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7020

Explanation

本法律在加利福尼亚州设立了高速铁路管理局监察长办公室。

州长从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进行全面搜寻)提名的三名候选人名单中任命监察长,任期四年。这份名单的准备会听取包括立法者和专业组织在内的各方意见。选拔重点在于资格条件,而非政治党派。监察长独立运作,不隶属于任何其他政府机构。

此外,一旦任命,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州长不得将其免职。

(a)Copy 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0(a)
(1)Copy 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0(a)(1) 特此设立高速铁路管理局监察长办公室。
(2)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0(a)(2) 州长应从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提名的三名合格人选中任命高速铁路管理局监察长,任期四年。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应在对合格人选进行全面搜寻后,从候选人库中选出三名合格人选。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提前120天发出通知,说明其正在征求提名申请人,具体方式是在参议院和众议院议事录中发布通知,并在适当的报纸以及全国公认的专业期刊和协会中刊登广告。供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人选名单可由立法机关成员、专业组织、个人及其他实体提交。监察长的选拔应不考虑党派归属,且仅基于其胜任履行高速铁路管理局监察长职责的能力。
(3)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0(a)(3) 立法机关和州长可向联合立法审计委员会提供建议的资格条件,供其在进行提名时考虑。
(b)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0(b) 监察长办公室不应是任何其他政府实体的下属机构。
(c)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0(c) 监察长在任期内不得由州长免职,除非有正当理由。

Section § 187022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监察长应在高速铁路管理局的办公场所或其他适当地点获得合适的办公空间、设备和服务,以供其运作。每年9月1日前,监察长必须向财政部提交其拟议预算。如果财政部做出任何修改,这些修改应在1月10日前向立法机关解释并报告。监察长的薪水应与惩教与康复部的监察长相同。

(a)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2(a) 与高速铁路管理局协调,应在高速铁路管理局的办公室或其他必要设施中向监察长提供适当且充足的办公空间,以及必要的设备、办公用品、维护服务和通讯设施及服务,以供监察长办公室运作所需。
(b)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2(b) 每个财政年度,监察长应在每年9月1日前向财政部提交其办公室的拟议预算。如果财政部对监察长的拟议预算做出任何职位或资金变动,包括但不限于与预算年度和未来年度的总资金额、员工分类、临时职位与永久职位、合同资源以及运营费用和设备相关的修改,财政部应向立法机关两院预算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以及立法分析师办公室提供通知,说明差异并解释差异的原因。此通知应在每年1月10日之前提供。
(c)CA 公共事业 Code § 187022(c) 监察长的年薪应与根据《刑法典》第3部分第7篇第8.2章(第6125条起)设立的惩教与康复部监察长的年薪相同。

Section § 1870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监察长选择和雇用运营办公室所需的员工。监察长必须确保所雇用的员工具备适当的培训和经验,以胜任其工作。

在遵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监察长应选拔、任命和雇用履行办公室职责所需的官员和雇员。在进行这些选拔时,监察长应确保这些官员和雇员具备必要的培训和经验,以使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