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150

Explanation

本节更新了加利福尼亚州沿海区域内陆边界的详细地图。内陆边界最初由委员会于1977年3月1日绘制,现已通过35张新的地图(日期为1979年9月12日)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显示了沿海区域中增加或删除的具体区域,这些地图可在委员会办公室查阅。

尽管根据1976年第1330章法规第17节(经1976年第1331章法规第29节修订)通过的地图,沿海区域的内陆边界,如委员会于1977年3月1日通过的详细沿海地图所示,经1979年9月12日编号为1至35(含)的地图修订,这些地图已存档于委员会办公室。编号为1至35(含)的地图特此通过引用方式采纳。
沿海区域中删除和增加的区域具体显示在本节通过的编号为1至35(含)的地图上,并在此章中作了概述。

Section § 3015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州德尔诺特县被排除在特定法规或指定范围之外的具体土地区域。它按社区细分了这些排除区域,并提供了相应的地图参考以供明确。在史密斯河附近,大约255英亩的土地根据地图1被排除在外。迪克堡、国王谷和草甸溪地块区域的排除依据地图2和3。在新月城,大约2,250英亩的土地以及伯奇分区等特定城市区域根据地图2和3被排除在外。此外,新月城的两英亩土地根据1982年提交的地图2A的详细说明被排除在外。

在德尔诺特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52(a) 在史密斯河社区附近,大约255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如地图1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52(b) 迪克堡、国王谷和草甸溪地块区域被排除在外,如地图2和3所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52(c) 在新月城内及附近,位于厄尔湖大道和州际公路101号之间的大约2,250英亩土地,以及其他部分城市化区域,例如伯奇分区,被排除在外,如地图2和3所示。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52(d) 在新月城,大约两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如地图2A所示,该地图日期为1982年5月5日,并于1982年5月20日提交给州务卿办公室。

Section § 30154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洪堡县内,福尔图纳市附近以及费恩代尔市内部的具体土地排除情况,这些排除是根据地图4和地图4A确定的。福尔图纳市附近约265英亩土地以及截至1979年费恩代尔市的全部土地,均被排除在某些限制之外。此外,费恩代尔市在更新其城市规划时,必须考虑海岸带规划相关的工作。州海岸保护局可以在费恩代尔市开展项目,无需委员会批准,即使其他法律有相反规定。

Section § 301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更新了圣马特奥县布塔诺溪流域的边界,将其向海一侧延伸至一个特定的五英里界限,该界限在另一条款中详述并在一张指定地图上标明。

Section § 30156.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在圣马特奥县帕西菲卡市,位于1号州高速公路以东的大约11英亩土地,按照一份具体的交通局局长契约的详细描述,被纳入并标注在地图5上。

Section § 30158

Explanation
本节描述了圣克鲁斯县地理边界的变动。在邦尼杜恩附近,边界根据特定地图向海洋方向延伸。在沃森维尔,该市西南部约40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此边界之外,具体细节显示在另一张地图上。

Section § 301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蒙特雷县内特定区域,这些区域的某些土地被纳入或排除在内陆海岸区边界之外。它详细描述了马里纳市、沙城、海滨市、蒙特雷市、太平洋格罗夫市和德尔蒙特森林等城市的土地,在地图上标明了确切地块,并提及了沿高速公路和铁路路权等特定区域设置缓冲带的要求。这些边界的调整是基于1979-80年度会议的地图和立法修正案,影响着这些区域的海岸开发管理方式。

在蒙特雷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a) 在马里纳市,德尔蒙特大道和州1号公路新线之间约400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9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b) 在沙城,州1号公路新线沿线200英尺缓冲带内陆一侧约125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10所示;但是,穿过该市的铁路路权两侧各100英尺的缓冲带以及该路权本身不被排除在外。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c) 在海滨市,雷伊泻湖东北部约29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10所示;但是,大泻湖边缘125英尺的缓冲带、连接罗伯茨湖和大泻湖的河道两侧各100英尺的缓冲带,以及铁路路权两侧各100英尺的缓冲带以及该路权本身不被排除在外。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d) 在蒙特雷市,市中心区域以及灯塔大道和铁路路权最外缘之间的罐头厂街区域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11所示;但是,由泡沫街和波浪街,以及普雷斯科特大道和霍夫曼大道围成的街区不被排除在外。
尽管有第30150条所提及的、日期为1979年9月12日并于1979年9月14日提交给州务卿办公室的任何地图,本款所述的内陆海岸区边界应按照立法机关1979-80年度常会第二年对本条所作的修订规定。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e) 在太平洋格罗夫市,约300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11所示;但是,铁路路权不被排除在外。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f) 在德尔蒙特森林,被称为纳瓦霍地块的约90英亩土地被添加进来,具体如地图11所示。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0(g) 在边界与第26区(南17镇,东1区,M.D.M.)东线交点之间,以及边界与第1区(南19镇,东1区,M.D.M.)东北角交点之间区域,以及魔鬼峡谷中叉源头和魔鬼峡谷南叉源头附近,边界向海移动至第30103条所述的五英里限制,具体如地图12、13和14所示。

