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200

Explanation

本法律在自然资源局内设立了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该保护区由九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和三名无表决权的当然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包括来自地方政府、自然资源局以及其他相关公园和海岸委员会的代表,并对每位成员的任命规则进行了具体说明。

有表决权的成员包括由地方市议会和州长任命的官员、来自洛杉矶县或文图拉县的公众成员,以及其他代表关键区域的成员。如果公众成员迁出这些县,其职位将空缺。

无表决权的成员由加利福尼亚海岸委员会、州海岸保护区和安吉利斯国家森林选出,但他们可以就与其区域相关的特定事项进行表决。

主席和副主席每年由有表决权的成员选举产生,并且必须有多数成员出席才能开展业务。某些成员因出席例会可获得每天100美元的报酬,除非他们已通过其他职务获得报酬。所有成员均可报销其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 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特此在自然资源局内设立。该保护区由九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和三名当然成员组成。有表决权的成员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1) 圣莫尼卡山脉国家游憩区主管,或其指定人员。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2) 一名代表洛杉矶市的成员,由市长任命并经市议会批准。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3) 三名公众成员,应为洛杉矶县或文图拉县的居民,其中一名由州长任命,一名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一名由众议院议长任命。至少一名公众成员应居住在《政府法典》第11093条所定义的圣费尔南多谷统计区域内。如果公众成员将其住所迁至洛杉矶县或文图拉县以外的县,则该成员的席位应被视为空缺。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4) 一名民选官员,其为至少75%的区域位于该区域内的市议会提名的代表,应由洛杉矶县监事会任命,或由洛杉矶县监事会任命的成员,或该成员的指定人员。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5) 一名民选官员,其为千橡市市议会成员或文图拉县监事会成员,并应由文图拉县监事会任命,或该民选官员的指定人员。
(6)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6) 自然资源局局长或由局长指定的该局雇员。
(7)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a)(7) 公园和娱乐部安吉利斯区主管,或其指定人员。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b)(1) (A) 加利福尼亚海岸委员会和州海岸保护区应各自任命一名当然成员,该成员应为其各自机构的成员或雇员。由加利福尼亚海岸委员会和州海岸保护区任命的当然成员应为无表决权的成员,但由州海岸保护区任命的当然成员可以就该区域海岸带部分内实施的任何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表决。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b)(1)(B) 在根据第20部第6章(自第30500条起)对该区域任何部分的任何地方海岸计划或其任何部分进行认证后的第10个工作日,由加利福尼亚海岸委员会任命的当然成员可以就该区域海岸带部分内实施的任何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表决,而由州海岸保护区任命的当然成员不得就该事宜进行表决。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b)(2)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b)(2)(A) 除分段 (B) 另有规定外,安吉利斯国家森林主管也应担任保护区的当然、无表决权成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b)(2)(A)(B) 安吉利斯国家森林主管可以就位于安吉利斯国家森林内、毗邻或实质性影响安吉利斯国家森林的项目相关事宜进行表决。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c) 保护区的主席和副主席应由保护区的有表决权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保护区全体授权和任命的有表决权成员的多数构成处理本部门下任何事务的法定人数。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1) 保护区的以下成员应按每天一百美元($100)的标准获得出席保护区例会的报酬: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1)(A) 公众成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1)(B) 由洛杉矶县监事会任命的成员或该成员的指定人员,除非该成员或指定人员同时也是监事会成员,在此情况下不支付报酬。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1)(C) 由文图拉县监事会任命的成员或该成员的指定人员,除非该成员或指定人员同时也是监事会成员,在此情况下不支付报酬。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1)(D) 由州海岸保护区和加利福尼亚海岸委员会任命的成员,如果这些成员不是其各自机构的雇员或不是全职受薪的民选官员。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1)(E) 代表洛杉矶市的被任命成员。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0(d)(2) 保护区所有成员应报销其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实际和必要费用,包括差旅费。

Section § 3320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由各自领导层任命的三名参议院议员和三名众议院议员,必须定期会面并参与该保护机构的活动。他们的参与不应与他们作为立法者的职责相冲突。

Section § 332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尽管保护区是资源局的一部分,但资源局局长无权批准或否决保护区的具体项目。局长只能以保护区成员的身份影响决策。此外,保护区仍能按原计划实现其目标。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将保护区置于资源局之下,不应赋予资源局局长批准或否决保护区拟议开展的具体项目的任何权力,除非根据其在保护区内的成员身份,如第33200条(a)款第(6)项所规定;也不应限制保护区执行本部的宗旨。

Section § 33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为加州海岸区内的两个不同保护局分配了具体的职责。加州海岸保护局侧重于当地海岸计划中确定的项目,而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局则负责公园、娱乐、保护和开放空间项目。这项安排不改变1983年之前启动的任何项目,也不影响加州海岸委员会的权力。此外,加州海岸保护局的职责仅限于海岸区。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1(a) 加州海岸保护局,根据第21部(自第31000条起),主要负责执行在区域内海岸区部分的管辖范围内经认证的当地海岸计划中确定的项目;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局根据本部主要负责在区域内海岸区部分开展实施该计划的公园、娱乐、保护和开放空间条款的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1(b) 本条不影响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局或加州海岸保护局在1983年1月1日之前开展的任何项目,本条也不得解释为影响加州海岸委员会现有的审查和批准权力。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1(c) 加州海岸保护局在区域内海岸区部分之外不具有管辖权。

Section § 33202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保护机构(一个管理国家资源的组织)向任何来源申请拨款,以支持其活动。具体而言,它必须根据一项联邦法律,即1978年国家公园和娱乐法,申请某些拨款。这些拨款的任何资金都将存入指定的联邦拨款账户。

保护机构可以向任何来源申请拨款,用于本分部的目的,并且应申请根据1978年国家公园和娱乐法 (Section 507) (16 U.S.C. 460kk) 授权的所有拨款。此类拨款的收益应存入基金中的独立联邦拨款账户。

