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根据人口数据将拨款资金分配给县、市和区。百分之四十的资金分配给县以及区域公园和开放空间区,每个县至少获得十万美元。百分之六十的资金分配给市和其他区,每个市或区至少获得两万美元。如果市和区的边界重叠,它们必须就如何分配资金达成一致,否则将由公园和娱乐部主任决定。申请必须表明项目符合当地公园规划并满足优先需求。

机构可以选择集中资源用于大型项目。每个项目必须至少申请两万美元。经批准项目的年度总资金将纳入州预算,管辖区必须在三年内使用其分配的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可由立法机关重新分配给其他高度优先的项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a) 根据第5907条(a)款(1)项授权的拨款资金,应根据人口数量分配给各县、市、市县和区,人口数量由公园和娱乐部与财政部合作,依据最新可核实的人口普查数据以及公园和娱乐部可能要求任何县、市、市县或区提供的其他人口数据确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b) 可用于拨款的总资金的百分之四十应分配给根据第3章(自第5500条起)成立的县以及区域公园、开放空间或公园和开放空间区。每个县的分配额应与该县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比例相同,但每个县有权获得至少十万美元 ($100,000) 的最低分配额。在任何包含全部或部分区域公园、开放空间或公园和开放空间区(其董事会并非县监事会)领土的县中,分配给该县的金额应按该县区域内人口与区域外人口的比例,在该区域区和该县之间进行分配。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c)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c)(1) 可用于拨款的总资金的百分之六十应分配给市和区,但不包括区域公园、开放空间或公园和开放空间区。每个市和每个区的分配额应与该市或区人口占全州已建制区域和区内未建制区域总人口的比例相同,但每个市或区有权获得至少两万美元 ($20,000) 的最低分配额。在任何市的边界与区的边界重叠的情况下,重叠管辖区域内的人口应按各自为该人口运营和管理公园及娱乐区域和设施的程度比例归属于每个管辖区。在任何市的边界与区的边界重叠,且在重叠区域内市不运营和管理公园及娱乐区域和设施的情况下,所有拨款资金应分配给该区。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c)(2) 边界重叠的每个市和区应根据(1)项中规定的公式制定拨款资金的具体分配计划。如果截至1990年10月1日,受影响的管辖区尚未就该计划达成一致并提交给公园和娱乐部,则公园和娱乐部主任应确定拨款资金在受影响管辖区之间的分配。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d) 根据第5907条(a)款提交的个人拨款申请应提交给公园和娱乐部,以审查其是否符合本分部的要求。申请应附有申请人规划机构的证明,证明所申请拨款的项目符合适用市或县总体规划中的公园和娱乐要素或区公园和娱乐计划,并将满足高度优先的需求。为了尽可能有效地利用现有拨款资金,鼓励重叠或相邻的管辖区合并项目并提交联合申请。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e) 申请人可为任何单个项目申请的最低金额为两万美元 ($20,000)。任何机构可以将其人均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分配给区域或州项目。
(f)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0(f) 公园和娱乐部主任应每年将根据第5907条(a)款批准的拨款项目在每个财政年度的拨款总额声明转交财政部主任,以便纳入预算案。分配给每个符合条件的管辖区的拨款资金金额应在拨款所在财政年度的州长预算中公布,并在此后尽快由公园和娱乐部提供已批准拨款的项目清单。

Section § 5911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资金如何用于各种与公园相关的项目。具体来说,这笔钱可以用于购买、修缮或恢复公园、海滩、开放空间、步道或休闲设施。资金还可以用于获取开发权或风景地役权。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必须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之后,公园和娱乐局局长将制定规则和标准,以竞争性方式发放这些资金。重要的是,任何申请此项资金的人,其项目申请金额必须至少为2万美元。

根据第5907条(a)款(3)项授权的资金,可用于公园、海滩、开放空间土地、休闲步道或休闲设施和区域的购置、开发、修复或恢复,以及与这些购置相关的开发权或风景地役权。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后,公园和娱乐局局长应制定并采纳评估这些竞争性拨款的标准和程序。 申请人可为任何单个项目申请的最低金额为两万美元 ($20,000)。

