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1
Section § 4451
本节定义了与丙烷配送和安全法规相关的关键术语。“供应商”是指销售和配送丙烷的个人或公司,但不是公共事业机构。“配送系统”是指服务于多个客户的管道网络,例如城市或移动房屋园区中的系统,且不由公共事业机构运营。“运营者”是指移动房屋园区或配送系统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储罐”是储存丙烷的容器。“部门”是指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而“地方执法机构”是指执行安全法规的当地市或县级机构。“联邦法律”涵盖了具体的美国管道安全法案和法规。“丙烷”也称为液化石油气(LPG)。“NFPA 58”是国家丙烷安全标准。“委员会”是指公共事业委员会,“通用指令(GO)112”则概述了公用事业系统的规则,并纳入了联邦法律。“公共场所”是指系统在公共土地下服务两名或以上用户的区域。最后,“信托基金”用于丙烷安全检查。
Section § 4452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在1995年7月1日之前建立一个丙烷配送系统的安全检查和执法计划。目标是确保遵守联邦管道安全标准,并可以选择制定更严格的规则来保护客户的健康和安全。检查员被授权进入物业并检查丙烷系统以及相关文件和设备。
然而,该计划不涵盖某些丙烷用途,例如由单一储罐供气的单一客户、不在公共场所的小型系统(少于10个客户)、休闲车、车用燃料、某些农业或商业用途,以及丙烷气瓶更换。
Section § 4453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必须检查丙烷分销系统以确保安全合规。每个系统都会进行一次现场初次检查,以确定它是否应纳入委员会的安全计划。如果不符合条件,检查就会终止。如果符合,检查将包括审查计划、地图、报告和维护记录。
未来的检查将每七年进行一次,或者如果出现问题则更频繁。如果系统显示合规,它将遵循基于风险的计划;如果不合规,它可能会面临年度审查,直到合规为止。如果检测到丙烷泄漏等安全隐患,并且需要立即纠正,则可以进行频繁检查。
运营方需要协助检查员进行这些检查,包括提供进入权限和必要的记录。阻碍检查员是违法行为,委员会可以因此发出传票。服务于九个以上客户或位于公共场所的系统必须纳入安全计划。
Section § 4454
这项法律要求某些系统运营商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其分销系统的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前一年。具体来说,服务10个或以上单元的系统运营商,或系统位于公共场所的运营商(移动房屋公园除外),必须遵守此规定。移动房屋公园则在提交年度运营许可证申请时一并提交报告。
报告必须使用委员会指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将在征求相关方意见后制定,以确保只收集必要的信息。收到报告后,委员会将审查报告是否存在违反联邦管道安全法律或委员会规定的情况,并可能检查系统以核实其合规性。
Section § 4454.5
这项法律要求配送系统的运营者保存详细记录,包括系统地图、年度报告、泄漏和维修记录以及应急计划。
当配送系统出售或转让时,这些记录必须移交给新的运营者。
如果新的运营者没有从前任运营者那里收到这些记录,或者在本法律生效之前就缺少这些记录,他们将不会受到处罚。
Section § 4455
Section § 4456
如果配气系统发现丙烷泄漏或其他安全隐患,委员会将通知供应商、运营商、客户和地方当局。运营商必须迅速解决问题并从地方机构获得必要的许可证。如果运营商不遵守规定,委员会可以张贴警告标签或停止丙烷供应,直到问题解决。维修费用由运营商承担。
Section § 4457
本法律条款详细规定了对违反特定规定、未能提交所需报告或未能遵守指令的运营商的处罚和执法行动。这些运营商每天可能被罚款高达1,000美元,对于持续的违规行为,最高罚款额为200,000美元。委员会可以对这些违规行为发出传票,特别是当它们对健康和安全构成即时风险时,并且运营商有责任纠正这些问题。传票可以亲自送达或邮寄,其中会详细说明违规行为和纠正的截止日期。运营商可以请求进行非正式会议来对传票提出异议。这些处罚是累加的,但不会取代其他法律制裁,也不会改变运营商对任何潜在民事索赔的责任。
Section § 4458
这项法律要求拥有分销系统的丙烷分销商在购买丙烷时支付一项附加费。这笔费用旨在帮助支付丙烷安全标准检查和执行以及附加费管理本身的成本。这项费用按每个空间或地块收取,每月不得超过25美分,每年收取一次。这些资金将存入一个专门的信托基金用于这些目的,运营商可以将这项附加费转嫁给他们的客户,但不得超过实际的附加费金额。
Section § 4460
Section § 4461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在1996年1月1日之前采纳NFPA 58《液化石油气储存和处理标准》1992年版。该标准旨在取代任何相互冲突的州法规。然而,加州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委员会如果选择,仍然可以制定比NFPA 58更严格的规定。
Section § 4462
Section § 4463
Section § 4464
本节规定,委员会负责通过识别运营商并向其收取附加费来管理一个信托基金。他们可以使用平衡账户来处理每年多收或少收的款项。某些丙烷用途免除附加费收取,包括农业用途、小型商业运营、休闲车、车用燃料、单一客户储罐、小型分配系统和钢瓶交换。
Section § 446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运营者未按要求支付附加费达30天或更长时间,委员会可以根据现有信息估算应缴费用,并对未及时支付的行为加收最高25%的罚款。运营者不能对委员会估算的金额提出异议。
委员会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在法院追讨这些未支付的费用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