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a) 太平洋及其众多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对本州和全国人民具有经济、环境、美学、娱乐、军事和科学重要性。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b)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人类将受益于海洋资源。我们保护、保存、协调、开发和利用这些资源的能力要求我们以知情和平衡的方式进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c) 1983年3月10日,里根总统通过公告为美国设立了专属经济区,宣布对200英里美国专属经济区(EEZ)内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d) 1988年12月27日,里根总统通过公告将美国领海的向海界限从3海里扩展到12海里。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e) 专属经济区的设立和领海的扩展在州水域附近创建了联邦管辖区,并为美国所有沿海州提供了更充分地行使和主张其在美国管辖下保护、养护和开发海洋资源方面职责的机会。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f) 由于联邦和州水域中不同的管辖权和多重项目导致的海洋资源的勘探、科学研究、开发和生产,将增加对海洋资源和用途(例如食物、能源、矿产和废物处置)产生冲突需求的可能性。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g) 解决海洋资源利用、开发和养护方面的冲突利益将成为本州面临的主要政策问题之一。未来因竞争用户互动而出现的问题在今天已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h) 州机构确实在保护和管理州水域内的资源和用途方面以及协调州在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的利益方面拥有特定的监管或项目利益,但本州需要制定一个全州范围的海洋资源及其用途管理目标框架,并明确界定州海洋资源管理的功能职责。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6001(i) 专属经济区、领海、州水域和陆地环境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系统,必须通过联邦、州和地方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管理。海洋的流动性、动态性以及其许多生物资源超越州和联邦边界的迁徙,将本州对海洋管理的利益扩展到目前根据联邦《水下土地法》(43 U.S.C. Sec. 1301 et seq.)由本州管理的三海里限制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