Section § 59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资金可作为竞争性拨款提供给城市、县、区和非营利组织。这些拨款必须在发放后三年内使用。州立公园和娱乐局局长将通过历史保护办公室,制定这些拨款如何发放的规则。城市和类似实体可以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完成拨款项目,但需遵循特定指导方针。

根据第5907条(a)款第(4)项授权的资金,应以竞争性拨款的形式提供给城市、县、市县、区和非营利组织,并且受款人应在拨款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动用该资金。州立公园和娱乐局局长应通过历史保护办公室,制定并采纳评估这些竞争性拨款的标准和程序。单个管辖区可以与非营利组织签订协议,以执行拨款项目,但须符合第5917条的规定。

Section § 59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只要地方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参与向公众提供公园、娱乐或开放空间服务,它们就可以获得某些资金作为拨款。这些拨款通过竞争性程序授予。州立公园和娱乐局局长负责制定和采纳评审这些拨款竞争的规则,特别是针对步道开发项目。

Section § 591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哪些政府官员负责审查和批准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项目相关的不同类型拨款申请。根据第5907条所述的拨款类型,申请应提交给特定的部门负责人,例如州立公园和游憩局局长、州海岸保护局局长、渔业和狩猎局局长、林业局局长、水资源局局长或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局局长。

依照第5907条 (a) 款或 (b) 款规定提出的拨款申请,应提交给州立公园和游憩局局长供审查和批准;依照第5907条 (d) 款规定提出的拨款申请,应提交给州海岸保护局局长供审查和批准;依照第5907条 (e) 款 (1) 项规定提出的拨款申请,应提交给渔业和狩猎局局长供审查和批准; 依照第5907条 (e) 款 (2) 项规定提出的拨款申请,应提交给林业局局长供审查和批准;依照第5907条 (e) 款 (3) 项规定提出的拨款申请,应提交给水资源局局长供审查和批准;以及依照第5907条 (e) 款 (4) 项规定提出的拨款申请,应提交给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局局长供审查和批准。

Section § 5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某些官员,例如立法机构成员或特定委员会,提名项目供公园和娱乐部进行资助研究。这些项目与公园和海岸资源有关。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在提名项目前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听取公众意见。一旦获得提名,公园和娱乐部将评估这些项目,并于 1989 年 3 月 1 日前向立法机构和资源局局长提交一份详细报告。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a) 任何立法机构成员、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加州海岸委员会或资源局局长,均可提名根据第 5907 节 (b) 款 (2) 项资助的任何项目,供公园和娱乐部研究。州立公园和娱乐委员会应在举行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后提名项目,以征求个人、公民团体、公园和娱乐部以及其他公共机构的项目提案。任何委员会均应通过其成员投票进行提名。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b) 公园和娱乐部应研究任何如此提名的项目。除第 5006 节要求的程序外,公园和娱乐部应不迟于 1989 年 3 月 1 日向立法机构和资源局局长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应包含所有被提名研究项目的优先排序清单和比较评估。

Section § 591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戴维斯市以及约洛县特定地块的管理。它允许该市为栖息地保护项目、二氧化碳储存和有利于野生动物的农业活动授予保育地役权、租赁或许可,前提是这些活动符合《约洛栖息地保护计划》。

