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亿八千万美元($580,000,000)的总和将用于通过投资自然资源来改善加利福尼亚州社区的可持续性和宜居性。本章的宗旨包括减少城市社区对全球变暖的贡献,提高其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同时改善这些社区的生活质量。资金将按照以下时间表提供: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a) 九千万美元($90,000,000)的总和将用于城市绿化项目,这些项目旨在减少能源消耗、节约用水、改善空气和水质,并提供其他社区效益。应优先考虑提供多重效益、利用现有公共土地、服务需求最大社区以及促进包括学校在内的公共资源和投资联合使用的项目。实施立法应为城市绿化项目提供规划拨款。根据《加利福尼亚城市林业法》(第1部第2.5分部第2章(自第4799.06条起)),不少于20,000,000美元将用于城市林业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b) 四亿美元($400,000,000)的总和将提供给公园和娱乐部,用于地方和区域公园的竞争性拨款。本分部提供的资金可分配给现有项目或根据为实施本分部而颁布的立法进行分配,但须遵守以下考虑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b)(1) 应优先考虑为服务不足的社区提供公园和娱乐设施的新公园的购置和开发,以及过度使用公园的扩建。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b)(2) 应优先考虑在目前没有公园的社区创建公园。
(3)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b)(3) 应向服务不足的社区提供外展和技术援助,以鼓励其充分参与该项目或各项项目。
(4)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b)(4) 应优先考虑积极让社区团体参与项目选择和规划的申请人。
(5)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b)(5) 项目的设计应能有效利用水和其他自然资源。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65(c) 九千万美元($90,000,000)的总和将用于规划拨款和规划激励措施,包括循环贷款计划和其他方法,以鼓励制定旨在促进节约用水、减少汽车使用和燃料消耗、鼓励更大规模的填充式和紧凑型开发、保护自然资源和农业用地以及振兴城市和社区中心的区域和地方土地使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