Section § 3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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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涉及圣巴巴拉县某些沿海地区的边界变更。对于圣朱利安牧场和哈拉马溪流域,边界延伸至特定地图上所示的五英里限制。在德弗罗泻湖和戈莱塔沼泽地区,根据地图,170英亩被排除,245英亩被增加,但加利福尼亚大学计划用于住房项目的区域不包括在内。

在圣巴巴拉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2(a) 在圣朱利安牧场以及哈拉马溪流域内,边界向海延伸至第30103节所述的五英里限制,并具体显示在地图16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2(b) 在德弗罗泻湖和戈莱塔沼泽地区,约170英亩被排除,245英亩被增加,具体显示在地图17和18上;但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提议建设200个单元住房项目的土地区域不包括在内。

Section § 3016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详细说明了加利福尼亚州文图拉县的土地边界变更。在文图拉河附近,增加了190英亩土地。在圣布埃纳文图拉,移除了240英亩土地。在奥克斯纳德和一个附近的非建制区,移除了130英亩土地,并增加了85英亩土地。此外,在第36区,边界向海方向调整至五英里限制。这些调整都显示在特定的地图上。

在文图拉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4(a) 在文图拉河口附近,约190英亩土地被划入,具体如地图19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4(b) 在圣布埃纳文图拉市,约240英亩土地被划出,具体如地图19所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4(c) 在奥克斯纳德市和一个小型非建制区,约130英亩土地被划出,约85英亩土地被划入,具体如地图20所示。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4(d) 在描述为第36区、T. 1 N.、R. 20 W.、S.B.B.L.的区域,边界向海方向移动至第30103节所述的五英里限制,具体如地图21所示。

Section § 3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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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详细说明了洛杉矶县不同地区的边界和分区调整。在圣莫尼卡山脉的某些地点,边界被移向更靠近海洋的地方,具体显示在特定地图上。特梅斯卡尔峡谷流域的几个区域因特定组织所有而被纳入。在洛杉矶和埃尔塞贡多,一些具有工业重要性的区域被排除在特定区域之外。曼哈顿海滩、赫莫萨海滩和帕洛斯维尔德斯庄园的某些土地,以及长滩科罗拉多泻湖附近和太平洋海岸公路附近的区域也被排除在外,具体细节显示在特定地图上。这些变更确保了威尼斯沿海区域的边界保持不变。

在洛杉矶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a) 在圣莫尼卡山脉内的三个地点,边界向海方向移动至第30103节所述的五英里限制,并具体显示在地图22、23和24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b) 在洛杉矶市的特梅斯卡尔峡谷流域,长老会教区、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县卫生区和洛杉矶联合学区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土地均被纳入。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c) 在洛杉矶市和埃尔塞贡多市,Vista del Mar以东的区域,包括斯卡特古德蒸汽发电厂、海波里恩污水处理厂和部分炼油厂,被排除在外,具体显示在地图25上。在采纳此边界变更时,立法机关特别重申了洛杉矶市威尼斯地区沿海区域边界的现有位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d) 在曼哈顿海滩市,约140英亩;在赫莫萨海滩市,约170英亩,被排除在外,具体显示在地图25和26上。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e) 在帕洛斯维尔德斯庄园市,Paseo del Mar内陆约95英亩的土地被排除在外,具体显示在地图26上。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f) 在长滩市,科罗拉多泻湖附近的区域被排除在外,具体显示在地图27上。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g) 在长滩市,从科罗拉多街和太平洋海岸公路现有沿海区域边界的交汇处开始,然后沿太平洋海岸公路向南至洛伊内斯大道交汇处,然后沿洛伊内斯大道向东至洛斯塞里托斯水道交汇处,然后沿洛斯塞里托斯水道向北至现有沿海区域边界的区域,被排除在外,具体显示在地图27A上。