该市还可以租赁土地用于地下储存二氧化碳并安装必要的监测设备,但对地表和注入活动有一定限制。

从这些活动中产生的任何收入必须用于戴维斯地区的环境保护。该市必须确保受保护的土地保留其景观和野生动物价值,并且所有行动都必须遵守现有法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 就本条而言,适用以下定义:
(1)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1) “市”指戴维斯市。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 “地块”指根据第5907条(b)款(3)项(S)项所作拨款由该市取得的以下地块之一,由约洛县估价员识别: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A) 033-260-004。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B) 033-260-005。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C) 033-260-010。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D) 033-130-031。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E) 033-130-052。
(F)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F) 033-130-035。
(G)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G) 033-130-037。
(H)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2)(H) 033-130-051。
(3)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a)(3) “计划”指“约洛栖息地保护计划/自然群落保护计划”。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 根据第5919条(a)款(2)项,该市可为以下任何目的转让保育地役权、租赁或许可:
(1)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1) 符合该计划并位于地块上的栖息地保护项目。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2)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2)(A) 二氧化碳在地质储层孔隙空间中的地质封存,该地质储层位于(a)款(2)项(F)至(H)项(含)所指定地块的下方。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2)(A)(B) 监测井或任何其他设备或设施,其为联邦、州或地方法律要求用于(A)项所述的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并位于(a)款(2)项(F)至(H)项(含)所指定地块上。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2)(A)(C) 第5919条(b)款适用于(a)款(2)项(F)至(H)项(含)所指定地块地表用途的任何变更。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2)(A)(D) 本款不授权从位于(a)款(2)项(F)至(H)项(含)所指定地块地表的注入点,向位于(a)款(2)项(F)至(H)项(含)所指定地块下方的地质储层注入二氧化碳。
(3)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b)(3) 提供野生动物栖息地、符合该计划并位于地块上的农业活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c) 该市根据本条授权,通过转让地块上的保育地役权、租赁或许可所获得的任何收入,应根据本分部用于戴维斯规划区内野生动物和河岸栖息地、湿地和潜在湿地的保护、维护、保养或增强。
(d)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d) 在根据(b)款转让地役权、租赁或许可时,该市应维护该不动产的景观、娱乐和野生动物价值。
(e)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5.5(e) 本条不豁免该市或任何其他方遵守任何其他适用于根据(b)款转让保育地役权、租赁或许可,或适用于(b)款所述项目或活动的法律。

Section § 59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如何为州立公园系统征用土地。它必须遵循《财产征收法》。此外,可以在公园土地上开展某些管护活动。这些活动包括控制侵蚀、恢复栖息地、清除入侵物种和稳定沙丘等。然而,这些工作不应仅仅是支持常规公园运营,也不应由其他常规来源资助。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6(a) 为州立公园系统通过购买或通过征用权征收不动产,应根据《财产征收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11部分(自第15850条起))进行。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6(b) 根据第5907条(b)款第(2)项(H)分项为管护目的而进行的工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标:控制重大侵蚀和地质灾害,恢复和改善关键动植物栖息地,控制和消除外来物种入侵,稳定海岸沙丘和悬崖,以及实施这些活动所需的规划。这些工作不得包括仅补充公园系统运营的活动,或通常由其他来源资助的活动。

Section § 5917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城市、县、区或非营利组织获得资金用于土地开发、修缮或恢复项目,该土地必须由其拥有或租赁。如果他们不拥有该土地,他们必须证明其项目将根据他们对土地的控制程度和控制期限,为公众带来相应的利益。

根据第5907条授予的资金,仅可用于申请城市、县、市县、区或非营利组织拥有、租赁或持有其他权益的土地的开发、修复或恢复。如果这些土地不归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应首先向管理机构证明,使其满意,该项目将提供与申请人持有的土地权益类型和期限相称的公共利益。

Section § 5918

Explanation

本部项下的任何开支都必须遵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规定的规则,以确保环境保护和监督。

本部项下的每一项支出均应遵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第13部(自第21000条起))。

Section § 5919

Explanation

本法律阐明了使用州资金进行购置、开发或修复财产等项目的条件。该财产必须永久维护和运营,以实现其预定目的。如果财产被出售或改变用途,则等同于拨款金额、公平市场价值或出售所得的款项,必须重新用于经授权的目的,或退还给原始基金以供未来类似用途。