Section § 33202.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保护区如何处理对其财产的非法侵入或改动。这些改动可能包括建筑物或围墙、车道等。自2021年1月1日起,如果保护区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希望收购财产,除非该财产价值超过50万美元(根据通货膨胀调整),否则无需遵循常规的《财产收购法》。

此例外不适用于征用权,即政府为公共用途征收财产的情况。在保护区采取行动之前,必须通知附近的土地所有者和地方政府。如果存在异议,将在做出决定前举行公开听证会。任何拟收购的财产都必须由独立专家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价值。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a) 就本条而言,“侵占”指任何未经授权或非法的干扰、物理侵入或改变保护区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围墙、车道、露台、游泳池、排水沟和灌溉管线。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b) 尽管有第33203条或本分部的任何其他规定,保护区为处理或解决根据本分部由保护区拥有的不动产上的侵占问题而于2021年1月1日之后启动的对不动产或其中权益的收购,不受《财产收购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部第11部分(自第15850条起))的约束,除非该不动产或其中权益的价值每宗地或每块地超过五十万美元 ($500,000),并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计算的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年度变化进行调整。但是,保护区可以请求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审查并批准特定的收购。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c) 分部 (b) 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根据本分部行使征用权。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 在保护区根据分部 (b) 采取行动前至少45天,保护区执行董事应向以下双方提供拟议收购不动产或不动产中任何权益的书面通知: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1)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1)(A) 相邻土地所有者,如相关县税册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1)(A)(B) 如果相邻土地所有者反对拟议行动,保护区应就对收购的反对意见举行一次已通知的公开听证会,然后投票建议保护区采取行动。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2)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2)(A) 不动产所在市的市议会,或如果不动产位于非建制区域,则向不动产所在县的县监事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d)(2)(A)(B) 如果市议会或县监事会投票反对拟议行动,保护区应就对收购的反对意见举行一次已通知的公开听证会,然后投票建议保护区采取行动。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2.5(e) 根据分部 (b) 拟收购的不动产或其中权益的价值,应由独立的第三方评估确定。

Section § 33203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保护机构为实现其特定目标,取得不动产或财产权益,例如开发权或地役权。它可以通过州公共工程委员会行使征用权。总务局局长在收到保护机构请求且为实现其目标所必需时,必须迅速行动,租赁、出租、出售、转让或交换此类土地。从这些土地交易中获得的资金将存入一个基金,用于这些目的。 总务局和保护机构必须制定程序,以确保财产交易公平、高效并向公众发出通知。保护机构可以与公园和娱乐局协调具有公园潜力的土地事宜,并且还可以与资源保护区合作以实现其目标。

Section § 3320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护区的执行董事,在请求州公共工程委员会采取行动之前至少45天,通知地方政府(无论是市议会还是县监事会)任何通过征用权获取财产的计划。如果地方政府反对该提议,则必须在州公共工程委员会做出任何决定之前,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来讨论这些反对意见。

Section § 33203.5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管理局在符合其计划的情况下,在特定区域内购置和改良不动产。如果该不动产位于沿海区域,管理局执行董事必须在批准前至少60天将提案提交给州沿海管理局审查。如果州沿海管理局在60天内没有以与他们的任何项目冲突或危及这些项目为由驳回该提案,则该购置或改良可以继续进行。

尽管本分部的任何其他规定,管理局可在认定该行动符合计划的情况下,在该区域内的任何地方购置和改良不动产或其中任何权益。如果拟议的购置或改良位于沿海区域内,管理局执行董事应在管理局批准前至少60天将提案提交给州沿海管理局审查。如果州沿海管理局在提交之日起60天内未采取行动不予批准该拟议的购置或改良,理由是该项目与州沿海管理局已批准的项目或州沿海管理局通过的书面项目前期可行性报告中确定的拟议项目冲突或会危及这些项目,则该购置或改良可根据本条进行。

Section § 3320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保护区管理局为支持和改善圣莫尼卡山脉环境所能做的工作。它可以向地方政府和地区提供赠款或无息贷款,以恢复因土地布局不佳等问题而对该地区产生负面影响的区域。它还帮助收购缓冲区,以符合联邦土地目标,并确保开发不会损害娱乐或自然价值。保护区管理局可以资助收购公园和保护所需的土地,特别是在面临开发压力的地区。此外,它还支持改善过去土地使用决策不当的区域的项目,提升自然和风景价值。

项目只有在地方规定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时才能进行,并且必须符合地方土地使用规划。保护区管理局要求通知市或县,允许他们在45天内否决,否则项目将自动获得批准。

保护区管理局可根据计划的优先事项,采取以下行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a) 向市、县、资源保护区和娱乐与公园区提供赠款或无息贷款,旨在恢复因所有权分散、地块布局不佳、地块面积不足、公园和开放空间不足、土地使用不兼容或其他条件而对圣莫尼卡山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或阻碍有序开发的区域。在本款项下恢复项目完成后,超出合格项目成本的任何剩余资金,应由市、县、资源保护区或娱乐与公园区(视情况而定)转交州政府并存入基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资助本分部规定的各项计划。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b) 承担,或向任何州机构、市、县、资源保护区或娱乐与公园区提供赠款或无息贷款,以承担收购急需的缓冲区,旨在确保联邦政府作为圣莫尼卡山国家娱乐区一部分所收购土地周围的开发特征和强度与国家娱乐区的娱乐和自然资源价值基本兼容,且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根据本款收购权益时,保护区管理局应主要依靠收购开发权和其他非完全所有权权益。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c) 向州机构、市、县、资源保护区以及公园和娱乐区提供赠款,用于收购被确定为公园、娱乐或保护目的所必需的场地,以及开发必要的相关公共设施。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d) 收购,或向其他州机构、市、县、资源保护区和娱乐与公园区提供赠款或无息贷款,用于收购被确定为公园、娱乐或保护目的所必需的场地,当州或地方机构因财政资源有限或其他暂时性情况而无法收购该场地时。在本款项下,应优先考虑面临即时开发压力的场地。如果保护区管理局发现该场地否则将丧失公共用途,则可收购完全所有权和购买选择权,并可持有该土地以供随后转让给适当的公共机构。根据本款从基金的联邦赠款账户资助的项目,其任何贷款偿还或其他报销款项应存入该账户,并在内政部长授权后可用于本分部的目的。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e) 向市、县或州机构提供赠款,旨在提升因设施位置不当或土地使用不兼容而导致自然和风景价值受损的资源。本款项下的赠款应用于整合地块以改善资源管理,用于重新安置位置不当或指定不当的设施,以及用于其他将提升自然和风景特征的纠正措施。本款项下的赠款不得用作收购公共公园、野生动物或自然区域的方法,除非此类用途是附带的。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f) 保护区管理局仅在其发现地方监管规定未能充分实现本节 (a) 和 (b) 款的目标时,方可根据该两款采取行动。
保护区管理局仅在其项目土地使用强度不高于与对受影响土地拥有管辖权的市或县的当地区域和总体规划相符的强度时,方可根据本节 (a)、(c) 和 (e) 款采取行动。保护区管理局仅在其通知项目所在市或县的理事机构,且该理事机构未以五分之四多数票否决该项目的情况下,方可自行承担项目或根据 (b) 款提供赠款或贷款。如果理事机构在收到保护区管理局的项目提案通知后45天内未否决该项目,则该项目应被视为已获得理事机构批准。

