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87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内依赖于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并符合特定指导方针的大地坐标,被正式称为“1983年加利福尼亚大地坐标”。

在加利福尼亚州内,基于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并符合本章规定的大地坐标,应被称为“1983年加利福尼亚大地坐标”。

Section § 887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本章中与大地测量和空间参考相关的各种术语。它解释了诸如NGS(国家大地测量局)、CSRC(加州空间参考中心)、NAD83(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GPS(全球定位系统)、FGDC(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FGCS(联邦大地测量控制小组委员会)、CSRN(加州空间参考网络)和CGC83(1983年加州大地坐标)等缩写。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a) “NGS” 指的是国家大地测量局或其继承机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b) “CSRC” 指的是加州空间参考中心或其继承机构。
(c)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c) “NAD83” 指的是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
(d)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d) “GPS” 指的是全球定位系统,并包括其他类似的基于空间的系统。
(e)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e) “FGDC” 指的是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或其继承机构。
(f)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f) “FGCS” 指的是联邦大地测量控制小组委员会或其继承机构。
(g)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g) “CSRN” 指的是加州空间参考网络,其定义见第3章(第8850条起),“大地基准和加州空间参考网络”。
(h)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1(h) “CGC83” 指的是1983年加州大地坐标。

Section § 887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1983年加利福尼亚大地测量坐标”这一术语或其缩写,如“CGC83”,仅应指代基于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NAD83)并符合本特定章节指导原则的大地测量坐标。

“1983年加利福尼亚大地测量坐标”这一短语或其任何缩写,例如“CGC83”,仅应在提及基于NAD83并符合本章规定的大地测量坐标时使用。

Section § 887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地理坐标的表示方式。它们可以表示为纬度、经度、椭球高程,或者笛卡尔坐标 (x, y, z)。如果使用笛卡尔坐标,它们必须遵循美国国家大地测量局 (NGS) 确立的相同符号和惯例。
CGC83 值应表示为纬度、经度、椭球高程值或笛卡尔坐标 (x, y, z)。当使用笛卡尔坐标时,所使用的符号和惯例应与 NGS 所使用的相同。

Section § 8874

Explanation
在加利福尼亚州,CGC83 的纬度和经度值必须以度、分、秒和小数表示,或以小数度表示。椭球上测量的高度应以带小数的米或带小数的英尺表示,并使用“美国测量英尺”标准。笛卡尔坐标必须以带小数的米表示。任何文件中出现的测量值都必须清楚地注明其单位。

Section § 88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建立CGC83值的测量要求。它指出,测量必须连接到参考站,例如CSRN站或加利福尼亚州境外的特定测地控制站。这些站点必须有文件记录或显示在官方地图上,并符合准确度标准。此外,如果声称准确度,则必须符合FGDC或FGCS发布的标准。

建立CGC83值或多个值的测量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 该测量应参照以下一种或多种适当的参考站,并应与这些参考站具有现场观测的统计独立连接:
(1)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1) CSRN站。
(2)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2) 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境外的测地控制站,该站符合纳入CSRN的所有要求,但该站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境外。
(3)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3) 现有CGC83站,该站: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3)(A) 显示在由公职人员、细分图、角点记录或测量记录提交给相关县测量员的地图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3)(B) 符合纳入CSRN的所有要求,但该站及其数据未由NGS或CSRC发布。
(C)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3)(C) 具有符合适用CSRN要求的准确度,并已说明该站的值。
(4)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4) 显示在公共地图或文件上的现有CGC83站,该地图或文件: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4)(A) 由相关县测量员编制和维护。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4)(B) 符合纳入CSRN的所有要求,但该站及其数据未由NGS或CSRC发布。
(C)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a)(4)(C) 具有符合适用CSRN要求的准确度,并已说明该站的值。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5(b) 如果要对所建立的CGC83值或多个值声称准确度,则所声称的准确度应为FGDC或FGCS发布的准确度标准。

Section § 8876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测量中声称某个 CGC83 值的准确性,您必须以详细的方式记录下来。该文件应包含几个关键要素:

(a) 对于每个 CGC83 测站,列出最终的 CGC83 值。

(b) 提供这些值所依据的十进制格式的具体日期,确保其与 NGS 或 CSRC 认可的历元一致。调整控制站任何不同的水平位置,使其与一致的历元匹配。

(c) 根据 FGDC 或 FGCS 标准,声明所使用的精度标准,无论是局部精度还是网络精度。

(d) 包含支持精度声明的额外数据,涵盖所用设备、控制图、方法、软件以及评估测量有效性的任何其他相关细节。

如果声称某个 CGC83 值或多个值的精度,则建立该值或多个值的测量作业应记录在地图、测量记录、角点记录或其他文件中,其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6(a) 对于每个 CGC83 测站,其最终的 CGC83 值或多个值。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6(b) 以两位小数的十进制年份格式表示的历元(日期),作为所示 CGC83 值或多个值的依据。该历元应为测量控制站的 NGS 或 CSRC 公布历元。
如果控制站的水平位置公布历元不一致,则应对控制站的水平值进行适当调整,以使所有控制站的上述值处于 NGS 或 CSRC 公布的同一一致历元。控制站坐标的这些调整应按照 NGS 或 CSRC 公布的程序和值进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6(c) 所确定的 CGC83 值或多个值的 FGDC 和 FGCS 精度标准。FGDC 精度应被标识为局部精度或网络精度。
(d)CA 公共资源 Code § 8876(d) 证明所示 FGDC 或 FGCS 精度标准的额外书面数据。此类额外书面数据应包括观测设备、控制图(包括所需的现场观测统计独立连接)、调整方法和所用软件、所用程序的摘要或对已发布公认程序规范的引用、最终残差或闭合差,以及其他对他人评估测量至关重要的数据。

Section § 8877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任何显示CGC83大地坐标值的文件(例如地图或土地测量报告)必须包含某些具体信息。文件必须声明这些值是CGC83值,并注明任何例外情况。文件还应提及这些值所连接的具体测站,包括参考测站的大地坐标值及其精度。此外,文件需要指明CGC83值的“历元”或时间参考,并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Section § 887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包括个人、公司或政府机构在内的任何人都不是必须使用CGC83。是否使用完全由他们自行决定。

Section § 887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它不会改变或取消任何官方的土地所有权、边界或地理坐标,即使这些坐标不符合本章的规定,除非法律的另一部分,即第8872节中另有说明。

Section § 888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使用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即使目前还没有针对它们发布的官方规范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