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320

Explanation

内华达山脉保护局是自然资源局下属的一个州级机构,它与地方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作,旨在改善旅游和休闲,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生产性景观,并降低野火等灾害风险。该局还致力于提升水质和空气质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确定需要资金的优先项目,并增加公众对公共土地的享用。此外,保护局还旨在支持那些能够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繁荣,并推动气候韧性和公平的活动。

自然资源局下设内华达山脉保护局,该局作为一个州立机构设立,旨在与地方政府和相关方协作合作,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a) 提供更多旅游和休闲机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b) 保护、保存和恢复该地区的物质、文化、考古、历史和生物资源。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c) 协助保护生产性景观。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d) 降低自然灾害(例如野火)的风险。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e) 保护和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f) 通过保护局项目的运作,协助区域经济发展。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g) 确定需要资金的最优先项目和举措。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h) 开展工作,增进公众对公有土地的使用和享受。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i) 支持以互补方式促进环境保护和内华达山脉居民经济福祉的工作。
(j)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0(j) 支持促进气候韧性和公平的工作。

Section § 3332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一个由13名成员组成的保护区董事会的构成,其中包括有表决权和无表决权的成员。有表决权的成员包括重要的州政府官员,如自然资源局局长和财政局局长,以及公众成员和次区域代表。这些公众成员由州长、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确保他们不是民选官员。每个次区域通过涉及县监事的特定程序选出一名董事会成员。如果未能及时任命成员,州长将介入。无表决权成员是来自国家公园管理局、林业局和土地管理局的联邦代表。任命旨在反映多元化的背景。

此外,四名立法机关成员(两名来自参议院,两名来自州议会)可以参与董事会活动,只要这不与其立法职责相冲突。他们代表保护区内外不同的选区。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 董事会应由13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和三名无表决权的联络顾问组成,其任命或指定方式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 董事会的13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应包括以下所有人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A) 自然资源局局长,或其指定人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B) 财政局局长,或其指定人员。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C) 由州长任命的三名非民选官员的公众成员,代表全州利益。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D) 由州议会议长任命的一名非民选官员的公众成员,代表全州利益。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E)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一名非民选官员的公众成员,代表全州利益。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F) 六个次区域各一名成员,该成员应为位于该次区域内县的监事会成员,且其监事区应至少部分位于内华达山脉区域内。每名成员应由该次区域内的县根据以下程序选出:
(i)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F)(i) 次区域内的每个县监事会应从其董事会中选出一名成员,与该次区域内其他县的选定成员共同决定该次区域内哪个监事会成员应被任命为保护区董事会成员。可以任命一名候补成员。被任命的成员和任何候补成员的监事区应至少部分位于该次区域内。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F)(ii) 每个次区域成员的首次任命应在本分部生效之日起不迟于60天内完成。董事会常规任期的后续任命应在该任期开始的第33322节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在任期结束前出现的空缺应在空缺发生后60天内补足剩余任期。
(iii)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1)(F)(iii) 如果次区域的监事会未能在条款 (ii) 规定的时间内任命一名董事会成员,州长应任命条款 (i) 中选定的一名监事担任该次区域的董事会成员。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2) 三名以咨询、无表决权身份服务的无表决权联络顾问应包括以下所有人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2)(A) 一名由美国内政部长指定的国家公园管理局代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2)(B) 一名由美国农业部长指定的美国林业局代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a)(2)(C) 一名由美国内政部长指定的美国土地管理局代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b) 任命权人应力求吸纳具有广泛背景的个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1(c) 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的两名参议院成员和由州议会议长任命的两名州议会成员,应与保护区会面并参与其活动,但此种参与不得与其作为立法机关成员的各自职位不相符。立法机关两院的每位被任命者中,应有一名代表部分或全部位于第33302节 (f) 款所述内华达山脉保护区边界内的选区,另一名被任命者应代表第33302节 (f) 款所述内华达山脉保护区边界外的选区。

Section § 3332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某些委员会成员及其候补成员的任期。某些成员(如另一条款所规定)的任期由任命他们的人酌情决定。其他成员的任期则根据他们在内华达山脉地区所代表的区域而定。

在西北、中北和东南内华达山脉区域,他们的任期为两年,从奇数年开始。相反,东北、中南和西南内华达山脉区域的成员从偶数年开始任期,新任命的成员最初任期为一年。最后,如果成员不再符合其任命所需的资格要求,则必须卸任。

