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Section § 33500
Section § 33501
Section § 33502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河滨县科切拉谷山脉保护区的边界。它描述了一个从圣哈辛托山脉开始和结束的特定区域,涵盖了索诺兰沙漠、小圣贝纳迪诺山脉、棉木山脉、鹰山脉、巧克力山脉空中射击场、帝国县-河滨县边界和圣罗莎山脉等各种地标。该边界详细载于提交给州务卿的地图中。
此外,保护区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边界调整最多500码,以纳入具有特殊资源价值的附近土地。任何边界变更都需要在官方地图上更新并妥善备案。
Section § 33503
本法律阐述了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的构成,该委员会由20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这些成员包括地方城市代表、一名部落理事会成员、一名县监事、由州官员任命的公众成员,以及来自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的各州官员。各政治实体和部落理事会可以任命候补成员,在其主要代表缺席时出席会议并投票。不居住在当地的州官员可以在需要时指定工作人员代表他们参与。
Section § 33505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具有表决权的成员的任期和空缺规则。
每位成员的任期为两年,但在继任者被任命之前,他们会继续留任。任何空缺必须在60天内补齐。如果一名成员,例如郡县监事、市长或市议会成员,离开了他们的官方政府职位,他们只能在委员会中再留任60天。但如果他们是从市长转任市议会成员,或者反之,他们可以继续在委员会任职。
对于代表普通公众的成员,如果他们搬离了保护区所在的区域,他们的委员会职位就会空缺。他们的成员资格将在新成员被任命时,或在搬离后60天届满时正式终止,以两者中较早发生者为准。
Section § 33506
Section § 33507
这项法律规定了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如何做出正式决定。在就获取财产做出决定时,需要大多数委员会成员到场,这被称为法定人数。对于这类决定,只有在所有任命成员的多数投票同意下才能采取行动。对于与获取财产无关的其他决定,虽然仍需要法定人数,但只需在场并投票的成员的多数同意即可。
Section § 33508
这项法律规定了某个理事会有表决权的成员可以获得多少报酬。他们每天的工作最多可获得75美元,但每年不超过450美元。这适用于他们出席理事会会议或执行理事会批准的任务时。成员还可以报销履行职责所需的费用。但是,这仅适用于他们没有因为履行这些职责而从其他工作获得全职报酬的情况。成员如果愿意,可以选择不接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