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215

Explanation

这项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条款设立了海洋入侵物种控制基金,用于管理入侵性海洋物种。基金中的资金在立法机关批准后,专门用于此目的。异域物种控制基金中原有的资金将转入此处。负责的委员会将管理该基金并实施收费,每次航程费用不应超过1,000美元,并可每两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在设定费用时,他们必须咨询一个包括行业代表在内的技术小组,并可根据各种因素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加利福尼亚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向从州外抵达的船舶收取费用;但是,费用不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内航行的船舶。此外,任何与违反这些要求相关的费用、罚款或款项都将存回该基金。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a)(1) 海洋入侵物种控制基金特此设立。基金中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应专门用于执行本分部规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a)(2) 异域物种控制基金的所有累积资金应转入海洋入侵物种控制基金。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b)(1) 委员会应依照本章规定管理该基金。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b)(2) 委员会应通过法规设立一项合理且适当的费用,专门用于执行本分部规定。该费用每次航程不得超过一千美元 ($1,000),如小节 (c) 所述。该金额可每两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调整。
(3)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b)(3) 在设立费用时,委员会应咨询一个技术咨询小组,该小组由相关人士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航运和港口代表。
(4)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b)(4) 委员会可为个别航运公司或船舶设定较低的费用水平和最高费用金额。任何已设定的费用表,包括费用水平和最高费用金额,应考虑费用对从加利福尼亚州出发往返夏威夷或阿拉斯加贸易的船舶的影响,特定船舶一年内停靠加利福尼亚港口的频率,船舶的压载水和生物污损管理实践,以及其他相关考量因素。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c) 加利福尼亚州税务和费用管理局,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2部第22.5部分(自第44000条起),应从每艘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者,或代表所有人或经营者的船舶代理人处收取费用,这些船舶从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港口或地点抵达加利福尼亚州的港口或地点。如果船舶直接从加利福尼亚州境内的另一个港口或地点抵达加利福尼亚州的港口或地点,并且在该航行期间未首先抵达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港口或地点,或在抵达随后的加利福尼亚州港口或地点之前未驶出专属经济区 (EEZ),则不得对该船舶征收此费用。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d)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征收的所有费用应存入海洋入侵物种控制基金。
(e)CA 公共资源 Code § 71215(e)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因违反本分部任何要求而收取的所有罚款和款项应存入海洋入侵物种控制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