如果项目易手,新方必须承担原始义务。此类拨款的申请必须包含书面同意这些规则的协议。当财产的合法允许用途或所有权发生变化时,任何收益或最初拨付的资金必须进行适当的重新分配或退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9(a) 根据第5907条授权的州资金不得支付,除非申请人同意:
(1)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9(a)(1) 永久维护和运营使用该资金购置、开发、修复或翻新的财产。经拨款机构批准,申请人或其在该财产中的权益继承人可以根据本节规定转让维护和运营该财产的责任。
(2)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9(a)(2) 仅将该财产用于本分部的目的,并且除非经立法机关特定法案授权,不得对该财产进行其他使用、出售或其他处置。
根据第5907条(b)款第(3)项以及(c)、(d)和(e)款申请拨款的所有申请人,应向管理机构提交拨款申请以获得批准。每份申请应书面包含本款第(1)项和第(2)项中规定的协议。
本款第(1)项和第(2)项中规定的协议不应阻止根据第5907条授权的资金购置、开发、修复或翻新的财产从申请人转让给公共机构,前提是继承的公共机构承担这些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19(b) 如果根据本分部通过拨款获得的财产用途发生变更,不再属于资金拨款所属类别允许的用途,或者该财产被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则等同于(1)拨款金额、(2)该不动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或(3)使用该拨款购置、开发、修复或翻新的部分财产所得收益的金额,应由受赠人根据(a)款的规定,用于该类别中授权的目的,或者应退还给基金,并且仅可用于该类别中授权的用途。
如果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财产少于最初使用拨款购置、开发、修复或翻新的财产的全部权益,则等同于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财产权益的收益或公平市场价值(以较高者为准)的金额,应由受赠人根据本节(a)款的规定,用于该类别中授权的目的,或者应退还给基金,并且仅可用于该类别中授权的用途。

Section § 592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如何根据具体法规获取财产。它指出,本分部下的所有房地产购买都必须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获取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赠与、购买、租赁,甚至在明确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动用征用权。本节还提到,任何用于公园、保护、娱乐、农业或类似用途的资金赠与或财产捐赠,经适当批准后可由州接受,并按立法指定的方式使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0(a) 依照本分部获得的全部不动产,应符合《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七分部第16章(第7260条起)的规定进行获取。管理机构应规定足以确保根据第5907条获得资金的地方公共机构和非营利组织遵守规定的程序。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0(b) 就本分部而言,获取可包括赠与、购买、租赁、地役权、经明确授权的征用权行使、以等值其他财产进行的财产转让或交换、开发权或信用额度的转让,以及开发权和其他权益的购买。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0(c) 所有向州提供的赠款、赠与、遗赠或遗赠财产,无论附带条件与否,用于根据本分部可获取或开发不动产的公园、保护、娱乐、农业或其他目的,均可由相关部门主管在财政部长的批准下代表州接受和接收。这些赠款、赠与、遗赠或遗赠财产,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第5907条规定的目的支出。

Section § 59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野生动物、海岸和公园土地保护计划”的资金如何分配和使用。每年,该计划不同部分的具体资金都需要列入州政府的预算中,供政府审查。预算必须单独列出每个项目或计划部分的金额。

这些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财务规定,除非有新法律规定可以豁免。预算只能提议将资金用于本分部中提到的计划项目,并且任何债券资金都不能用于预算之外的项目。

任何未在第一部分中提及的其他资金,将直接拨付给负责管理它们的州或地方机构,这些资金通常不受政府审查,除非第5922条另有规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1(a) 关于第5907条,为本计划的(a)分节、(b)分节第(2)款、(d)分节第(1)款以及(e)分节第(1)、(2)、(3)和(4)款目的的所有拨款,应列入1989-90财政年度及每个后续财政年度的《预算案》的一个章节中,供立法机关审议,并应冠以“加州野生动物、海岸和公园土地保护计划”的标题。该章节应为每个项目、每类项目或本计划的每个要素列出单独的拨款项目。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1(b)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1(b)(a)分节中指定的所有拨款,均须遵守《预算法案》中颁布的所有限制以及法律规定的所有财政程序,除非立法机关颁布的法规明确豁免其遵守这些法律。《预算法案》应仅包含本分部所设想的计划要素和项目类别的拟议拨款,并且为本分部目的而依法授权的债券所产生的资金,不得根据未包含在《预算法案》这些章节中的拨款进行支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1(c) 未在(a)分节中描述的所有资金,均直接拨付给负责管理它们的州或地方机构。这些资金不受立法机关拨款的限制,除非第5922条另有规定。