Section § 332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护区向符合特定税法和教育法规定的某些非营利组织和私立学校提供拨款。这些拨款可用于与保护区获准开展的保护改进、维护、购置或教育项目相关的用途。

此类拨款需要经过总务部的审查和批准。拨款不得用于与法律规定项目目的不直接相关的活动。

执行董事必须在拨款前30天通知财政部,说明受助方、拨款金额及其预期用途等详细信息。该通知期可以与总务部的审查期同时进行。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a) 保护区可向根据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26 U.S.C. Sec. 501(c)(3))规定符合免税组织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以及向公共教育总监提交《教育法》第33190条所要求声明的私立教育机构授予拨款,以实施改进、维护、购置或教育解说项目,这些项目须与保护区根据本分部规定有权开展的其他项目直接相关。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b) 根据本条授予的拨款须经总务部审查和批准。保护区不得根据本条为不符合 (a) 款规定目的的项目授予拨款。任何非营利组织均不得将拨款的任何部分用于从事未根据 (a) 款明确授权的任何活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c) 执行董事应在本条项下授予拨款前30天向财政部提交通知。该通知应明确受助组织、拨款金额以及拨款目的。本款规定的通知期可与总务部根据 (b) 款进行的审查期同时进行。

Section § 33204.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保护区管理机构向学区和地方机构提供拨款。这些拨款的用途与提供给非营利组织的拨款用途相同。但是,对于学区而言,这些拨款不能包含来自州资金的现金。此外,如果拨款涉及使用设施,那么这些设施必须是该保护区管理机构所拥有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7(a) 保护区管理机构可向学区和其他地方机构授予拨款,用于其根据第 33204.2 条 (a) 款可向非营利组织授予拨款的任何目的。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7(b) 根据 (a) 款授予学区的拨款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7(b)(1) 该拨款不得包括州资金的现金拨款。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27(b)(2) 允许使用设施的拨款应限于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的设施。

Section § 3320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关注山谷边缘步道走廊,强调其作为当地居民娱乐和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它要求各政府机构协调努力,连接现有公园和开放空间,并改善未充分利用的区域。

一个保护区负责制定步道计划,识别重要的徒步、马术和专用步道,以及额外的娱乐通道需求。该法律允许对边界进行微小调整,以更好地实施步道计划。在最终确定和采纳计划之前,需要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与地方实体进行协调。

一旦地方政府采纳,它们必须将此计划纳入其地方规划策略,以确保符合第33009节的规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a)(1) 根据第33105.5节的定义,山谷边缘步道走廊内由联邦、州和地方机构拥有的现有公园和开放空间,是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特别是圣费尔南多、拉克雷森塔和圣加布里埃尔山谷居民重要的娱乐和环境资源,促进现有公园和开放空间资源的连接,并进一步改善未充分利用的公共地役权和其他现有公共开放空间符合公共利益。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a)(2) 山谷边缘步道走廊内对土地拥有管辖权的11个地方机构、两个联合权力公园机构、两个州机构和三个联邦机构之间,需要进行整体的步道和娱乐通道规划与协调。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b) 保护区应在走廊内各政府管辖区的自愿合作下,制定并采纳一项针对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协调步道开发计划和娱乐通道项目,该计划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b)(1) 识别跨越管辖界限的主要徒步和马术步道以及重要的次要和支线步道,并制定改善这些步道的优先计划。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b)(2) 酌情识别针对特殊人群和特殊用户群体(例如山地自行车)的专用步道,前提是这些专用步道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b)(3) 识别并制定优先实施计划,以满足额外的娱乐通道需求,包括应添加到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新建或扩建步道,以及可能需要的额外或升级设施、公园或开放空间。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b)(4) 识别未充分利用的现有公共开放空间,并提出建议以更好地提供这些区域的公共使用和享受。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c) 尽管有第33105.5节的规定,保护区可以仅为实施根据本节制定的计划而对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边界进行微小调整。任何边界调整应以地图和描述的形式呈现,并应包含在根据(d)款提交的计划中,且不迟于1990年7月31日提交给州务卿。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d) 在根据本款提交计划和项目之前,保护区应在山谷边缘步道走廊内的每个城市和每个县的非建制区域至少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根据(b)款制定的计划和项目,以及对走廊边界的任何更改,应在保护区采纳之前与每个受影响的管辖区进行协调。该计划和项目应在本部门批准计划或项目下的任何收购或改进之前至少30天,但不迟于1990年6月30日,提交给议会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参议院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委员会。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3(e) 地方政府采纳根据本节制定的计划和项目后,该计划和项目应成为地方政府为遵守第33009节而实施的计划的一部分。

