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87年法规第1328章第1条设立的半岛走廊研究联合权力委员会,特此更名为半岛铁路交通区,并因此拥有第2章(从第160005条开始)中规定的额外权力。
Chapter 1
Section § 160000
这项法律将半岛走廊研究联合权力委员会的名称改为半岛铁路交通区。它还赋予该区在后续章节中详述的额外权力。
半岛走廊 联合权力委员会 铁路交通区 名称变更 额外权力 半岛铁路 第1328章 1987年法规 公共交通管理局 加州铁路 交通治理 区域交通 交通区权力 第160000条
Section § 160001
本节明确规定,在本分部的语境下,“区”一词特指半岛铁路交通区。
在本分部中,“区”指半岛铁路交通区。
半岛铁路交通区 区域定义 轨道交通 地理名称 半岛交通 交通区 地方政府 铁路运输 公共交通系统 运输区 区域交通 加州公共交通 交通法律定义
Section § 160002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个区域委员会的组成,该委员会由九名成员构成。每位成员由不同的地方政府机构任命。具体来说,旧金山、圣马特奥和圣克拉拉的市政铁路和交通区各任命一名成员。此外,这些地区的监事会、旧金山市长以及圣马特奥县和圣克拉拉县内的市议会共同任命其余成员。
区域委员会应由九名成员组成,任命方式如下:
(a)CA 公共事业 Code § 160002(a) 由旧金山市县运营的市政铁路、圣马特奥县交通区和圣克拉拉县交通区的管理机构应各任命一名成员。
(b)CA 公共事业 Code § 160002(b) 旧金山市县、圣马特奥县和圣克拉拉县的监事会应各任命一名成员。
(c)CA 公共事业 Code § 160002(c) 旧金山市县市长应任命一名成员。
(d)CA 公共事业 Code § 160002(d) 圣马特奥县内各市的市议会应联合任命一名成员。
(e)CA 公共事业 Code § 160002(e) 圣克拉拉县内各市的市议会应联合任命一名成员。
区域委员会任命 市政铁路 旧金山交通 圣马特奥县交通 圣克拉拉县交通 地方政府任命 市长任命 监事会任命 市议会任命 交通区代表 市议会联合任命 县代表 地方交通管理机构 公共交通治理 区域交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