Section § 59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些已拨付的资金未在1998年7月1日前用完,负责的机构必须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支出计划。这些资金应按照该分部的宗旨,用于最初指定使用的县。立法机关可以通过两院三分之二的投票批准该计划。如果重新拨付的资金在10年内仍未用完,立法机关可以再次通过三分之二的投票,将这笔钱转拨给公园和娱乐部,用于加州最需要的地区,并符合该分部的目标。

Section § 59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公园和娱乐部未能在1993年7月1日前,按照另一项法律的特定条款,支出所拨付的资金,那么这些剩余资金将拨给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立法机关也可以随时决定将这些资金重新拨给保护区,用于相同的预期目的。

如果依照第5907条(b)款(1)项(E)分项拨付的部分或全部资金未在1993年7月1日前由公园和娱乐部支出,则剩余资金应拨付给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用于该分项的用途。立法机关可随时将全部或部分此类资金拨付给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用于这些资金最初拨付的用途。

Section § 59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为加利福尼亚州阿瓜卡连特印第安保留地获得的土地将如何处理。一旦获得这些土地,州政府必须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美国政府,由美国政府为卡惠拉印第安人阿瓜卡连特部落信托持有。该部落将把这些土地作为其保留地的一部分进行管理,确保在合理限制下向公众开放。这些土地必须用于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开放空间、娱乐以及文化保护,包括原生植物和考古资源。

现有部落保留地受到保护,不得被收购;新的收购仅限于保留地内的特定区域,并需要部落委员会的批准。法律还规定,某些土地不能通过征用权(eminent domain)获得,并确保公共通道的可用性,除非该通道会损害栖息地。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4(a) 依照第5907条(b)款(1)项(C)分项或本法案其他条款为收购阿瓜卡连特印第安保留地其他土地而获得的任何土地,均应受本条约束。该收购完成后,州政府应将所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美国,由美国为卡惠拉印第安人阿瓜卡连特部落信托持有,作为阿瓜卡连特印第安保留地的一部分,条件是: (1) 这些土地由卡惠拉印第安人阿瓜卡连特部落管理,作为1959年9月21日法案(73 Stat. 603, P.L. 86-339)第3(c)条所设立的现有部落保留地的补充;(2) 这些土地应向公众开放,但须遵守合理的限制,例如目前适用于上述现有部落保留地的限制;以及 (3) 这些土地应用于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其他资源、保护开放空间、娱乐、保护该地区原生的棕榈树及其他动植物,以及经卡惠拉印第安人阿瓜卡连特部落选择,对土地上的考古和文化资源进行原地保存或以尊重的形式向公众展示。
不得收购现有部落保留地,且保留地内的收购应限于南纬5区第2节的南四分之三以及第3、11、12、14、16、22、26、29、34和36节;东经4区,圣贝纳迪诺基线和子午线,除非阿瓜卡连特印第安保留地部落委员会另行批准。未经卡惠拉印第安人阿瓜卡连特部落委员会批准,不得在阿瓜卡连特印第安保留地边界内进行任何收购。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4(b) 依照第5907条(a)款(5)项获得的土地不得通过征用权(eminent domain)的方式获得。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4(c) 对于根据本分部提供的资金以完全所有权(in fee)获得的土地,应提供合理的公共通道,但该通道可能干扰栖息地保护的情况除外。

Section § 592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已经为棕榈峡谷和安德烈亚斯峡谷预留的资金,也可以用于建设小型设施,以帮助游客并提供该地区的信息,但前提是必须获得阿瓜卡连特卡惠拉印第安部落理事会的同意。

Section § 59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为收购Pogonip地区的土地而拨付资金。如果无法购买整个Pogonip地产,这些资金应根据既定的优先顺序,用于购买其部分或圣克鲁斯的其他绿化带区域。如果这些购买未能在1991年1月1日前完成,州公园和娱乐部必须介入,为亨利·考威尔红杉州立公园购买该地产。即使所有权转让发生在该日期之后,如果合同在截止日期前签署,交易仍被视为完成。