Section § 3320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主要规定了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边界设定。它强调在确定边界时要使用科学和基于资源的信息,并鼓励土地所有者、地方政府和公众最大限度地参与决策过程。如果圣克拉丽塔附近(包括惠特尼峡谷和埃尔斯米尔峡谷等区域)需要调整边界,保护机构必须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后,根据科学数据准备一份修订后的地图。埃尔斯米尔峡谷的业主可以书面形式请求将其财产纳入该走廊。这些规定不影响州海岸保护机构的管辖权。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a)(1) 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边界应完全根据该区域有关步道、娱乐和环境资源的最佳科学和基于资源的信息来确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a)(2) 土地所有者、地方政府实体、公众成员以及其他受影响方应在划定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过程中获得最大程度的参与。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b)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b)(1) 尽管有第33105.5条的规定,如果保护机构根据相关科学信息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并在受山谷边缘步道走廊边界修订影响的区域举行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后,确定在圣克拉丽塔市附近,包括惠特尼峡谷、埃尔斯米尔峡谷及其相邻流域的边界修订是必要的,则执行董事应准备一份修订后的地图,显示山谷边缘步道走廊边界的变化,并将其提交给州务卿、众议院自然资源委员会以及参议院自然资源和水资源委员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b)(2) 根据第 (1) 款准备的修订地图应有相关科学信息支持,并符合第33204.3条的宗旨和目标。
(3)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b)(3)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b)(3)(A) 位于埃尔斯米尔峡谷的财产所有者,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向保护机构请求将其财产纳入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边界内。收到请求后,保护机构可根据第 (1) 和 (2) 款规定的程序,修订显示山谷边缘步道走廊边界的地图,将请求所涉的埃尔斯米尔峡谷财产纳入走廊内。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b)(3)(A)(B) 子款 (A) 不影响根据本条其他规定或法律其他规定将财产纳入走廊。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4(c) 尽管有第33201条的规定,本条不影响州海岸保护机构的管辖权。

Section § 3320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护区管理机构研究并制定一项计划,以改善从洛杉矶市中心到圣莫尼卡山脉的休闲通道。目标是确保所有收入水平和族裔的人都能享受该区域。为此,保护区管理机构将与包括国家公园管理局和洛杉矶市在内的多个组织合作。

此外,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执行董事必须在1983年6月30日前提交一份地图,显示洛杉矶人民州立历史公园和格里菲斯公园之间拟议的休闲步道。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5(a) 保护区管理机构应进行一项研究并实施一项计划,以提供从洛杉矶市中心和内城到该区域的休闲通道,旨在为所有希望享受圣莫尼卡山脉的收入和族裔群体提供休闲机会。在进行该研究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与国家公园管理局、洛杉矶人民州立历史公园咨询委员会、公园和娱乐部以及洛杉矶市合作。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5(b) 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执行董事应在1983年6月30日前,向州务卿和洛杉矶市议会提交一份显示洛杉矶人民州立历史公园和格里菲斯公园之间可行休闲步道走廊的地图。

Section § 33204.7

Explanation

1984年1月1日,最初由州立公园和娱乐部获得的弗莱曼峡谷,被转让给一个保护机构。根据具体指示,该保护机构只能将其转交给国家公园管理局,而无需收取任何费用。

1984年1月1日,州立公园和娱乐部应将根据1980年第809章第4节的规定所获得的弗莱曼峡谷转让给该保护机构。弗莱曼峡谷应被视为由该保护机构根据第33204节的规定获得,但该保护机构只能依照第33205节的规定,在无需支付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其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

Section § 3320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穆尔帕克市附近的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边界进行修改,前提是保护区认为有必要。这项决定必须基于科学研究和土地利用规划。他们必须举行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并准备一份显示新边界的修订地图,然后提交给特定的政府委员会和州务卿。

修订后的地图必须以科学信息为基础,并符合特定的保护目标。这项边界修改过程不影响州海岸保护区的管辖权。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8(a)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8(a)(1) 尽管有第33105.5条的规定,如果保护区根据相关科学信息和土地利用规划研究,并在受山谷边缘步道走廊边界修订影响的区域举行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后,确定对穆尔帕克市内部及附近区域(如第 (2) 款所述)的边界修订是必要的,则执行董事应编制一份修订后的地图,显示山谷边缘步道走廊的边界变化,并将其提交给州务卿、州议会自然资源委员会以及州参议会自然资源和水资源委员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8(a)(2) 保护区应确定山谷边缘步道走廊在以下区域的潜在边界修订:穆尔帕克市市界内的区域;市界以北、百老汇路以南,位于快乐营峡谷区域公园和格莱姆斯峡谷路之间的区域;以及穆尔帕克市市界以西、洛杉矶大道以南、西米河以北、加伯特峡谷排水渠以东的区域。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8(a)(3) 根据第 (1) 款编制的修订地图应有相关科学信息支持,并应符合第33204.3条的宗旨和目标。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4.8(b) 尽管有第33201条的规定,本条不影响州海岸保护区的管辖权。

Section § 332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当保护区管理机构为公园、娱乐或资源保护目的收购土地时,其持有土地的时间不得超过10年。在此期间,市、县、公园区、国家公园管理局或州机构可以按原始成本加上额外费用购买该土地,除非它们同意按照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规定进行维护。如果同意,它们可能会免费获得或以协商价格获得。如果州公园和娱乐部不想要该土地,其他机构可以收购。如果10年内未被收购,总务部将以公平市场价值出售。此类销售所得资金将用于保护目的。

Section § 3320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 Stunt Ranch、上特梅斯卡尔峡谷和阿罗约塞奎特等特定土地向不同实体的转让。州公园和娱乐部必须将 Stunt Ranch 转让给一个保护机构,该机构可以进一步将其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用于州立公园用途。但是,如果获得运营资金,该地块可能会重新转回州公园和娱乐部。该保护机构必须将上特梅斯卡尔峡谷转让给州立公园系统,并提议将阿罗约塞奎特转让给它。如果不被接受,阿罗约塞奎特可以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

