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章的解释应遵循以下定义: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520(a) “理事会”或“捐赠基金理事会”指加利福尼亚海洋保护捐赠基金的董事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1520(b) “捐赠基金”指加利福尼亚海洋保护捐赠基金。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1520(c) “专属经济区 (EEZ)”指根据1983年3月10日第5030号总统公告所规定的,从平均高潮线向海延伸至200海里的区域,美国在该公告中宣布对海岸线200英里范围内的海洋资源拥有管辖权。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1520(d) “非营利组织”指任何有资格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展业务,并符合《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规定的非营利公司。
(e)CA 公共资源 Code § 71520(e) “开放沿海海洋资源”指以开放沿海水域为栖息地的海洋资源。
(f)CA 公共资源 Code § 71520(f) “开放沿海水域”指由低于平均低低潮线的州水下土地组成,并向海延伸至专属经济区边界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