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801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拨款 2.9 亿美元,用于改善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性,特别是针对干旱和地下水项目。这些资金可用于地下水补给和饮用水污染防治等项目。这包括通过赠款和贷款进行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

此外,这笔资金中的 5000 万美元将用于《水法》另一部分(自第 79770 条起)中规定的特定目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46(a) 两亿九千万美元 ($290,000,000) 的款项,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将可用于干旱和地下水投资,以实现区域可持续性。这些资金的支出可包括通过竞争性赠款和贷款进行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项目,用于地表水、雨水、再生水及其他联合用水项目的地下水补给投资,以及用于预防或清理作为饮用水源的地下水污染的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46(b) 根据本节规定提供的资金中,五千万美元 ($50,000,000) 将根据《水法》第 26.7 编第 10 章(自第 79770 条起)的规定,用于《水法》第 79775 条所述的目的。

Section § 8014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经立法机关批准后,一亿美元可根据《水法典》的特定部分使用,但《水法典》中的一项规定不适用于贷款或赠款。

其中,最多两千万美元专门用于由食品和农业部运营的州水效率和强化计划。

(a)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47(a) 一亿美元($100,000,000)将可供使用,经立法机关拨款后,根据《水法典》第26.7部第9章(第79765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但《水法典》第79143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根据本条授予的贷款或赠款。
(b)CA 公共资源 Code § 80147(b) 根据本条规定可供使用的资金中,最多两千万美元($20,000,000)将可用于由食品和农业部管理的州水效率和强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