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22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负责区域交通改善的机构与当地城市、县委员会、弗雷斯诺县交通委员会以及交通部合作。他们的目标是争取资金,并确保其计划与影响该县的其他交通项目保持一致。

该机构应与县内各市、监事会、弗雷斯诺县政府委员会以及交通部进行协商,并协调其行动以争取资金,用于完成和改进优先区域交通改善项目,旨在将其计划的改善项目与影响该县的其他交通机构的其他交通改善计划和运营进行整合。

Section § 142201

Explanation
本节要求该机构每年制定并批准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其在改善交通状况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侧重于关键的区域项目和其他地方交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