并且不会影响医疗补助、补充保障收入 (SSI) 或补充营养援助计划 (SNAP) 等特定福利的资格。要申请这些抵免,符合条件的个人需要提交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和表格。志愿所得税援助 (VITA) 计划可以提供免费的报税准备服务,加州申报表也可以使用 CalFile 免费进行电子申报。

寄养青年税收抵免专门针对18至25岁之间曾经和现在的寄养青年。关于如何提供此信息的任何修改对2017年1月1日之后的通知生效,新的更新则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a)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a) 根据第19853节要求向雇员和公共援助计划受助人提供的关于联邦和加州EITC可用性的通知,应大致如下所述:
根据您的年收入,您可能符合以下援助的资格:
志愿所得税援助 (VITA) 计划 – VITA是由美国国税局管理并由美国国税局合作伙伴和受过培训的志愿者运营的免费基本所得税申报准备计划,适用于联邦和州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联邦劳动所得税抵免 (联邦 EITC) – 联邦 EITC是针对低收入工薪个人和家庭的可退还抵免。联邦 EITC不会影响某些公共援助福利。此外,联邦 EITC付款通常不用于确定以下项目的资格:
(A)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A) 医疗补助。
(B)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B) 补充保障收入。
(C)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C) 补充营养援助计划。
(D)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D) 低收入住房。
(E)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E)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金。
要获得联邦 EITC,您必须提交联邦纳税申报表并填写 EITC 表格,该表格可在《联邦所得税申报手册》中找到。有关您获得联邦 EITC 和其他联邦反贫困税收抵免资格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irs.gov。
加州劳动所得税抵免 (加州 EITC) 和幼童税收抵免 (YCTC) – 加州 EITC 和 YCTC是针对低收入工薪个人和家庭的可退还抵免。加州 EITC 和 YCTC 类似于联邦 EITC,并且不会影响某些公共援助福利。
寄养青年税收抵免 (FYTC) – FYTC是针对18至25岁之间,在13岁或以上时曾接受寄养的曾经和现在的寄养青年的可退还抵免。FYTC不会影响某些公共援助福利。
要申请加州 EITC,您必须提交加州所得税申报表并填写加州 EITC 表格 (表格 FTB 3514),并将其附在您的纳税申报表上。有关抵免可用性(包括资格要求)或表格问题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ftb.ca.gov 并在搜索框中输入“CalEITC”。
您也有资格使用 VITA 服务免费准备和提交您的联邦和州纳税申报表。有关免费报税服务以及地点和运营时间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ftb.ca.gov 并在搜索框中输入“VITA”。
此外,您可能有资格使用 CalFile 免费直接向特许经营税委员会电子申报您的加州申报表。有关 CalFile 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ftb.ca.gov 并在搜索框中输入“CalFile”。
(b)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b) 2016年法规第294章对本节所作的修订适用于2017年1月1日或之后提供的通知。
(c)CA 税收与征税 Code § 19854(c) 增加本款的法案对本节所作的修订适用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提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