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浩资源保护区特此设立,由普莱瑟县和埃尔多拉多县位于太浩湖盆地内且毗邻太浩湖的部分,以及普莱瑟县位于太浩湖盆地之外的额外毗邻部分组成。该额外毗邻部分位于一条线以南和以东,该线始于盆地分水岭与第 (1) 节北边界的交汇处,然后向西延伸至第 (3) 节的西北角,再向南延伸至盆地分水岭与第 (10) 节西边界的交汇处;所有节均指北纬 (15) 镇,东经 (16) 范围,M.D.B. & M. 本文界定和描述的区内土地应在该区的官方地图上精确划定。
Chapter 11
Section § 9951
太浩资源保护区已经成立,覆盖了普莱瑟县和埃尔多拉多县位于太浩湖盆地内部及周边的一些区域。它还包括普莱瑟县盆地外的一个特定区域,该区域的边界由一条起始于特定地理点和地块的线来界定。具体的边界会显示在该区的官方地图上。
太浩资源保护区 普莱瑟县 埃尔多拉多县 太浩湖盆地 区域边界 官方地图 地理边界 保护区 自然资源管理 太浩盆地 土地划定 环境边界 区域规划 节区参考 土地描述
Section § 9952
本节概述了塔霍资源保护区(Tahoe Resource Conservation District)的组织和管理方式。它规定,首届董事会将由五名在该指定区域内拥有土地的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由包括加利福尼亚塔霍区域规划局、南太浩湖市以及埃尔多拉多县和普莱瑟县监事会在内的多个地方实体任命。未来的董事会成员将通过普选产生。
此外,任何与转入该区的土地相关的款项,必须首先用于支付设立该区的费用。塔霍资源保护区董事会将决定由普莱瑟县还是埃尔多拉多县管理这些资金。
(a)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a)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塔霍资源保护区(Tahoe Resource Conservation District)的组织和职能应受本分部规定的管辖。
(b)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b) 塔霍资源保护区(Tahoe Resource Conservation District)的首届董事会应由以下五人组成,每人均应是第9951节所述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
(1)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b)(1) 由加利福尼亚塔霍区域规划局(California Tahoe Regional Planning Agency)任命的一人,该人可以是该机构的成员。
(2)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b)(2) 由南太浩湖市(City of South Lake Tahoe)任命的一人。
(3)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b)(3) 由埃尔多拉多县(El Dorado County)监事会任命的一人。
(4)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b)(4) 由普莱瑟县(Placer County)监事会任命的两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c) 首届董事会成员的继任者应依照本分部规定,在一次资源保护区普选中选出。
(d)CA 公共资源 Code § 9952(d) 资源保护区根据第9505节收到的涉及转让给塔霍资源保护区的土地的款项,应转入塔霍资源保护区,且设立塔霍资源保护区的所有费用应优先从这些款项中支付。塔霍资源保护区董事会应决定普莱瑟县(Placer County)或埃尔多拉多县(El Dorado County)的财政部门是否应作为塔霍资源保护区资金的保管机构,以实现第4章第2条(自第9521节起)之目的。
塔霍资源保护区 董事会 土地所有者 任命 加利福尼亚塔霍区域规划局 南太浩湖市 埃尔多拉多县 普莱瑟县 资源保护区选举 资金保管机构 土地转让资金 设立费用 地方治理 继任者选举 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