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109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主要关注更新CalEnviroScreen工具,该工具用于识别弱势社区,特别是针对加州-墨西哥边境地区。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被要求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报告与空气和水质以及危险废物场地相关的必要数据。他们必须解决数据获取问题,并监督未来的计划。该报告需要遵循特定的政府程序。数据包括空气质量测量、车辆排放、交通密度和水质等因素。当高质量数据可用时,应将其纳入该工具的未来更新中。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a) 就本部分而言,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a)(1) “办公室”指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a)(2) “工具”指加州社区环境健康筛查(亦称CalEnviroScreen),用于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39711条识别弱势社区。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b)(1) 在该工具的下次更新中或不迟于2017年1月1日(以较早者为准),办公室应向立法机关报告更新加州-墨西哥边境地区社区工具中指标所需的空气质量、水质以及有毒物质释放和危险废物场地数据,包括以下两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b)(1)(A) 获取必要数据方面的不足和障碍。
(B)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b)(1)(B) 当前和未来获取数据的监测研究和计划。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b)(2) 根据本小节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c)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c) 就小节(b)而言,必要的数据和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c)(1) 边境地区臭氧和2.5微米及以下颗粒物的空气质量测量数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c)(2) 边境口岸的车辆排放数据。
(3)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c)(3) 边境150米范围内的完整交通密度数据。
(4)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c)(4) 跨越边境水道的水质数据。
(5)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c)(5) 将墨西哥污染物释放和转移登记册中包含的信息纳入该工具的可行性。
(d)CA 公共资源 Code § 71090(d) 当小节(b)和(c)中确定的足够质量的数据可用于加州-墨西哥边境地区的社区时,办公室应将该数据纳入该工具的下次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