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130

Explanation

每年一月,理事会必须选出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主席负责主持所有会议,如果主席不在,副主席就负责主持。如果两人都不在,在场的理事会成员可以推选一人临时担任主席,这位临时主席在任职期间拥有和正式主席一样的权力。

每年一月的首次理事会会议上,理事会应选举一名主席,负责主持所有会议,并选举一名副主席,负责在主席缺席时主持会议。如果主席和副主席均缺席,出席成员应通过记入会议记录的命令,选举其中一名出席成员担任临时主席,该临时主席在任职期间拥有主席的所有权力。

Section § 35131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理事会制定关于其如何召开会议和做出决策的规则,但这些规则必须遵守州法律。

理事会应当制定其议事程序规则,且该规则须符合州法律。

Section § 351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必须出席才能做出决定或开展官方事务。要批准任何行动,大多数理事会成员必须同意,除非相关分部另有规定。

理事会多数成员构成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除非本分部另有规定,否则该机构的所有官方行为均须经理事会多数成员的赞成票通过。

Section § 35133

Explanation
本节意味着,机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必须通过其理事会批准的动议、决议或条例来正式声明。

Section § 35134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理事会的所有会议都必须遵守《政府法典》第9章中列出的规则。这些规则包括了关于公开会议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

Section § 35135

Explanation

管理委员会必须在公开听证会后制定年度预算,并可以聘用自己的员工并设定他们的薪酬。他们需要为其高级职员和员工制定规则和职责,并概述该组织将如何运作。此外,他们必须每年让会计师审计其财务状况。最后,他们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履行本分部规定的职责。

管理委员会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35(a) 在根据第35136条要求举行公开听证会后,通过年度预算,聘用其独立的员工,并确定其高级职员和雇员的薪酬。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35(b) 以法令形式通过行政法规,规定机构高级职员的权力和职责、机构雇员的任命方法以及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方法、程序和系统。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35(c) 至少每年由注册会计师对机构的财务交易和记录进行事后审计。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35(d)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实现本分部的宗旨。

Section § 351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必须发布公开通知,说明关于通过年度预算的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该通知必须按照特定规定发布,并且至少在听证会前30天发布。此外,拟议的预算必须至少在听证会前30天提供给公众查阅。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36(a) 关于通过年度预算的公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的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1条的规定公布,且应在听证会日期前不少于30天公布。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5136(b) 拟议的年度预算应至少在听证会前30天可供公众查阅。

Section § 351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机构与公务员退休系统达成协议,以便其雇员可以加入与州政府工作人员相同的退休计划。符合条件的雇员将获得与州政府雇员相同的退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