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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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阐明了本章中关于苏伊森沼泽的特定术语的含义。它定义了关键术语:“苏伊森沼泽”(如另一法律条款所规定)、“主要管理区”和“苏伊森沼泽保护计划”(均参考其他条款)。它还将“区”确定为苏伊森资源保护区,并将其“董事会”确定为该区的管理机构。“单独所有权”指管理区内的私人土地,而“部门”指渔猎局。

本章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a) “苏伊森沼泽”指第29101条所定义的苏伊森沼泽。
(b)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b) “主要管理区”指第29102条所定义的主要管理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c) “苏伊森沼泽保护计划”指第29113条所确定和定义的计划。
(d)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d) “区”指苏伊森资源保护区。
(e)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e) “董事会”指该区的董事会。
(f)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f) “单独所有权”指主要管理区内单独的私人土地。由同一法律实体拥有的毗连土地构成单一的单独所有权。
(g)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0(g) “部门”指渔猎局。

Section § 99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本章另有明确说明,区域的运作和职能将由本分部的规定来管理。

Section § 99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苏伊森沼泽内私人土地水资源管理的职责和规定。当地行政区负责执行这些法规,这些法规由他们制定,但必须获得旧金山湾保护与发展委员会(SFBCDC)的批准。批准后,行政区官员可以检查私人土地,以核实是否遵守这些规定。如果土地所有者违反规定,首次违规可面临最高500美元的民事罚款,后续违规可面临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这些罚款由索拉诺县地方检察官追缴,所收取的任何款项将由县普通基金和该行政区平分。

(a)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2(a) 该区应负有主要的当地责任,依照第19部(自第29000条起)和《苏伊森沼泽保护计划》,监管和改进苏伊森沼泽主要管理区内私人土地的水资源管理实践。
(b)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2(b) 如果主要管理区内私人土地的水资源管理计划或方案已由该区编制,并经旧金山湾保护与发展委员会批准和认证为第19部第6章(自第29500条起)所要求的当地保护计划的组成部分,则该区应发布法规,要求遵守该计划或方案。
(c)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2(c) 在旧金山湾保护与发展委员会认证该区当地保护计划的组成部分后,董事会或其雇员经董事会五分之四成员投票批准后,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部第13篇(自第1822.50条起)获取检查令,并进入主要管理区内的私人土地,以确定土地所有者是否遵守该区的法规。在确定土地所有者违反法规后,并在书面通知土地所有者后,董事会可以请求索拉诺县地方检察官采取适当行动。
(d)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2(d) 任何人首次违反根据(b)款通过的任何区级法规,应处以不超过五百美元($500)的民事罚款。同一个人再次违反同一区级法规,应处以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的民事罚款。
(e)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2(e) 本条规定的民事罚款应由索拉诺县地方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评估和追回。此类诉讼应优先于日程表上的所有其他民事案件,但法律规定享有同等优先权的案件除外。根据本条收取的任何罚款应支付给索拉诺县司库,并应将一半计入县普通基金,一半计入该区。

Section § 99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主要管理区域内如何提议和设立改进区。即使第9803条另有规定,该提议也可以由多数董事会成员签署的请愿书发起。此后,程序将遵循第9804条至第9821条的指导方针。重要的是,如果拟议区域内超过半数的业主反对设立或反对相关的评估费,那么即使第9817条另有规定,该提议也可以被阻止。

Section § 99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域在获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对同意的业主所拥有的土地征收额外的费用,称为特别评估费,用于改善工程。它可以发行债券来弥补未支付的评估费。这些行动是基于现有的市政改善法律。然而,该区域在雇佣与这些改善工程相关的建设工作时,可以免除公开招标。

区域经业主同意,可根据1913年市政改善法案(《街道和公路法典》第 (Division 12) 部分(自第 (Section 10000) 条起))或1911年改善法案(《街道和公路法典》第 (Division 7) 部分(自第 (Section 5000) 条起))对区域内同意业主的土地征收特别评估费,并根据1911年改善法案或1915年改善债券法案(《街道和公路法典》第 (Division 10) 部分(自第 (Section 8500) 条起))发行债券以代表未支付的评估费,从而为第 (Section 9409) 条规定的这些土地上的改善工程建设提供资金。
尽管《街道和公路法典》第 (Division 7) 部分(自第 (Section 5000) 条起)或第 (Division 12) 部分(自第 (Section 10000) 条起)有任何规定,区域可就这些改善工程的建设签订合同,无需为此公开招标。

Section § 99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特定管理区域内,遵守特定法规以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私人土地所有者,有资格获得政府的财政援助。这项援助帮助他们承担50%的运营和维护成本,每个所有权最高可达5,000美元,并且不被视为应税收入。

每年,土地所有者必须在12月31日前提交附有适当文件的索赔,以获得此项帮助。该区会审查索赔,并可能在批准前检查土地。如果所有索赔超出了可用资金,则按比例支付。如果当年没有分配资金,则不进行任何支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5(a) 立法机关认为,遵守该区的强制性规定将通过改善主要管理区内的野生动物栖息地而产生公共利益,并且提供公共资金以部分抵消遵守这些规定的成本将服务于有效的公共目的。根据本条提供的援助不应被视为私人土地所有者的应税收入。
(b)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5(b) 每年,该区应向部门提交一份估算金额,该金额应足以报销主要管理区内私人土地所有者50%的运营和维护成本,该区预计他们在下一个财政年度执行本章和第19分部(自第29000条起)时将产生这些成本。用于此目的的资金,每个单独所有权不得超过五千美元($5,000)。这些资金应列入部门预算,从野生动物恢复基金中支付,并应由部门根据 (c) 款的规定,支付给私人土地所有者。
(c)CA 公共资源 Code § 9965(c) 每个财政年度,主要管理区内任何希望获得本条规定援助的私人土地所有者,应在12月31日前向该区提交一份索赔,要求报销该日历年度在执行该土地所有者个人所有权管理计划中规定的运营和维护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每份索赔应附有该区确定的证明文件。该区应审查每份索赔以确定其适当性,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提交索赔所涉及的物理改进或管理程序已令人满意地完成。该区应将个人所有权索赔提交给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支付金额为每份索赔的50%。但是,任何支付不得超过五千美元($5,000)。在任何财政年度,如果为本条目的拨款不足以支付每份索赔的50%,部门应按比例支付所有已批准的索赔。在任何财政年度,如果没有为本条目的拨款,部门将不支付任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