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1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管理局随时设立和更改其官方印章。

管理局可以设立印章,并可酌情更改。

Section § 351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该机构参与诉讼,这意味着它可以起诉他人,也可以被他人起诉。这适用于所有法律行动和程序,只要有法院依法可以审理该案件,除非有其他法律另有规定。

Section § 35152

Explanation

该机构有权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和管理财产,包括购买、租赁或接受赠予,以实现其目的。这包括持有开放空间地役权和开发权。

优先获取开放空间的是靠近城市区域的土地。迪亚波罗山脉的偏远牧场只能通过自愿出售者,以保育地役权或土地赠予的方式获得。

拥有开放空间地役权的土地在法律上被限制用于开放空间。任何指定用于开放空间的土地只能按照特定程序出售。

如果机构想出售指定用于开放空间的土地,必须在特别选举中获得选民的批准,除非该土地租赁期不超过 (25) 年,并且在租赁期间仍用于开放空间或农业用途。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2(a) 机构可以通过赠与、拨款、购买、馈赠、遗赠、征用或租赁方式取得,并可持有、使用、享用、租赁或处置各类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动产和不动产权益,在机构管辖范围内或范围外,为充分行使其权力所必需的。机构可接受并持有开放空间地役权,并在机构可取得不动产的任何地方购买开发权。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2(b) 开放空间征收的优先事项应侧重于那些最接近城市区域、最易到达且最显眼的土地。迪亚波罗山脉最西侧山脊以东的偏远牧场,只能通过自愿出售者,以保育地役权或完全产权购买,或由所有者向机构赠予土地或保育地役权的方式,取得作为永久开放空间。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2(c) 根据本分部由机构执行并接受的开放空间地役权所约束的土地,在《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十三条第 (8) 节的含义内受到强制性限制。不动产地役权或其他权益可通过理事会通过决议的方式指定用于开放空间目的,任何如此指定的权益只能按照本节规定转让。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2(d) 机构不得有效转让任何实际指定并用于开放空间目的的不动产权益,未经理事会为此目的召集并举行的特别选举中机构多数选民的同意。对于租赁任何不动产期限不超过 (25) 年的情况,无需首先获得同意,如果该不动产在整个租赁期间仍用于开放空间或农业用途。

Section § 351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政府机构在特定公共目的需要时,通过征用权征收私人财产。但也有例外:他们不能征收用于放牧、农业、未规划开发的林地,或超出其管辖范围的土地。此外,他们只能征收与公共机构已拥有的开放空间用地相邻的土地。此类行动需要理事会五分之四的批准。如果财产所有者不同意,他们可以在30天内提出异议。地方政府必须在45天内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决定此次征收是否符合公众的最佳利益。如果市(三分之二)或县(多数)投票反对征收,将停止征用程序。

机构可以行使征用权,征收为实现本部门目的所必需或便利的任何财产,但不得征收正在积极放牧的土地、农业生产用地、未面临即将转为开发用途威胁的林地生产区土地,或超出机构管辖范围的土地。此外,除非该不动产与公共机构已拥有的用于开放空间用途的不动产相邻,否则机构不得通过征用权取得任何不动产权益。就本节而言,“拥有”包括公共机构作为一方的租赁或其他合同承诺,以将该财产维持为开放空间用途,期限至少为25年。征用权只能在理事会五分之四多数票批准后方可行使。如果财产所有者反对通过征用权征收其财产,财产所有者可在理事会投票后30天内,向财产所在市或县的立法机构提交书面异议。如果财产位于多个市,或位于县和多个市,财产所有者应向包含该财产较大部分的市或县的立法机构提交异议。如果财产所有者及时提交书面异议,立法机构应在其收到异议后45天内举行公开听证会审议该异议。如果市的立法机构以三分之二多数票,或县的立法机构以多数票支持该异议,认定该征收不符合机构管辖范围内公众的最佳利益,则机构不得对该财产行使其征用权。

Section § 351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管理委员会将目前用于开放空间用途的不动产,交换为另一块不动产。为此,新物业的价值必须相等或更高,并且也需要用于开放空间用途。这项决定需要委员会五分之四的投票通过,并且必须首先举行公开听证会。

该机构经管理委员会五分之四投票通过,并在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1) 条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可以交换任何专用于开放空间用途的不动产,以换取管理委员会认定价值相等或更高且为开放空间用途必须取得的不动产。

Section § 35155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任何由机构获得的财产,都必须以合理的方式进行照管,并与该土地及其周边地区的自然环境相符。法律澄清,这项责任是一项基本职责,并不意味着该机构在维护财产时必须承担更高水平的照管义务。

Section § 351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机构创建和管理公共娱乐或农业空间。它可以规划和改进土地、步道和设施,并收取使用费,但前提是这些费用仅用于支付所提供服务的成本。

