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97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州土地”指的是州政府或其任何机构拥有或控制的土地。它不包括由市、县、区管理的土地,或由保护部林业司指定为防火道的土地。

Section § 5097.1

Explanation
在州属土地上开始任何大型建设之前,负责该项目的州机构可以将总体规划发送给州公园和娱乐部。这些规划应显示项目是关于什么的、它将在哪里,以及任何将进行的挖掘工作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5097.2

Explanation
当收到在州土地上进行建设的计划时,该部门可以检查土地上是否有考古或历史遗址,例如古老的遗迹或化石。然后,他们将向相关州机构提供关于如何保存、拍摄或挖掘所发现的任何重要特征的建议。

Section § 509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在州属土地上修建公共工程的州机构,进行勘测和挖掘等活动,以保护在这些土地上发现的重要考古、古生物学或历史遗迹。他们必须首先获得相关部门的建议,或者他们可以与该部门签订合同,由该部门自行处理这些作业。

Section § 5097.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公园和游憩局不得使其考古项目妨碍或延缓任何州政府的建设工程。

Section § 509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管理机构许可,明知故犯地破坏、移除或污损公共土地上的历史或史前遗址,包括废墟、墓地和考古遗址,是违法的。违反者将被视为犯有轻罪,可能面临最高 10,000 美元的罚款、监禁或两者并罚。一旦定罪,法院必须责令向负责该土地的州或地方机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将考虑遗址的商业和考古价值,以及修复和恢复的费用。

赔偿金将专门用于修复这些资源所受的损害。如果发现美洲原住民遗骸,则适用额外的保护法规。这项法律旨在保护和保存公共土地上宝贵的文化和考古资源。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a) 任何人不得明知故犯地在公共土地上挖掘、移除、毁坏、损害或污损任何历史或史前遗址、墓地、考古或脊椎动物古生物遗址(包括化石足迹、人类刻画、岩画),或任何其他考古、古生物或历史特征,除非获得对该土地拥有管辖权的公共机构的明确许可。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b) 在本条中,“公共土地”指由州或任何市、县、区、管理局、公共公司或其任何机构拥有或管辖的土地。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c) 违反本条规定属于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 ($10,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1) 一旦定罪,除非法院根据《刑法典》第 1202.4 条 (c) 款另有决定,法院应责令向以下任一方进行赔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1)(A) 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公共土地拥有主要管理权限的州机构,包括州的任何部门、保护机构或州的任何其他机构,包括州根据与另一公共实体达成的协议管理的公共土地。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1)(B)  向拥有或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公共土地拥有管辖权的市、县、区或其他地方机构。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 在确定赔偿时,法院应考虑将获得赔偿的州或地方机构提供的关于该财产的商业和考古价值的证据,具体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A) 涉及违规行为的考古资源的商业价值应为其公平市场价值。如果违规行为导致考古资源受损,州或地方机构应根据考古资源在违规行为发生前的状况来确定公平市场价值,前提是其先前状况可以确定。就本分段而言,“公平市场价值”是指卖方愿意接受且买方愿意在公开市场上支付的价格。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B) 涉及违规行为的考古资源的考古价值应为与该考古资源相关的信息价值。州或地方机构应根据在违规行为发生前本可获取的科学信息检索成本来评估该价值。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C) 考虑用于赔偿的费用可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研究设计、进行背景研究、开展实地工作、进行实验室分析以及准备实现该资源信息潜力所需的报告的费用。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D) 州或地方机构应遵循确定商业和考古价值的专业标准,依照经修订的 1979 年联邦《考古资源保护法》(Public Law 96-95)中规定的程序,并遵守《联邦法规法典》第 43 篇第 7 部分 A 子部分(第 7.1 条起)中规定的统一条例。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 为赔偿目的,法院应考虑因违规行为受损的考古资源的修复和修缮费用,以及已发生的紧急修复或修缮工作的费用,加上州或地方机构预计完成修复和修缮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项或多项的费用:
(i)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i) 考古资源的重建。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ii) 考古资源的稳定。
(iii)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iii) 地面轮廓重建和地表稳定。
(iv)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iv) 进行重建或稳定所需的研究。
(v)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v) 因考古资源受扰而需要设置的物理屏障或其他保护装置,以防止其进一步受扰。
(vi)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vi) 对考古资源的检查和分析,包括在因扰动而需要时记录剩余的考古信息,以挽救无法以其他方式保存的剩余价值。
(vii)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5(d)(2)(E)(vii) 在适当情况下,根据宗教习俗和联邦、州、地方或部落法律重新安葬人类遗骸。

Section § 5097.6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为实现本章目标而花钱,只能在立法机构批准资金的情况下,或通过与其他州机构的协议进行。
为执行本章宗旨而进行的开支,只能根据立法机构为此目的的拨款,或通过与其他州机构签订合同进行。

Section § 5097.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与考古资源相关的犯罪被定罪,某些物品可能会被没收。具体规定如下:

(a) 如果考古物品仍在被定罪者手中,该物品本身可以被没收。

(b) 如果车辆是专门为犯罪改装的,或者被用于重复的犯罪模式,那么涉案车辆可能会被没收。但是,车辆会返还给其合法所有人,而不是被定罪者。

如果车辆是共同拥有的,法院在没收之前会查看另一方所有者是否有其他车辆可用。

(c) 任何用于违法行为的设备也可能被没收。

根据第5097.5条定罪后,以下物品可依照以下条件被没收: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a) 构成违规行为标的物且由该人占有的考古资源,应当被没收。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b)(1) 与违规行为相关的车辆可被没收,如果将被没收的车辆不仅仅是前往现场的交通工具,而是以下任一情况: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b)(1)(A) 该车辆经过专门改装或设计以协助实施犯罪。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b)(1)(B) 该车辆被用作实施该罪行的模式或计划的一部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b)(2) 应被没收的车辆应依照《车辆法典》第21100.4条(e)款规定的程序返还给合法所有人或其代理人。获得车辆返还的合法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不得将车辆返还给因违反第5097.7条而被定罪的人。
(3)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b)(3) 如果被没收车辆存在共有财产权益,法院应在下令没收该车辆之前,考虑拥有该权益的一方是否有其他可用车辆。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7.7(c) 违规行为中使用的设备可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