成员和候补成员(如有)的任期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2(a) 根据第33321条(a)款第(1)项第(C)至(E)分项(含)任命的成员,应由任命权人酌情任免。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2(b) 根据第33321条(a)款第(1)项第(F)分项任命的成员和候补成员(如有),其任期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2(b)(1) 西北内华达山脉次区域、中北内华达山脉次区域和东南内华达山脉次区域的成员和候补成员的任期应从奇数年的1月1日开始,至下一个偶数年的12月31日结束。所有任期均为两年。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2(b)(2) 东北内华达山脉次区域、中南内华达山脉次区域和西南内华达山脉次区域的成员和候补成员的任期应从偶数年的1月1日开始,至下一个奇数年的12月31日结束。最初被任命到委员会的成员和候补成员,第一年任期为一年。随后的任期均为两年。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2(c) 任何委员会成员,如果其任命取决于符合本分部项下的资格条件,则在该成员不再符合该条件时,其任期即告终止。

Section § 333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非州政府雇员的有表决权成员,每次参加会议将获得100美元。此外,所有委员会成员因参加会议或履行职责而产生的任何必要开支,例如差旅费,都将获得报销。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3(a) 根据第33321条(a)款第(1)项任命或指定的非州雇员的有表决权的成员,应按每次预定会议日一百美元(100美元)的标准,因出席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会议而获得报酬。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3(b) 委员会所有成员因出席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和履行其职务而产生的实际和必要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应予报销。

Section § 33324

Explanation

每年,董事会的有表决权成员必须从他们当中选出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如果这些职位出现意外空缺,董事会成员将选举新的人选来填补该职位,直到任期结束。

每年,董事会的有表决权成员应从有表决权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以及其他必要的管理人员。如果主席或副主席的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的有表决权成员应选举一名新的主席或副主席,任职至该任期结束。

Section § 33325

Explanation

保护区委员会需要至少七名有投票权的成员在场才能做出决定。如果人数不足,他们就无法开展工作。任何决定要生效,都需要至少七名有投票权的成员投赞成票。委员会还负责制定其会议的规则和程序。

所有有投票权的成员以及无投票权的顾问,都可以参加所有会议,包括非公开会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5(a) 七名有表决权的成员构成处理保护区事务的法定人数。如果在投票时法定人数不足,委员会不得处理保护区事务。委员会的决定需要七名有表决权的成员投赞成票,且该投票对保护区处理的所有事项具有约束力。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5(b) 委员会应制定规则、规章和程序,以规范保护区事务的开展。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25(c) 根据第33321条(a)款第(1)项任命或指定的委员会投票成员,以及根据第33321条(a)款第(2)项选定的无投票权顾问,有权出席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包括非公开会议。

Section § 33326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设立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以协助决策。他们还可以举行社区会议,并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公众外联。这些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在参加例会时,可以报销必要的开支,例如差旅费。

委员会可以设立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举行社区会议,并采用先进技术形式开展公众外联,以促进决策过程。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成员在参加其所属的咨询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的例会时产生的实际和必要开支,包括差旅费,可以获得报销。

Section § 3332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董事会必须在该区域内设立一个总部办公室。此外,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选择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租赁或拥有财产和设备。

Section § 33328

Explanation

委员会负责任命保护区的一名执行官,该执行官不受通常的政府招聘规则的约束。此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雇用更多工作人员来开展保护区的工作。

委员会应确定保护区执行官的资格并予以任命,该执行官应免于公务员制度的限制。委员会应根据需要雇用其他工作人员,以执行本分部规定的权力和职能。

Section § 33329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委员会与私营公司和政府机构签订协议,以获取他们履行职责所需的专家建议和其他服务。

Section § 33330

Explanation

保护机构可以使用其运营预算和它能获得的任何其他资金来支付其维持和行政开支。

保护机构的维持和管理费用可以从其运营预算以及该机构可用的任何其他资金来源中支付。

Section § 3333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董事会在召开会议时必须遵守《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中概述的规则。该法案通过要求会议向公众开放和可访问来确保透明度。

董事会应根据《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1部分第9条(自第11120条起))的要求开展业务。

Section § 333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必须在他们所服务的特定区域内部或附近召开例行会议。

Section § 33333

Explanation
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委员会必须将其会议议程发布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