Section § 3515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您对某个机构有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您必须遵循《政府法典》中某个特定章节规定的规则,除非本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另有不同的规定。

Section § 35158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该机构可以接受来自公共或私人渠道的资金或捐赠。这些资金将用于购买开放空间土地,或支持该机构在其管辖区域内实现保护开放空间或建设绿化带目标的项目。该机构也可以申请政府拨款和寻求私人捐赠。

Section § 3515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理事会如何处理服务、用品、设备或建设方面的合同。五万美元以下的合同可以由总经理批准,无需公开广告;而金额较大的合同必须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五万美元到十万美元之间的合同可以通过非正式招标程序进行,而超过十万美元的合同则需要正式招标。建设合同遵循类似规则,但有不同的金额门槛。

对于某些服务,例如咨询或法律服务,合同不必授予最低投标人,而是授予最负责任和合格的投标人。法律允许在紧急情况下灵活处理,允许理事会绕过标准招标程序以保护公共安全。招标通知必须提前充分发布,如果有必要,理事会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并且可以重新发布广告或在经济可行的情况下自行完成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紧急支出可以无需招标进行。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a) 理事会可以与任何个人或公共机构签订合同,以获取任何服务、用品、设备或材料,或用于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理事会可以任命一名总经理作为该机构的首席行政官,并且理事会可以授权总经理根据在公开会议上通过且未经广告宣传的理事会政策,就任何服务、用品、设备或材料的合同,或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的合同,在不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的范围内约束该机构。经总经理批准的与任何服务、用品、设备或材料的合同,或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的合同相关的所有支出,应在其下一次例行会议上向理事会报告。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服务、用品、设备或材料的合同,如果超过五万美元 ($50,000),应通过招标并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任何服务、用品、设备或材料的合同,金额为十万美元 ($100,000) 或更少的,可以通过非正式招标程序授予;但任何服务、用品、设备或材料的合同,金额超过十万美元 ($100,000) 的,应通过正式招标程序授予。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2) 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的合同,如果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应通过招标并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的合同,金额为七万五千美元 ($75,000) 或更少的,可以通过非正式招标程序授予;但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的合同,金额超过七万五千美元 ($75,000) 的,应通过正式招标程序授予。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3) 如果针对第 (1) 款或第 (2) 款所述合同的两个或多个投标相同且为最低价,理事会可以选择接受其中一个。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4) 如果理事会按照 (a) 款规定的方式授权,用于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改良工程的建造、竣工、维护或修理的合同,该机构首席行政官的决定应对该机构具有约束力,并且所有关于该决定的现有抗议和申诉程序仍然有效。
(5)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 尽管有第 (1) 款的规定,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咨询、法律或评估服务,或根据《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五部第十章(自第 4525 条起)授权采购的服务合同,如果理事会将合同授予最负责任和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需通过招标或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B) 就本款而言,“最负责任和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理事会认为最符合服务合同需求或符合 (C) 项规定的标准的投标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C) 在确定最负责任和合格的投标人时,理事会可以使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各项: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C)(i) 投标人作为公司的经验,包括该公司在类似规模和范围合同上的过往表现。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C)(ii) 投标人所雇人员的经验和资格。
(iii)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C)(iii) 对服务范围的理解,包括完成服务的进度和计划。
(iv)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C)(iv) 合同给理事会带来的最佳整体财务回报。
(v)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59(b)(5)(A)(C)(v) 此外,就本款而言,负责任的投标人,其已证明具有可信赖的特质,以及能够令人满意地完成所需工作或提供所需商品的质量、适用性和经验。

Section § 351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圣克拉拉谷开放空间管理局采用一种特殊的合同授予方式,即设计-建造流程,来签订建设和改进合同。这包括建筑物和设施的建设和改进、公共通道和娱乐场所,以及基于自然的基建项目,例如栖息地和流域的修复。

与一般规定不同,该管理局的项目无需满足通常的一百万美元最低项目规模限制。在本法律中,凡提及“地方机构”之处,特指圣克拉拉谷开放空间管理局及其董事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60(a) 尽管有第35159条或任何其他法律的规定,经圣克拉拉谷开放空间管理局董事会批准后,《公共合同法》第二编第三部分第四章(自第22160条起)所述的设计-建造流程可用于授予建筑物和设施的建造、修复和改进合同,公共通道和娱乐设施的建造、修复和改进合同,以及基于自然的基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该管理局内的栖息地修复项目、增强和补救项目,以及流域、河道走廊和池塘改进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60(b) 《公共合同法》第22162条 (a) 款所述的一百万美元 ($1,000,000) 最低项目限制,不适用于圣克拉拉谷开放空间管理局。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60(c) 就本条而言,《公共合同法》第二编第三部分第四章(自第22160条起)中所有提及“地方机构”之处,均指圣克拉拉谷开放空间管理局及其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