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以下各项:
(a)CA 公共事业 Code § 240001(a) 鉴于所有交通发展可用资源的稀缺性,本分部规定的替代融资方法是必要的,用于资助河滨县高速公路、街道、道路和公共交通服务的建设、开发、购置、维护和提供成本,并且这些方法将增加经济机会,促进经济发展,符合公共利益并服务于公共目的,并促进河滨县公民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b)CA 公共事业 Code § 240001(b) 立法机关在本分部立法时的意图是,河滨县应继续根据州交通改善计划获得其公平份额的资金,并应提供激励措施,以奖励而非惩罚那些采取地方销售税措施的县。
(c)CA 公共事业 Code § 240001(c) 允许河滨县选民采纳特定的收入来源并授权河滨县交通委员会新的职责符合公共利益,以便及时实施地方决策,从而改善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