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71(a) 机构应审查和评估开放空间土地的获取、保护或维护需求。作为此审查和评估的一部分,机构应向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县内各城市以及公民咨询委员会征集提案,该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应由机构根据能够广泛代表机构管辖范围内利益的标准确定。公民咨询委员会的成员应反映机构管辖范围内人口的文化和族裔多样性。机构应与机构管辖范围内的各城市和公民咨询委员会协商,采纳一套评估这些提案的程序。提交任何提案的实体应考虑该提案可能对经济适用房的供应产生的影响。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71(b) 根据评估结果,机构应制定一项支出计划,用于支出预计将从本分部提供的资金以及其他联邦、州、地方和私人改进项目及资金中获得的收入。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71(c) 除了开放空间土地的获取、保护或维护外,支出计划还应包括未来五年内可能用于资本、维护和运营目的的收入预测。支出计划应确定大致的获取区域,而不指明具体地块,并应定期审查和修订。在采纳或修订支出计划之前,机构应对该计划举行公开听证会。在初始支出计划获得批准之前,不得进行任何开放空间土地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