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Section § 8360
本节确立了加州致力于将其电网升级为更智能、更现代的承诺。目标是确保安全、可靠、高效和安全的电力服务,以应对未来的需求。该策略包括利用数字技术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动态优化电网运营,以及整合可再生和分布式能源。
它还包括开发需求侧资源,部署自动化并增强电器操作的智能技术,以及整合先进的储能和电动汽车等高效技术。消费者也将获得控制选项和及时信息。制定电网连接设备之间的通信标准以及识别智能电网采纳障碍是这项政策的关键方面。
Section § 8361
Section § 8362
这项法律规定,截至2010年7月1日,必须与主要的能源组织协商制定一份智能电网推广计划。该计划应符合现有的联邦能源法律以及公认机构设定的标准。此外,该计划应促进设备和服务之间的通信和兼容性,并可让私营公司参与提供智能电网解决方案。目标是使电力系统更高效、更可靠、更具成本效益。法律还明确指出,这项规划不应延迟电力公司已在处理中的任何申请。
Section § 8363
Section § 8364
本节规定,截至2011年7月1日,每家电力公司必须制定并提交一份智能电网计划供审查和批准。但是,如果一家电力公司在其智能电网计划获批之前提交了项目申请,那么对该申请的审查不应因计划尚未批准而被延迟。
Section § 8366
本法律条款旨在部署智能电网技术,以最大化电力用户的利益并最小化其成本。委员会将与多个机构合作,评估智能电网部署对关键举措的影响。这些举措包括引入高级计量系统、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能源效率、更新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通过创新方法满足未来能源需求,以及提升工人安全。
Section § 8368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改变那些服务连接少于10万个的小型电力公司的规定。
Section § 8369
截至2011年7月1日,加州每一个拥有超过100,000个连接的地方公有电力公司,都必须制定一项实施智能电网的计划。该计划应符合美国联邦标准,特别是遵循2007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