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21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不遵守某些环境法规的处罚。如果有人故意或疏忽未能遵守这些法规,他们可能面临每天高达27,500美元的罚款,每次违规持续的每一天都将单独计算。如果他们伪造或篡改压载水或非本地物种管理所需的表格或系统,他们也将面临类似的罚款。

法律允许执行官发出投诉,其中包含事实和拟议的罚款,被指控者有30天时间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未要求举行听证会,除非达成和解,否则拟议的罚款将成为最终决定。如果举行听证会,必须在30天内作出决定,罚款在发出后即最终确定,并应在30天内支付,尽管可以寻求司法审查。

总检察长也有权采取行动申请禁令或额外罚款。罚款自投诉之日起开始计息,本法律不干涉总检察长执行合规或罚款的权力。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a) 除(b)或(c)款另有规定外,任何故意或过失未能遵守本分部要求的人,可能须承担行政民事罚款,每次违规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两万七千五百美元($27,500)。持续违规的每一天均构成一次单独的违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b) 任何未能遵守第71205节规定的报告要求的人,可能须承担行政民事罚款,每次违规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两万七千五百美元($27,500)。持续违规的每一天均构成一次单独的违规。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c) 任何明知并意图欺骗而伪造本分部要求的压载水或生物污损管理报告表格,或明知并意图欺骗而篡改或禁用本分部要求的控制非本地物种释放的系统的人,可能须承担行政民事罚款,每次违规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两万七千五百美元($27,500)。持续违规的每一天均构成一次单独的违规。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d) 委员会执行官可向根据本分部可能被施加民事责任的人发出投诉。投诉应指控构成责任依据的事实或不作为以及拟议的民事责任金额。投诉应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送达,并应告知被送达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根据本款收到投诉的人,可在投诉送达后30天内,通过向执行官提交《政府法典》第11506节所述的抗辩通知书,要求举行听证会。如果抗辩通知书在30天期限内盖有邮戳,则视为在该30天期限内提交。如果该人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应在执行官收到抗辩通知书后30天内举行。如果在投诉送达后30天内未提交抗辩通知书,执行官应发出命令,确定投诉中提出的责任金额,除非执行官与该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在此情况下,执行官应发出命令,确定和解协议中规定的责任金额。如果该人未提交抗辩通知书,或者执行官与该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则该命令不得受法院或机构的审查。
(e)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e) 根据本节要求举行的听证会应由一名独立的听证官主持,并应按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节起)规定的程序进行,除非本节另有规定。在作出裁决时,听证官应考虑违规行为的性质、情况、范围和严重程度,违规者过去和现在为预防、减轻或清理对公共健康、环境安全构成威胁的状况所做的努力,以及违规者支付拟议民事罚款的能力。在根据本节要求举行听证会后,听证官应在案件提交后30天内作出决定,包括一项确定应施加的民事罚款金额(如有)的命令。
(f)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f) 根据本节发出并确定民事责任的命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并最终确定。违规者应在送达后30天内支付任何罚款,除非他或她根据(g)款寻求司法审查,在此情况下,他或她应在法院确定民事责任的命令送达后30天内支付任何罚款。命令副本应通过专人送达或挂号信送达给收到投诉的人以及出席听证会并要求副本的其他人。
(g)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g) 在收到听证官作出的关于被送达人应承担民事罚款责任的决定副本之日起30日内,被送达人可根据《政府法典》第 11523 条的规定,提交强制令状申请书,以复审该决定。未能在30日内提交申请书的人,不得在为执行该决定或命令或寻求其他救济而提起的任何司法程序中,质疑听证官的决定或命令的合理性或有效性。除本条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法典》第 1094.5 条应管辖根据本款进行的程序。在根据本款进行的程序中,如果听证官的决定是基于整个记录中的实质性证据,法院应维持该决定。强制令状申请书的提交不应中止根据本法案要求的任何纠正措施,也不应中止根据本法案评估的任何罚款的累积。本款不禁止法院在其管辖范围内授予任何适当的救济。
(h)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h) 根据本条作出的行政罚款命令,应自(d)款规定的投诉提交之日起,按法定利率计息。
(i)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i) 本章的任何规定或执行官的裁决,均不得解释为限制、削减或取代总检察长应执行官请求或自行决定,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力,以禁止违反本分部,寻求违反本分部的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对违反本分部的人寻求民事和刑事罚款。
(j)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6(j) 代替根据(d)款提出的旨在施加(a)、(b)和(c)款规定的行政民事罚款的投诉,总检察长可应委员会请求,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在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禁止违反本分部,寻求违反本分部的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寻求(a)、(b)和(c)款规定的民事罚款。

Section § 7121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另一项法律(第71216条)的特定部分((c)款),他们就犯了轻罪。这可能导致他们被判处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

违反第71216条(c)款的人犯有轻罪,并可处以不超过一年的县监狱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