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Section § 8870
本法律规定,加利福尼亚州内依赖于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并符合特定指导方针的大地坐标,被正式称为“1983年加利福尼亚大地坐标”。
Section § 8871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本章中与大地测量和空间参考相关的各种术语。它解释了诸如NGS(国家大地测量局)、CSRC(加州空间参考中心)、NAD83(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GPS(全球定位系统)、FGDC(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FGCS(联邦大地测量控制小组委员会)、CSRN(加州空间参考网络)和CGC83(1983年加州大地坐标)等缩写。
Section § 8872
本法律规定,“1983年加利福尼亚大地测量坐标”这一术语或其缩写,如“CGC83”,仅应指代基于1983年北美大地基准(NAD83)并符合本特定章节指导原则的大地测量坐标。
Section § 8873
Section § 8874
Section § 8875
本法律规定了建立CGC83值的测量要求。它指出,测量必须连接到参考站,例如CSRN站或加利福尼亚州境外的特定测地控制站。这些站点必须有文件记录或显示在官方地图上,并符合准确度标准。此外,如果声称准确度,则必须符合FGDC或FGCS发布的标准。
Section § 8876
如果您在测量中声称某个 CGC83 值的准确性,您必须以详细的方式记录下来。该文件应包含几个关键要素:
(a) 对于每个 CGC83 测站,列出最终的 CGC83 值。
(b) 提供这些值所依据的十进制格式的具体日期,确保其与 NGS 或 CSRC 认可的历元一致。调整控制站任何不同的水平位置,使其与一致的历元匹配。
(c) 根据 FGDC 或 FGCS 标准,声明所使用的精度标准,无论是局部精度还是网络精度。
(d) 包含支持精度声明的额外数据,涵盖所用设备、控制图、方法、软件以及评估测量有效性的任何其他相关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