法律允许校董会使用 Stunt Ranch 的一部分用于科学和教育目的,并且所有转让都必须是等值的。这些行动被声明为符合公共利益,有助于加强州立公园系统并保护圣莫尼卡山脉。如果发生法律冲突,本节的规定优先于其他规定,并且该保护机构可以采取特定行动来执行本法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与 (b) 款所述的转让同时进行,州公园和娱乐部应将根据 1980 年法规第 1305 章第 3 节获得的 Stunt Ranch 转让给该保护机构,且 Stunt Ranch 应被视为已由该保护机构根据第 33204 节获得。经州公园和娱乐部部长批准,该保护机构不早于 1986 年 1 月 1 日,可以仅以完全所有权形式将 Stunt Ranch 中未根据 (c) 款转让给校董会的部分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用于州立公园系统的利益,无需支付补偿,并根据《公共资源法典》第 33205 节进行,但须受 (c) 款为校董会保留的权利的约束。如果在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之前,Stunt Ranch 的运营资金可供州公园和娱乐部使用,则该保护机构应在州公园和娱乐部部长的请求下,无需支付补偿,将该财产重新转让给州公园和娱乐部,且该财产应作为州立公园系统的一个单位进行运营,但须受 (c) 款为校董会保留的权利的约束。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b) 如果该保护机构获得校董会拥有的、通常被称为“上特梅斯卡尔峡谷约 362 英亩”(以下简称上特梅斯卡尔峡谷)和“阿罗约塞奎特约 40 英亩”(以下简称阿罗约塞奎特财产)的财产,执行董事应代表该保护机构执行以下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b)(1) 将上特梅斯卡尔峡谷转让给州公园和娱乐部,作为托潘加州立公园的补充。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b)(2) 提议将阿罗约塞奎特财产无偿转让给州公园和娱乐部,用于州立公园系统目的。如果该部门未在合理时间内接受阿罗约塞奎特财产的提议,该保护机构可以完全所有权形式将阿罗约塞奎特财产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用于州立公园系统的利益,无需支付补偿,并根据第 33205 节进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c) 如果该保护机构在 1984 年 3 月 1 日之前获得 (b) 款中指定的财产,该保护机构的执行董事应以完全所有权形式转让 Stunt Ranch 中校董会可能需要的用于科学和教育目的的部分,根据执行董事(代表该保护机构)与校董会之间相互同意的条款。总务部应评估上特梅斯卡尔峡谷、阿罗约塞奎特财产和 Stunt Ranch 财产,且评估费用应由该保护机构和校董会平均承担。执行董事(代表该保护机构)、州公园和娱乐部部长以及校董会应各自证明,根据 (b) 款转让给州公园和娱乐部并向其提议的财产,与根据本款转让给校董会的 Stunt Ranch 部分具有同等价值。经州公园和娱乐部部长批准,执行董事还应与校董会签订一份协议,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用于使用 Stunt Ranch 中可能必要的其他区域进行科学和教育目的。该协议可以规定,将 Stunt Ranch 的其他部分转让给国家公园管理局或州公园和娱乐部时,应为校董会保留在与转让前基本相同的条件下继续进行科学和教育使用的权利。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d)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本节规定的财产转让和权利保留符合公共利益,促进州立公园系统的目标并使其受益,并促进第 33001 节中宣布的保护圣莫尼卡山脉区域的利益。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e) 如果《教育法典》第 92671 至 92673 节(含)与本节之间发生任何冲突,应以本节的规定为准。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5.5(f) 尽管有《财产征用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 11 部分(自第 15850 节起))的规定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该保护机构的执行董事可以采取为执行本节规定所必需的行动。

Section § 332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护区出租其获得的土地,并规定了这些租赁收入的处理方式。如果土地是用特定的联邦资金购买的,收入将存入联邦账户,并可在内政部长授权后根据本分部的目的使用。如果土地租赁给个人或非营利组织,在立法机关拨款后,这些租赁总收入的24%将转交给土地所在县。县随后根据房地产税的相对贡献,按比例将这笔钱分配给自己和其他地方征税实体。如果某个地块的金额为25美元或更少,则全部存入县的普通基金。

The conservancy may lease lands acquired in accordance and for purposes consistent with this division. Revenue from leases of land acquired with funds granted pursuant to Section 507(n) of the National Parks and Recreation Act of 1978 (16 U.S.C. Sec. 460kk(n)) shall be deposited in the federal grant account in the fund and shall be available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division when authorized by the Secretary of the Interior. When leases are made to private individuals or private nonprofit tax-exempt organizations of lands acquired pursuant to subdivision (d) of Section 33204, the conservancy shall annually, upon appropriation of such amounts by the Legislature, transfer 24 percent of the gross income of such leases to the county in which such lands are situated.
The county shall distribute any payment received by it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to itself, to each revenue district for which the county assesses and collects real property taxes or assessments, and to every other taxing agency within the county in which the property is situated. The amount distributable to the county and each such revenue district or other taxing agency shall be proportionate to the ratio which the amount of the taxes and assessments of each on similar real property similarly situated within that part of the county embracing the smallest in the area of the revenue districts or other taxing agencies other than the county, levied for the fiscal year next preceding, bears to the combined amount of the taxes and assessments of all such districts and agencies, including the county, on such property levied for that year. The county auditor shall determine and certify the amount distributable to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which shall thereupon order the making of the distribution.
Any money distributed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to any county, revenue district, or other taxing agency shall be deposited to the credit of the same fund as any taxes or assessments on any taxable similar real property similarly situated.
Where a county receives a payment pursuant to this section in an amount of twenty-five dollars ($25) or less in respect to any parcel of leased property, all of such payment shall be distributed to the county for deposit in the county general fund.

