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亿两千八百万美元 ($928,000,000) 将用于保护和恢复河流、湖泊和溪流,及其流域和相关土地、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按照以下时间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a) 一亿八千万美元 ($180,000,000) 将提供给渔猎局,经与该部门协商,用于海湾-三角洲和沿海渔业恢复项目。在本节提供的资金中,最多两千万美元 ($20,000,000) 将用于为CALFED海湾-三角洲计划制定自然群落保护计划,最多四千五百万美元 ($45,000,000) 将用于沿海鲑鱼和虹鳟渔业恢复项目,这些项目支持为根据州或联邦法律列为受威胁或濒危的鲑鱼科物种制定和实施物种恢复计划和策略。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b) 九千万美元 ($90,000,000) 将用于与科罗拉多河相关的项目,按照以下时间表: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b)(1) 不超过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将提供给该部门用于节水项目,这些项目旨在执行《量化和解协议》中定义的《分配协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b)(2) 不超过七百万美元 ($7,000,000) 将提供给渔猎局用于实施《下科罗拉多河多物种栖息地保护计划》的项目。
(3)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b)(3) 四千七百万美元 ($47,000,000) 将用于存入萨尔顿海恢复基金。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c) 五千四百万美元 ($54,000,000) 将提供给该部门用于开发、修复、购置和恢复费用,这些费用与根据《水法》第11912条履行州水项目义务相关的公共娱乐和渔业及野生动物资源的可及性有关。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d) 七千两百万美元 ($72,000,000) 将提供给秘书用于项目,依照《2004年加州河道公园法》第五部第3.8章(自第5750条起)。最多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可转拨给保护部用于流域协调员拨款计划。
(e)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e) 一千八百万美元 ($18,000,000) 将提供给该部门用于根据《水法》第7048条设立的城市溪流恢复计划。
(f)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f) 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将提供给圣华金河保护区用于河道公园项目。
(g)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g) 七千两百万美元 ($72,000,000) 将用于洛杉矶河和圣加布里埃尔河流域内的项目,按照以下时间表: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g)(1) 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提供给圣加布里埃尔和下洛杉矶河山脉保护区,根据第22.8部(自第32600条起)。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g)(2) 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提供给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用于根据《水法》第79508条在上洛杉矶河流域内实施流域保护活动。
(h)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h) 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将提供给科切拉谷山脉保护区。
(i)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i) 四千五百万美元 ($45,000,000) 将用于圣安娜河道公园的扩建和改进项目。项目资金将拨付给州海岸保护区,用于与参与圣安娜河道公园开发的当地政府机构协商制定的项目。在本段提供的金额中,三千万美元 ($30,000,000) 将平均分配给奥兰治县、圣贝纳迪诺县和河滨县的项目。
(j)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j) 五千四百万美元 ($54,000,000) 将提供给内华达山脉保护区。
(k)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k) 三千六百万美元 ($36,000,000) 将提供给加州太浩保护区。
(l)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l) 四千五百万美元 ($45,000,000) 将提供给加州环保队,用于资源保护和恢复项目,以及设施购置、开发、恢复和修复,以及拨款和州行政费用,按照以下时间表: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5050(l)(1) 两千五百万美元 ($25,000,000) 将用于改善公共安全以及改善和恢复流域的项目,包括公共土地上的区域和社区燃料负荷减少项目,以及溪流和河流恢复项目。这些资金中不少于50%将以拨款形式提供给地方环保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