关于根据第5907条(b)款第(3)项(L)分项拨付的资金,如果无法收购整个Pogonip地产,这些资金应分配给第5907条(b)款第(3)项(L)分项中确定的优先顺序所列的实体,用于收购Pogonip地产的部分,以及余额(如有)用于收购圣克鲁斯市和圣克鲁斯县内符合1979年圣克鲁斯市绿化带条例定义的其他绿化带土地。如果这些实体中的任何一个未能在1991年1月1日前完成对Pogonip地产全部或部分的收购,州公园和娱乐部应收购Pogonip地产的全部或部分,作为亨利·考威尔红杉州立公园的扩建。即使所有权转让在该日期之后发生,如果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在1991年1月1日或之前签订,则视为已完成收购。

Section § 59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专门用于购买鲍德温山州立游憩区土地和扩建博尔萨奇卡线性公园的资金,不能用于购买目前正在开采石油或天然气,或可能用于开采石油或天然气的土地。

根据第5907条(b)款第(3)项第(G)分项为收购鲍德温山州立游憩区土地而拨付的资金,或根据第5907条(d)款第(1)项为扩建博尔萨奇卡线性公园而拨付的资金,均不得用于收购目前正在开采石油或天然气,或能够开采石油或天然气的土地。

Section § 59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地方机构已经根据第5907条的某个特定部分获得了拨款资格或收到了拨款,它仍然可以根据第5907条的另一个部分或通过《渔猎法典》中的不同条款获得额外的拨款资金。这意味着获得一项拨款并不会阻止该机构根据不同的标准获得更多资金。

地方机构根据第5907条的某个分款、段落或分段获得拨款的资格或拨款的分配,不应排除该地方机构根据第5907条的另一个分款、段落或分段,或根据《渔猎法典》第2720条获得额外拨款资金的资格。

Section § 592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特定资金必须由蒙特雷县专门用于购买大苏尔海岸沿线重要的风景地块。这些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1988年债券法案账户的政策,且不得更改。每年,蒙特雷县必须向财政总监报告资金支出情况,财政总监负责确保遵守规定。

此外,用这些资金购买的任何土地都必须永久保持自然状态,不得开发,但加利福尼亚州交通局可以对其进行施工,以维护一号公路作为风景优美的双车道公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8(a) 根据第5907条(e)款第(5)项提供的资金,应仅用于蒙特雷县按照第5920条(b)款的规定,收购大苏尔海岸沿线的关键景观地块,并应严格遵守1988年债券法案账户的政策进行支出,该账户由蒙特雷县于1987年3月17日通过决议设立。1988年债券法案账户的政策不得修改或修订。蒙特雷县应就这些资金的支出情况向财政总监提交年度报告。财政总监应确保蒙特雷县按照本分部规定支出资金。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8(b) 所有使用这些资金收购的土地应永久保持其现有状态的自然土地,并且任何个人或实体,无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开发,但本款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交通局为维持一号公路作为乡村双车道风景公路的现有用途所必需的项目。

Section § 5929

Explanation

如果州、地方或非营利机构想购买潮汐地、沼泽或湿地附近的土地,它们必须首先获得州土地委员会的批准。该委员会将在三个月内审查提案,并决定州对该土地是否有任何权益。他们会将调查结果报告给该机构和总务部。

此外,如果根据特定条件购买了湿地或河岸栖息地,它们不能用作疏浚材料的倾倒场,也不能对其自然栖息地造成损害。

最后,本法律不允许通过征用方式取得州土地。

(a)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9(a) 在建议收购位于或邻近潮汐地、水下地、沼泽或泛滥地,或其他湿地的土地之前,无论这些土地是否已信托授予地方公共机构,任何根据本分部获得资金的州或地方机构或非营利机构均应根据本分部向州土地委员会提交收购这些土地的任何提案。州土地委员会应在提交后三个月内审查拟议的收购,确定州对这些土地的现有或潜在权益,并将其调查结果报告给提交方和总务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9(b) 根据第5907条(c)款(7)项收购的湿地或河岸栖息地,不得用作疏浚弃土区,也不得进行会损害为之收购该财产的栖息地质量的护岸工程。
(c)CA 公共资源 Code § 5929(c) 本分部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授权征用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