Section § 33207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确保了对开放空间或步道很重要的土地,包括因拖欠税款而可用的土地,仍可供公众使用。一个保护机构通过接受各种形式的土地捐赠,充当这些土地的管理者。保护机构拥有优先购买公共机构视为多余的财产的权利,除非这些财产旨在用作公园或娱乐区。如果行使购买权,他们将支付该机构的购买价格加上相关费用。此外,如果保护机构后来决定不按其预期目的使用土地,原机构可以以原始购买成本减去行政费用的价格将其回购。

Section § 3320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护区管理局在市或县提出请求时,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可以豁免对财产的某些限制。豁免的条件包括:截至某个特定日期,该财产在地方规划文件中被指定为商业或工业用途;或者该财产位于人口稠密的县,并计划用于经济适用房。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不要求地方机构宣布财产为剩余财产。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1(a) 保护区管理局应在市或县提出请求时,如果发现存在以下任何情况,则豁免第33207条(b)款的规定: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1(a)(1) 在本条于立法机关1985-86年度常会通过之日,该财产在具有管辖权的市或县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或地方沿海规划(以适用者为准)中显示为商业或工业用途。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1(a)(2) 该财产位于人口超过4,000,000的县的非建制区域内,并将用于经济适用房,具体按照《健康与安全法典》第52020条(d)款(1)项的规定确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1(b) 本分部中的任何规定均不要求任何地方机构宣布任何财产为剩余财产。

Section § 33207.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洛杉矶联合学区(LAUSD)内某些学校财产出售的特定流程。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保护区必须放弃购买洛杉矶联合学区各种财产的权利,但老牧场路学校地块除外。

首先,洛杉矶联合学区董事会必须以原始购买价格向保护区提供并记录特梅斯卡尔初级中学地块的出售要约。此外,老牧场路地块的一部分必须根据规定的条款出售。

法律描述了一个拍卖过程,其中投标必须是书面形式,附有现金押金,并设定了最低投标价格。在收到最高投标后,保护区拥有优先购买该财产的权利。如果保护区未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行动,洛杉矶联合学区可以将其出售给最高投标人。

如果保护区放弃其权利,洛杉矶联合学区可以使用标准程序出售该财产。该法律允许董事会和保护区采取特殊行动来完成这些交易。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a) 执行董事代表保护区,应在洛杉矶联合学区根据分节 (b) 和 (c) 完成所有程序和转让的同时,放弃并解除保护区根据第 33207 节分节 (b) 以及任何其他法定授权(无论授予何处)购买洛杉矶联合学区财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涉及那些通常被称为比佛利格伦中段学校地块、通常被称为老牧场路学校地块的四块已登记地块、通常被称为拉奈路以南学校地块以及区域内任何其他学区财产,但保护区应保留购买本节规定之老牧场路学校地块的土地包裹的所有权利。
(b)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b)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b)(a) 分节中的豁免应在以下情况下生效:如果洛杉矶联合学区教育委员会(在本节中称为教育委员会)在本节生效日期两天内投票决定向保护区提供,并在本节生效日期五天内在洛杉矶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一份不可撤销的出售要约,以原始购买价格出售特梅斯卡尔初级中学地块;并在洛杉矶县记录员办公室登记一份根据分节 (d) 的条款和程序向保护区提供的购买权要约,涉及老牧场路地块的一部分,描述如下:
所有位于圣莫尼卡土地和水公司地块 M.R. 78-44/49 内的第39和43街区部分,由洛杉矶联合学区所有,连同沿老牧场路的附属通行地役权。
(c)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c)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c)(a) 分节中的豁免仅在以下情况下生效:如果教育委员会在本节生效日期两天内批准一项出售意向决议,出售 (b) 分节中描述的老牧场路地块。出售决议应指示在决议通过后10天内,在洛杉矶联合学区内发行的一般流通报纸上刊登教育委员会出售意向的通知,并应促使该通知在不少于15天的时间内至少刊登三次。通知应确定开标日期,不早于最后一次刊登后21天。投标应根据洛杉矶联合学区的程序在房地产部门的办公室公开开标。保护区执行董事应在开标前至少七天收到开标地点和时间的通知。出售决议和通知应说明最低投标价格为一百四十万美元 ($1,400,000) 现金出售,托管结束应在教育委员会接受最高负责任投标后45天内发生。所有投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附有不低于五万美元 ($50,000) 的现金或银行本票押金。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d)(1) 在接受根据 (c) 分节收到的任何负责任投标之前,教育委员会或其指定人应要求口头投标。如果在要求口头投标时,任何人提出以决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该财产,且价格至少比负责任人提出的最高书面或先前口头报价高出5%,则如果口头投标被书面化并由要约人签署,并附有不低于五万美元 ($50,000) 的银行本票或现金,该更高的投标应被指定为最高负责任投标。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7.5(d)(2) 在确定最高负责任投标人后,教育委员会应向保护区提供 (b) 分节中描述的老牧场路学校地块,以 (c) 分节和本分节中确定的最高负责任投标所示价格,但价格不低于一百四十万美元 ($1,400,000)。该要约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自保护区收到书面要约之日起10天内有效。保护区执行董事有权优先于所有其他人,在10天期限内的任何时间,通过书面通知教育委员会,以最高负责任投标的价格获得购买该财产的权利。

Section § 3320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拉斯维珍斯联合学区将其多余的土地交换为一处替代地产。当学区教育委员会通过一项决议,并与保护区就此交换达成协议时,即可进行此项操作。

Section § 3320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保护组织与地方政府或特别区达成协议,提供给该区域的任何资金或出售多余财产所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该区域内的开放空间项目。

尽管有法律的其他规定,经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各地方政府或特别区的管理机构共同协议,提供给该管辖区的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以及从该管辖区获得的超额财产销售收益,应当用于符合该管辖区内任何区域的开放空间目的的用途。

Section § 332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护局从1981年1月1日起,每年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该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列出了他们计划开展的项目,解释了开展这些项目的原因,核实了这些项目是否符合他们的总体计划,并详细说明了他们希望偿还的与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相关的任何债务。第二部分提供了已完成项目的最新情况、已发放或收到的贷款或赠款,以及这些努力如何帮助实现其目标。此外,它还审查了地方和州政府为实现其计划所采取的行动,并讨论了所需的进一步资金或立法。

