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2810

Explanation

委员会的理事会每年在首次会议上,会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主席负责主持所有会议,如果主席缺席,则由副主席接替。如果两人都无法履职,出席的成员可以推选其他人临时担任主席,并拥有与主席相同的权力。

委员会理事会应在其首次会议上,此后每年在一月份的首次会议上,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该主席应主持所有会议,并选举一名副主席,该副主席应在主席缺席时主持会议。如果主席和副主席缺席或无法履行职责,出席的成员应通过会议记录中载明的命令,从其成员中选出一人临时担任主席,该临时主席在任职期间应拥有主席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13281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需要制定自己的运作规则,但这些规则必须符合加利福尼亚州法律。

委员会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为其议事程序制定规则。

Section § 132812

Explanation

董事会要开展正式业务,其半数以上的投票成员需要到场。此外,董事会做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获得这些投票成员半数以上的批准。

董事会投票成员的多数构成处理事务和委员会所有正式行为的法定人数。董事会的所有正式行为均需董事会投票成员的多数赞成票。

Section § 132813

Explanation
董事会通过动议、决议或条例来做出决定并表达其行动。

Section § 1328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董事会会议应如何举行。首先,所有董事会会议必须遵守拉尔夫·M·布朗法案的规定,这是一项确保会议公开透明的加州法律。其次,董事会的任何委员会只需遵守布朗法案的特定部分,而无需遵守其余部分。最后,每个董事会委员会都必须至少有三名有表决权的成员。

Section § 13281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董事会的职责,包括批准年度预算和设定员工薪酬。他们还必须制定一份行政法规,详细说明高级职员的职责和任命方式,以及董事会的运作方式。此外,每年需要由外部会计师进行审计。董事会还必须任命一个技术咨询委员会,其成员来自当地公共交通机构、各城市、县政府和交通部。董事会还可以根据需要组建其他咨询委员会。

Section § 1328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关于年度预算公开听证会何时何地举行的通知必须按照特定规则发布。该通知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发布。此外,拟议的预算本身也需要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供公众查阅。

年度预算通过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1条发布,且应在听证会日期前不迟于第15天发布。拟议的年度预算应在听证会前至少15天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