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黄金州能源无需缴纳特许经营税或企业所得税。此外,他们发行的任何债务也不受州所得税的约束。然而,他们使用的财产不享有免税待遇,并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和《收入与税收法典》的特定条款,仍需纳税。

Section § 34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金州能源所欠的任何款项不被视为加州或其地方政府的债务。这意味着州政府不负责偿还,且该债务不影响州的信用。偿还这些债务的资金将仅来自金州能源自身的可用资金。州政府或任何地方政府将无需征税或拨款来支付这些债务。

(a)CA 公共事业 Code § 3442(a) 金州能源债务不应被视为构成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的债务或负债,或州或州任何政治分支机构的信用和信誉担保。
(b)CA 公共事业 Code § 3442(b) 金州能源债务应仅从其可用资金中支付。
(c)CA 公共事业 Code § 3442(c) 债务的发行不应直接、间接或或有地使州或州的任何其他政治分支机构承担征收或抵押任何形式的税收或为偿还该债务而作出任何拨款的义务。

Section § 34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政府法典规定不适用于为金州能源发行的债券或债务。相反,如果符合其客户(缴费人)的最佳利益,金州能源可以选择私营公司来帮助管理这些金融活动。他们可以选择承销商或财务顾问等实体来协助发行债券或其他债务。这些服务的费用可以从这些金融交易产生的收益中支付。

(a)CA 公共事业 Code § 3444(a) 《政府法典》第一编第六部第九章(自第5700条起)不适用于为金州能源的利益或代表金州能源发行的任何债券或其他形式的债务。
(b)CA 公共事业 Code § 3444(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只要金州能源认为这符合其缴费人的最佳利益,其可以行使专属权利选择和聘用,或让任何为其利益或代表其发行债券或其他形式债务的导管发行人选择和聘用私营实体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债券律师、税务律师、信息披露律师、财务顾问、债券保险公司,或为金州能源的利益或代表其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形式债务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其他实体。对任何这些私营实体的支付可以从为金州能源的利益或代表金州能源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形式债务的销售收益中支付。

Section § 3446

Explanation

加州承诺,只要金州能源有欠款,州政府就不会改变或损害该公司履行其与借款人协议的能力。这意味着州政府不会干涉这些贷款人的权利或补救措施。金州能源可以选择将此承诺写入与债务相关的任何文件中。

在金州能源发行或代表其发行的任何债务未偿还期间,加利福尼亚州向任何此类债务的持有人承诺,州政府不会限制或改变金州能源所享有的权利,以履行与此类债务持有人签订的任何贷款协议、租赁或其他合同的条款,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损害这些持有人或相关贷款协议、租赁或合同各方的权利或补救措施。金州能源可将此承诺纳入产生或发行该债务的任何文书或与该债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中,作为一项有利于其持有人的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