保护局应自1981年1月1日起,每年向州长和立法机构提交一份两部分报告,内容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a) 报告的第一部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a)(1) 根据第33204条拟开展的项目的清单和理由,基金状况说明,以及保护局关于拟资助的每个项目均符合该计划的证明。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a)(2) 在公开听证会和调查结果之后,并与地方政府协调制定的项目优先清单。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a)(3) 偿还业主已产生的、用于水、污水和其他公用事业的债券债务所需的金额清单(如有),如果这些债务未偿还,将导致该区域以不符合该计划的方式进一步开发。经立法机构拨款后,保护局可从基金中拨款,使用内政部长为此目的专门拨付的任何款项,偿还该债券债务。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 报告的第二部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1) 保护局已开展的项目时间表以及保护局已发放的赠款和贷款时间表。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2) 根据第33204条规定的计划,每个项目、赠款或贷款的开展情况,以及项目、赠款或贷款的目标以及本部门的目标实现的方式和程度,以及其实际成本,包括一份账目。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3) 授予保护局的赠款时间表以及所获赠款的处置情况。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4) 报告提交年份的前一个财政年度拨给保护局的资金的处置情况。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5) 对地方和州政府为实施该计划所采取行动的审查。
(6)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08(b)(6) 识别所需的额外资金、立法或其他资源,这些资源将更有效地使保护局或地方政府履行本部门的宗旨。

Section § 332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寻求资金的项目都必须有一个项目计划,该计划要么由地方政府或另一个州机构制定,要么与它们协调制定。这些计划中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由管理局通过法规来规定。此外,法律强调了公众在制定这些计划中的重要参与,包括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向社区公布调查结果。

依照第33208条提交资助的每个项目,均应有一个由适用的地方政府或其他州机构制定或与其协调制定的已通过的项目计划。管理局应通过法规规定项目计划的内容。在项目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应提供最大限度的公众参与,包括举行公开听证会和公布调查结果。

Section § 33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护区管理机构在市、县等地方实体、国家公园管理局提出请求时,甚至在其主动提出时,修改某个区域的计划。修改需要经过公开听证和调查,以确保不会损害人们的健康、安全或福祉。如果保护区管理机构主动对计划进行重大修改,则必须遵循计划首次批准时的相同程序,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有意遵守新计划。

应区域内市、县或娱乐和公园区的请求,应国家公园管理局的请求,或其主动提出,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经公开听证和调查结果后,并符合本分部规定,修改该计划并提交给内政部长批准。但是,如果保护区管理机构主动对计划进行实质性修改,该行动应遵循相同的程序,从受影响的管辖区获得遵守该计划的意向决议,该程序适用于根据1978年《国家公园和娱乐法》第507(n)(3)(B)条(16 U.S.C. 460kk(n)(3)(B))对计划的原始批准。调查结果应表明,对计划的修改不会对居住在该区域内人员的健康、安全或福祉,或使用该区域内设施人员的健康、安全或福祉产生不利影响。

Section § 332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保护区管理局接受来自各种来源的馈赠、捐赠或拨款,但需满足一定的批准条件。个人财产的馈赠,如果需要批准,除非在60天内被拒绝,否则将自动获得批准。不动产的馈赠需要经过审查,并在30天内转呈财政总监,财政总监有另外30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批准该馈赠。保护区管理局还可以聘请专业人士来提供其内部或其他政府机构无法处理的服务。此外,保护区管理局有权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来履行其使命,并具备提起诉讼或应诉的法律能力。

保护区管理局可以: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a) 接受个人、公司或组织的任何馈赠、捐赠或遗赠,或接受私人或公共机构的资金拨款。个人财产的馈赠,如根据《政府法典》第11005条规定需经财政总监批准,则除非在收到保护区管理局执行主任请求批准该馈赠之日起60天内被否决,否则视为已获批准。不动产的馈赠应由执行主任提交给总务部进行审查。总务部应在收到完整请求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查,并在此期间将批准请求转呈财政总监。除非不动产的馈赠在财政总监收到请求之日起30天内被否决,否则该馈赠根据《政府法典》第11005条规定视为已获批准。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b) 签订保护区管理局所需的专业服务合同,或签订其认为无法由其官员和雇员或由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满意地完成的工作和服务的合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c) 采取一切其他必要行动以实现本分部的宗旨。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d) 起诉和被起诉。

Section § 3321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保护机构管理土地的使用规则。它要求张贴开放和关闭时间,并允许在火灾或洪水等紧急情况下关闭土地以确保公众安全。一旦安全,土地必须重新开放。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并遵守所有标志,其中包括自行车的使用规则。为了保护游客安全和维护自然资源,可能会限制特定活动,例如吸烟、生火和携带动物。

制定这些规则不被视为制定正式法规。保护机构土地的使用对整个州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与州立公园的政策保持一致。保护机构有权决定其土地上的特殊用途或项目,包括租赁,而不受其他法律或规则的限制。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a) 以下使用条件适用于保护机构拥有或受其管理的财产: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a)(1) 允许公众使用的任何财产,应张贴开放和关闭时间。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a)(2) 仅当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或洪水危险对人身伤害或生命损失构成重大风险时,或当经授权人员或公共机构发布联邦、州或地方灾害或紧急状态声明时,或当存在涉及对生命或财产的重大风险或潜在风险的临时性紧急或潜在紧急情况,且为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有必要临时关闭或限制进入时,方可禁止公众使用财产。
任何被关闭的财产,一旦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或洪水危险不再对人身伤害或生命损失构成危险,或联邦、州或地方灾害或紧急状态声明不再有效,或不再存在涉及对生命或财产的重大风险或潜在风险的临时性紧急或潜在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重新开放。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3) 车辆应仅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在道路或指定用于车辆使用的其他区域之外行驶。所有车辆使用,包括自行车,均应遵守张贴的标志。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b) 保护机构拥有或受其管理的财产上的小径、露营地和其他公共使用区域应予以指定并张贴明确标明的禁止活动和使用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或限制吸烟、生火、燃放烟花、携带动物、持有危险武器,或影响游客、露营者、小径使用者或财产的自然或历史资源安全的任何其他活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c) 根据 (a) 和 (b) 小节确定和张贴使用条件,不应被视为《行政程序法》(Chapter 3.5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11340) of Part 1 of Division 3 of Title 2 of the Government Code) 意义上的法规采纳。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d)(1) 保护机构拥有或受其管理的财产的使用条件和使用类型被视为具有全州范围内的重要性。使用类型和影响这些使用的管理政策应与州立公园系统内土地的允许使用政策保持一致。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5(d)(2)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条例、规则或规定,保护机构可行使其酌情权,决定是否授权由保护机构或其代理人实施的任何许可、特殊使用许可证、地役权、项目、活动或其他权利,以用于保护机构拥有或管理的土地。本小节不应被解释为限制保护机构根据本分部的宗旨和第 33206 节的要求租赁土地的权力。

