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90.7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设立了户外公平补助金计划,旨在帮助服务不足和高风险群体在州立公园和公共土地上享受户外教育体验。该计划向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机构提供补助金,重点资助交通和物流等费用,以服务历来服务不足的社区。

局长负责制定补助金计划的标准和程序,确保优先考虑那些参与此类活动有限的低收入、城市和农村社区。优先资助帮助符合免费或减价餐资格的学生、寄养青年以及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的项目。与加州学校标准一致、侧重环境管理或融合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STEM/STEAM)教育的项目将获得优先考虑。

其他考虑因素可能包括服务更多参与者、建立伙伴关系、促进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纳入社区服务元素。还可能为员工培训提供资金。该部门必须与利益攸关方合作,确保该计划惠及加州所有地区,并解决区域交通需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a) 局长应设立户外公平补助金计划,以提高服务不足和高风险人群参与州立公园及其他举办户外环境教育项目的公共土地上的户外环境教育体验的能力。该补助金计划应向公共组织(包括地方政府和地方教育机构、联合权力机构、开放空间机构、区域开放空间区、其他相关公共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提供补助金,重点资助与服务历来服务不足社区相关的交通、物流以及项目运营和能力成本。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b) 在制定补助金计划时,局长应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1)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b)(1) 制定实施补助金计划所需的标准、程序和问责措施。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b)(2) 管理补助金计划,确保优先考虑服务不足的人群,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以及低收入社区,这些地区参与户外环境教育和娱乐项目的机会有限。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c) 局长应优先资助主要面向并服务符合免费或减价餐资格的学生、寄养青年或英语水平有限的学生(这些术语的定义见《教育法典》第42238.01节)的户外环境教育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c)(1) 课程与州教育委员会通过的加州公立学校内容标准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下一代科学标准或加州历史-社会科学标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c)(2) 培养环境管理意识,并在可行时,纳入根据第34部第4部分(自第71300节起)设立的课程。
(3)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c)(3) 整合科学、技术、工程、艺术和数学教学。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d) 局长可额外考虑具有以下任何特点的户外环境教育项目:
(1)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d)(1) 最大化可服务参与者的人数。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d)(2) 展示公共、私人和非营利实体之间的伙伴关系。
(3)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d)(3) 有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营养习惯以及改善户外教育和娱乐体验。
(4)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d)(4) 包含服务学习和社区外展部分,以建立参与者与当地社区之间的伙伴关系。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e) 局长可根据经批准的内容标准,为根据(c)款获得优先资助的项目的员工和志愿者提供专业学习资金。
(f)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5(f) 在实施补助金计划时,部门应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以有效覆盖全州广泛地理区域的方式推广和实施该计划,并确保充分考虑加州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重点解决这些区域内的交通需求。

Section § 5090.7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由某个部门管理的补助金项目的资金规则。它规定,除非立法机关授权,否则立法机关的普通基金不能用于该补助金项目。部门主任可以接收和寻求私人捐赠来资助该补助金项目,并且所有收到的资金都必须存入加州户外公平账户。在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管理和发放补助金之前,任何项目活动都不能开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6(a) 除非经立法机关授权,否则部门不得将立法机关在年度《预算案》中拨付给部门的任何普通基金款项用于补助金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6(b) 主任可接受为支持补助金项目而进行的私人捐赠。主任可征集并接受私人资金,以帮助抵消补助金项目的成本。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6(c) 根据本条收到的所有款项或由立法机关为补助金项目目的而拨付的款项,均应存入加州户外公平账户,该账户特此在州立公园和娱乐基金内设立。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6(d) 在启动补助金项目的任何项目开发活动之前,应将充足的捐赠或资金存入加州户外公平账户。该金额应足以管理补助金项目并提供补助金奖励。

Section § 5090.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每年从申请人那里收集信息,以评估户外环境教育项目在实现拨款项目目标方面的效果。每年,部门必须将这些信息汇总成报告,提交给立法机关的预算和财政委员会。报告需要包括诸如服务了多少儿童、获得拨款的实体类型、任何改进项目的建议、建立的伙伴关系、实现的教育目标、收到了多少申请,以及如果所有申请都获得资助,本可以服务多少儿童等详细信息。

该报告必须遵循《政府法典》中另一指定条款所规定的要求。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7(a) 部门应在每个奖励年度之后从申请人处收集信息,旨在评估户外环境教育项目在实现拨款项目目标方面的有效性。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0231.5条的规定,部门应每年总结并报告前一个奖励年度的此信息,提交给立法机关的相应预算和财政委员会。年度报告中的信息应包括服务儿童总数、获得拨款的实体总数及类型、改进拨款项目的适当建议、建立的伙伴关系、实现的教育目标、收到的申请总数,以及如果该奖励年度所有申请人都获得拨款,本可服务儿童的总数。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090.77(b) 根据 (a) 款要求提交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5090.7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必须制定必要的指导方针,以实现本章的目标。制定此类指导方针的常规规定不适用于此。相反,部门应在全州三个不同地点组织三次公开听证会,以便在最终确定指导方针之前收集公众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