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Section § 75020
这项法律旨在提供资金,以解决加州最紧迫的水问题。它旨在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安全饮用水,保护水质和环境,并提高供水的可靠性。
Section § 75021
这项法律拨出1000万美元给加州卫生服务部,用于资助紧急项目,确保所有居民都能获得安全的饮用水。这笔钱可用于以下项目:提供瓶装水、升级供水系统以防止污染、连接到附近的系统以及安装水处理设备。
任何单个项目获得的资金不得超过25万美元。如果需要迅速保护公众健康,这些支出可以绕过常规的合同规定。
Section § 75022
这项法律向卫生服务部拨款1.8亿美元,用于资助小型社区饮用水系统升级,以达到安全饮用水标准。优先考虑处理化学和硝酸盐污染的项目,以及弱势或严重弱势社区的项目。拨款还可以资助可行性研究,其中建设拨款上限为500万美元。拨款的预付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的25%。此外,最多500万美元可用于向符合条件的社区提供技术援助。
Section § 75023
这项法律将五千万美元拨给安全饮用水州周转基金。这笔钱的目的是帮助州政府获得联邦资金,以协助社区提供安全饮用水。
Section § 75024
Section § 75025
这项法律拨款六千万美元给卫生服务部,用于提供贷款和赠款。这些资金将用于旨在预防或减少饮用水源地下水污染的项目。如果该部门从对污染负有责任的各方追回了相关费用,则需要偿还。此外,立法机关有权通过进一步的法律来支持本节的实施。
Section § 75026
这项法律拨出十亿美元,用于资助帮助地方公共机构满足加州长期用水需求的项目。这些项目必须是综合区域水资源管理计划的一部分,重点关注安全饮用水、水质和环境保护。
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节水、雨水管理、湿地改善、污染减少和生态系统恢复。
优先考虑整合水资源管理策略、解决水资源冲突、符合全州目标或解决弱势社区需求的项目。最多5%的资金可用于计划的制定或更新。水资源部根据现有指南协调这些工作。
Section § 75027
本节根据《加州水计划》的划分,将第75026条的资金分配给加州各个水文区域。具体金额分配给了北海岸、旧金山湾等区域,南海岸区域还特别设立了洛杉矶、圣安娜和圣地亚哥的子区域。北拉洪坦和南拉洪坦地区在资金分配上被视为一个整体,但可能需要单独的计划。此外,还有一部分资金预留用于解决区域间或全州范围的水问题,这些资金可以根据需要直接使用或拨付。
Section § 75028
本节解释了水项目拨款如何在不同的水文区域进行分配。部门将在每个特定区域内,根据竞争情况发放拨款,并遵循地方的项目选择流程。但这些地方流程必须符合另一项法律,即第75026条的规定。
如果在发放拨款时,某个区域没有符合第75026条要求的计划,那么分配给该区域的资金将被暂时保留。这笔钱不会被转给其他区域;相反,它将保持未分配状态,直到该区域提交一份可接受的计划。
Section § 75029
这项法律拨款1.3亿美元用于资助改善三角洲地区水质的项目,以保护饮用水源。地方机构需要分摊这些项目的费用。这些资金支持多种类型的项目,例如减少向圣华金河和萨克拉门托河排放盐和农药等有害物质的项目。其中很大一部分资金用于减少地下农业排水,以改善圣华金河和三角洲的水质。其他项目则侧重于降低取水点的盐度,以及根据2005年管理计划的规定,为三角洲内部用水户重新安置饮用水取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