Section § 3321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在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或管理的财产上的具体行为。如果您未经许可在此处倾倒垃圾,可能面临最高1,500美元的罚款、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损坏或毁坏财产或自然景观也将面临相同的处罚。此外,如果您违反了公布的使用规定,可能面临最高90天的监禁、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尽管法官可以根据建议将罪行降级为较轻的违规行为。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6(a) 除经执行董事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许可外,在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或管理的、并已张贴禁止倾倒垃圾告示的财产上倾倒任何废弃物,均属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千五百美元 ($1,500) 的罚款,或不超过六个月的县监狱监禁,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6(b) 损坏、污损或毁坏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或管理的任何财产或其任何自然景观,均属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千五百美元 ($1,500) 的罚款,或不超过六个月的县监狱监禁,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1.6(c) 违反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或管理的任何财产上公布的使用条件,属轻罪,可处以不超过90天的县监狱监禁,或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但根据本节提起特定诉讼时,法官可根据检察官的建议,将被指控的罪行从轻罪降格为违规行为。降格后被判有罪者,应处以不低于一百美元 ($100) 且不高于五百美元 ($500) 的罚款。

Section § 332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保护局的执行董事不属于公务员系统,可以由保护局随时任命或罢免。在1981-82年修正案生效时担任此职务的人员将继续任职,直到作出新的任命。

执行董事的职责包括管理保护局的事务、雇用员工,并对项目绩效负总责。根据《政府法典》,他们被视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

在州人事委员会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之前,其他员工的雇佣状况不会因新执行董事的任命而改变。委员会将确定所需的州公务员类别,以确保保护局在任何过渡期间都能顺利运作。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2(a) 保护局的执行董事应免于公务员制度,并由保护局任命,根据保护局的意愿任职。在1981-82立法机关常会通过的本条修正案生效之日任职的执行董事,应继续任职,直至保护局作出新的任命。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2(b) 执行董事应管理保护局事务,雇用员工,对保护局的项目绩效负责,并应被视为《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一部第二章(自第11150条起)含义内的部门负责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2(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任何员工的地位和雇佣关系不应因根据 (a) 款规定任命继任执行董事而受到影响,直至州人事委员会根据本款采取行动。州人事委员会应努力设立其认为必要的州公务员类别,以确保本条规定不干扰保护局的基本职能。

Section § 33213

Explanation

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咨询委员会由26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来自不同城市的15名地方政府代表、六名由政治领导人任命的公众成员,以及来自公园区和附近城市的代表。该委员会应反映加州的族裔和种族多样性。

委员会成员会选出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他们不领取报酬,但可以报销必要开支。委员会的职责包括提出和审查项目、审查计划修订以及让公众参与。至少需要12名成员才能做出决定。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 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区咨询委员会特此设立。咨询委员会由26名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1) 来自包括圣莫尼卡山脉在内的管辖区的15名地方政府代表,其中一名由洛杉矶市市长任命,一名由洛杉矶县监事会任命,一名由千橡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文图拉县监事会任命,一名由阿古拉山庄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西湖村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马里布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卡拉巴萨斯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伯班克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格伦代尔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拉卡纳达-弗林特里奇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帕萨迪纳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锡拉马德雷市市议会任命,一名由南帕萨迪纳市市议会任命,以及一名由洛杉矶县监事会任命,经与阿尔塔迪纳镇议会和克雷森塔谷镇议会协商后,代表谷地步道东缘走廊管辖区内的未建制社区。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2) 六名公众成员,其中两名由州长任命,两名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两名由众议院议长任命。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3) 兰乔西米娱乐和公园区的一名代表,由该区董事会任命。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4) 科内霍娱乐和公园区的一名代表,由该区董事会任命。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5) 普莱森特谷娱乐和公园区的一名代表,由该区董事会任命。
(6)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6) 圣克拉里塔市的一名代表,由市议会任命。
(7)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a)(7) 穆尔帕克市的一名代表,由市议会任命。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b) 任命权人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咨询委员会的族裔和种族构成反映本州人口的种族和族裔构成。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c) 咨询委员会应从其成员中选出主席和副主席。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d) 咨询委员会成员无偿任职,但因履行职责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应予报销。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e) 咨询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e)(1) 提议并审查保护区行动项目,并向保护区报告项目与计划的一致性。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e)(2) 审查计划的拟议修正案。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e)(3) 提供公众参与机会。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3213(f) 咨询委员会的十二名成员构成办理任何事务的法定人数。

Section § 3321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当保护区管理机构或市、县、公园区等地方政府根据法律的特定部分启动项目时,它们必须遵守法律另一部分中概述的某些健康和安全法规。简而言之,它们被要求遵守为其项目制定的既定安全规则。

Section § 33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基金。基金里的钱,来源于法律规定的几个条款,只要州议会批准,就可以用于保护工作。基金里还有一个专门的账户,用于存放根据1978年《国家公园和娱乐法》某个特定条款收到的联邦赠款。

圣莫尼卡山脉保护基金特此设立。根据第33202、33203、33204、33205和33206条存入该基金的款项,经立法机关为此拨款后,应可用于本分部的目的。基金内应设立一个单独的联邦赠款账户。根据1978年《国家公园和娱乐法》第507(n)条(16 U.S.C. Sec. 460kk(n))收到的赠款,应存入该单独的联邦赠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