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300

Explanation
本节仅说明一项与内华达山脉地区相关的法律的正式名称。它被称为《莱尔德-莱斯利内华达山脉保护区法案》。

Section § 333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州内华达山脉地区的重要性。该地区因其自然美景、经济价值和作为主要水源而具有重要意义。法律建议设立一个内华达山脉保护机构,与各类组织合作,促进旅游业,保护自然资源,并提振当地经济。该保护机构将专注于减少灾害风险、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以及提升公共土地利用体验等项目。它还旨在支持该地区的环境保护、经济福祉、气候韧性和公平性。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a) 内华达山脉地区是一个具有全球重要性的区域,包括许多国家公园和州立公园,美国本土48州最高峰,以及对公众开放的大片原始区域。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b) 内华达山脉地区是该州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大量农产品、木材资源、畜牧业、采矿业、旅游业和娱乐活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c) 内华达山脉地区为75%的加州居民提供饮用水,并为内华达州西部提供几乎全部供水。作为加州主要分水岭,该地区是加州北部和南部城乡地区关键水源。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 通过与地方政府、私营企业、非营利组织、部落组织、联邦机构、其他加州州政府实体以及公众合作,内华达山脉保护机构可以协助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1) 提供更多旅游和娱乐机会。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2) 保护、保存和恢复该地区的自然、文化、考古、历史和生物资源。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3) 协助保护生产性景观。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4) 减少自然灾害(如野火)的风险。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5) 保护和改善水质和空气质量。
(6)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6) 通过保护机构项目的运作,协助区域经济发展。
(7)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7) 确定需要资金的最高优先项目和举措。
(8)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8) 努力增强公众对公共土地的使用和享受。
(9)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9) 支持以互补方式促进环境保护和内华达山脉居民经济福祉的努力。
(10)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1(d)(10) 支持促进气候韧性和公平的努力。

Section § 333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内华达山脉保护区运作中使用的定义。关键术语包括“理事会”,指内华达山脉保护区的管理理事会,以及“保护区”,即该组织本身。

“基金”是根据另一项法律设立的内华达山脉保护区基金。“地方公共机构”涵盖了城市和县等,而“非营利组织”是指其宗旨与保护区目标一致的非营利机构。

“区域”或“内华达山脉区域”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的特定县,但不包括塔霍湖和圣华金河公园大道区域。“次区域”是内华达山脉区域内的较小区域。

最后,“部落组织”是指经联邦标准认可或由美洲原住民遗产委员会列出的美洲原住民实体。这些定义对于理解内华达山脉保护区的治理和运作至关重要。

就本分部而言,以下术语适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a) “理事会”指内华达山脉保护区管理理事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b) “保护区”指内华达山脉保护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c) “基金”指根据第33355条设立的内华达山脉保护区基金。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d) “地方公共机构”指市、县、区或联合权力机构。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e) “非营利组织”指符合《美国法典》第26篇第501(c)(3)条免税资格的私人非营利组织,且其慈善宗旨与本分部规定的保护区宗旨一致。
(f)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f)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f)(1) “区域”或“内华达山脉区域”指位于阿尔派恩县、阿马多尔县、比特县、卡拉维拉斯县、埃尔多拉多县、弗雷斯诺县、因约县、克恩县、拉森县、马德拉县、马里波萨县、莫多克县、莫诺县、内华达县、普莱瑟县、普卢马斯县、沙斯塔县、塞拉县、锡斯基尤县、特哈马县、特里尼蒂县、图莱里县、图奥勒米县和尤巴县内的区域,其边界描述如下: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f)(2) 东部以加利福尼亚州东部边界;怀特/因约山脉山脊;以及奥兰查以南的395号和14号州道为界;南部以58号州道、特哈查皮溪和卡连特溪为界;西部以从卡连特溪到克恩/图莱里县界线海拔1,250英尺的线为界;从克恩/图莱里县界线到雷德布拉夫以北七英里溪口附近的萨克拉门托河的西坡蓝橡树林下部;从七英里溪以北到雷丁下方考溪的萨克拉门托河;考溪、小考溪、干溪,以及熊溪山路和干溪路交汇处的皮特河分水岭南部边界;皮特河分水岭南部边界;特里尼蒂县上特里尼蒂分水岭西部边界为界;北部以特里尼蒂县上特里尼蒂分水岭边界以及锡斯基尤县上萨克拉门托、麦克劳德和皮特河分水岭为界;在莫多克县内,以克拉马斯河分水岭东部边界为界;在莫多克县北部以加利福尼亚州北部边界为界;但以下两项除外: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f)(2)(A) 塔霍湖区域,如《政府法典》第66905.5条所述,其中定义为“区域”。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f)(2)(B) 圣华金河公园大道,如第32510条所述。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 “次区域”指内华达山脉区域所在的六个次区域,描述如下: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1) 西北塞拉次区域,包括沙斯塔县、锡斯基尤县、特哈马县和特里尼蒂县。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2) 东北塞拉次区域,包括拉森县、莫多克县、普卢马斯县和塞拉县。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3) 中北塞拉次区域,包括比特县、内华达县、普莱瑟县和尤巴县。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4) 中南塞拉次区域,包括阿马多尔县、卡拉维拉斯县、埃尔多拉多县和图奥勒米县。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5) 东南塞拉次区域,包括阿尔派恩县、因约县、克恩县和莫诺县。
(6)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g)(6) 西南塞拉次区域,包括弗雷斯诺县、马德拉县、马里波萨县和图莱里县。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h) “部落组织”指印第安部落、部族、民族或其他有组织的团体或社区,或经部落授权的部落机构,其符合以下一项或两项条件: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h)(1) 经美国承认并在最新《联邦公报》中列明。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3302(h)(2) 列入美洲原住民遗产委员会维护的联系名单中,作为加利福尼亚美洲原住民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