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1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加州可以发行和出售总额高达四十亿美元的债券,用于资助本分部中概述的特定项目或目的。这些债券一旦发行,就代表了州政府的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承诺,承诺偿还本金和利息,并以州的全部信用和信誉作为担保。

州财务长负责出售这些债券,遵循委员会决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符合政府规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0(a) 总额为四十亿美元($4,000,000,000)的债券,以及根据本分部并依照法律其他规定授权、发行和拨付的任何额外债券,不包括根据第80172条发行的任何再融资债券的金额,可以发行和出售,以提供资金用于执行本分部所述目的,并根据《政府法典》第16724.5条偿还一般义务债券费用周转基金。这些债券在出售、发行和交付后,应构成加利福尼亚州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加利福尼亚州的全部信用和信誉在此承诺,用于按时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当本金和利息到期应付时。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0(b) 财务长应根据本条出售委员会授权的债券。债券应根据委员会依照《政府法典》第16731条通过的决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出售。

Section § 8016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部授权的债券必须遵循《州一般义务债券法》中概述的程序。这意味着与这些债券相关的一切,从其发行到赎回,都应符合现行法律,包括任何未来的修订。

本部授权的债券应按照《州一般义务债券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三章第4章 (自第16720条开始))的规定,并根据其不时修订的内容,进行准备、签署、发行、出售、支付和赎回,且该法的所有规定均适用于这些债券和本部。

Section § 80162

Explanation

本节在加州设立了一个特别融资委员会,负责处理与干旱、水资源、公园、气候、海岸保护和户外活动项目相关的债券发行和销售事宜。该委员会由三名官员组成:财政部主任、司库和审计长。这些官员中的任何一位都可以派代表代为出席。司库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可在多数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做出决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2(a) 仅为授权根据《州一般义务债券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三章(第 16720 条起))发行和出售本分部授权的债券之目的,特此设立加州干旱、水、公园、气候、海岸保护和全民户外活动融资委员会。就本分部而言,加州干旱、水、公园、气候、海岸保护和全民户外活动融资委员会即为《州一般义务债券法》中所使用的“委员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2(b) 委员会由财政部主任、司库和审计长组成。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成员均可指定一名代表代其行事,以处理所有事务,如同该成员亲自出席一样。
(c)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2(c) 司库应担任委员会主席。
(d)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2(d) 委员会多数成员可代表委员会行事。

Section § 80163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委员会必须决定是否需要或有利地发行债券,以实现本分部中列出的目的。如果他们决定发行债券,他们还必须确定应发行和出售的金额。债券可以分批发行,这意味着不必一次性出售所有债券。

委员会应决定是否需要或适宜发行本分部授权的债券,以执行本分部规定的行动,如果需要或适宜,则决定发行和出售的债券金额。可以授权并出售连续发行的债券,以逐步执行这些行动,并且无需一次性出售所有获授权发行的债券。

Section § 80164

Explanation
本法条阐明,在《州普通义务债券法》的语境下,当你看到“委员会”一词时,它指的是自然资源局局长。

Section § 80165

Explanation
每年,州政府除了常规收入外,还会额外征收一笔资金,用于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所有负责征收收入的官员都必须确保这笔额外款项被征收。

Section § 801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普通基金的资金被拨出,用于确保支付与特定部门相关的债券,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到期时支付。它还拨出执行另一条款(80169)所需的资金,不受财政年度限制。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现从州财政总库的普通基金中,为本分部的目的,拨款一笔款项,其总额将等于以下各项之和: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6(a) 每年为支付根据本分部发行和出售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所需的款项,当本金和利息到期应付时。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66(b) 为执行第80169条规定所需的款项,不考虑财政年度限制而拨款。

Section § 801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向一个特定的州投资账户申请贷款,以资助其在本分部下的各项活动。贷款金额不应超过先前已授权但尚未售出的债券金额,同时要减去任何尚未偿还的先前贷款以及已提取但尚未归还的资金。委员会必须完成所有获取和偿还贷款所需的文件,并且借来的资金将存入一个基金,并根据本分部的规定进行分配。

委员会可根据《政府法典》第16312条,请求统筹资金投资委员会从统筹资金投资账户中提供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等其他经授权的临时融资形式,以执行本分部。请求的金额不得超过委员会已通过决议授权出售的、用于执行本分部的未售出债券的金额,其中不包括根据第80172条授权的再融资债券,并应减去根据本条已借出但尚未偿还的任何金额,以及根据第80169条从普通基金中提取但尚未归还至普通基金的任何金额。委员会应签署统筹资金投资委员会要求的所有文件,以获得并偿还该贷款。任何借出的款项应存入基金,并根据本分部进行分配。

Section § 80168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加州州司库以特殊方式管理已售债券的收益,前提是这些债券已获得法律意见,表明其利息免税或享有其他联邦税收优惠。具体而言,州司库可以为这些债券的资金和投资这些资金所产生的收益设立独立账户,并使用这些资金来遵守联邦法律,以维持其免税地位。这可能包括支付任何所需的回扣、罚金或采取其他必要行动,以确保为州资金保留联邦税收优惠。

Section § 801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财政部长暂时从普通基金中提取资金,金额上限为已批准出售但尚未售出的债券总额,以资助特定分部下的活动。但这不包括某些再融资债券。任何借出的资金必须存入指定基金,并应使用债券销售所得的资金,连同利息归还普通基金。

为执行本分部规定,财政部长可授权从普通基金中提取一笔或多笔款项,总额不得超过委员会已授权为执行本分部规定而出售的未售出债券的金额,但不包括根据第 80172 节授权的再融资债券,并应减去根据第 80167 节借出但尚未偿还的任何金额,以及根据本节从普通基金中提取但尚未归还普通基金的任何金额。任何提取的款项应存入基金,并根据本分部规定进行分配。根据本节提供的任何款项,连同按统筹资金投资账户中资金所赚取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应从为执行本分部规定而出售债券所得的收益中归还普通基金。

Section § 80170

Explanation
债券销售所得的资金,特别是溢价和利息部分,会存放在一个专门的基金里。这笔钱可以转入普通基金,用于支付债券的利息费用。不过,任何溢价资金可以优先用于支付债券发行成本,之后才能转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8017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说,与发行债券相关的成本可以由出售这些债券所筹集的资金支付,包括获得的任何额外溢价。如果这些溢价不足以支付债券发行成本,则这些费用应由债券销售所资助的各个项目公平分摊。

Section § 801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根据特定的政府规定,对本分部下发行和出售的债券进行再融资。当选民批准发行债券时,他们也同意这些债券(包括之前已再融资的债券)可能进行再融资。再融资必须遵循决议中详细规定的法律准则,该决议可以随时修改。

依照本分部发行和出售的债券,可以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四部第三章第四节第6条(自第16780条开始)的规定进行再融资,该条是《州一般义务债券法》的一部分。州选民对本分部下债券发行的批准,应包括对为偿还本分部下最初发行的任何债券或任何先前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而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批准。依照本条授权,以再融资债券收益偿还的任何债券,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不时修订的、授权该被偿还债券的决议中规定的方式和范围,合法解除债务责任。

Section § 801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出售某些债券所得的资金不属于《加利福尼亚州宪法》规定的税收收入。因此,这些资金不受通常适用于税收资金的支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