Section § 3016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在2002年1月15日之前,向马里布市提供一份地方海岸带规划草案。该规划具体涉及马里布海岸带内的土地使用,如某些官方地图所示。

此外,委员会还被要求在2002年9月15日之前,经过公开听证会并与马里布市讨论后,通过一份最终的地方海岸带规划。一旦通过,该规划将自动获得认证,马里布市将接管海岸开发许可的审批职责。如果马里布市未能及时对这些许可申请做出决定,这些申请将不能被自动批准。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5(a) 委员会应于2002年1月15日或之前,向马里布市提交马里布市海岸带区域(具体划定于1979年9月14日存档于州务卿办公室的地图133、134、135和136上)的地方海岸带规划的土地使用部分初稿。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6.5(b) 委员会应于2002年9月15日或之前,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与马里布市协商后,通过马里布市海岸带区域内(具体划定于1977年3月14日和1987年3月1日存档于州务卿办公室的地图133、134、135和136上)的地方海岸带规划。该区域的地方海岸带规划经委员会通过后,应被视为已认证,并为本分部的所有目的,构成该区域的已认证地方海岸带规划。地方海岸带规划认证后,马里布市应立即根据本分部承担海岸开发许可审批权。尽管《政府法典》第7编第1分部第4.5章(第65920条起)有规定,一旦马里布市根据本条承担海岸开发许可审批权,如果该市未能及时采取行动批准或拒绝申请,任何海岸开发许可申请均不得被视为已批准。

Section § 301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概述了奥兰治县内几个城市土地面积的变化。在亨廷顿海滩,增加了9.5英亩土地;而在科斯塔梅萨,移除了15英亩土地。纽波特海滩沿太平洋海岸公路增加了22.6英亩土地,但如果这些土地用于医院相关目的,则可能会被移除。在尼格尔山,太平洋岛屿村的部分区域被排除在外。达纳角和拉古纳尼格尔内陆约450英亩土地被排除。卡皮斯特拉诺海滩排除了高速公路附近约381英亩土地,而圣克莱门特则在不同区域和地图上增加了230英亩土地并排除了214英亩土地。

在奥兰治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a) 在亨廷顿海滩市,约9.5英亩土地被增加,具体如地图28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b) 在科斯塔梅萨市,约15英亩土地被排除,具体如地图28所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c) 在纽波特海滩市,太平洋海岸公路附近约22.6英亩土地被增加,具体如地图28所示;但是,如果交通部在本法案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就将该区域用于医院相关目的达成协议,则本小节所述区域应从沿海区域中排除。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d) 在尼格尔山地区,太平洋岛屿村已开发部分被排除,具体如地图29所示。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e) 在达纳角和拉古纳尼格尔社区,太平洋海岸公路内陆约450英亩土地被排除,具体如地图29A所示。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f) 在卡皮斯特拉诺海滩社区,圣地亚哥高速公路海侧约381英亩土地被排除,具体如地图29A所示。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g) 在圣克莱门特市,圣地亚哥高速公路海侧约230英亩土地被增加,具体如地图29B所示,该地图日期为1981年9月1日,并于1981年9月1日提交至州务卿办公室。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8(h) 在圣克莱门特市,圣地亚哥高速公路内陆和海侧约214英亩土地被排除,具体如地图29A和地图30所示。

Section § 301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解决奥兰治县阿利索维耶霍地区海岸带内陆边界位置的争议,通过重新划定边界来促进地方规划。根据指定的地图,约286英亩土地被纳入海岸带,约1,020英亩土地被排除出海岸带。法律允许对边界进行小幅调整,以适应开发,同时确保保护海岸资源。

阿利索维耶霍公司与委员会之间需要达成一项协议,以提供1,000套经济适用房以及额外的中低收入住房单元,以满足当地住房需求,并由地方机构执行转售控制。法律详细规定了社区发展所需基础设施的监管框架,将委员会的角色限制在确保这些开发不会损害海岸资源。一旦协议正式化并备案,该法律框架即生效。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a)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宣布,在通常被称为阿利索维耶霍(Aliso Viejo)的区域,关于海岸带内陆边界的正确位置存在争议,并且,在对该边界段的历史、1976年划定边界所采用的标准以及相关地形信息进行广泛审查后,关于海岸带边界的正确位置,可能会得出具有同等效力的不同结论。立法机关进一步认定,无法客观地确定阿利索维耶霍地区哪一山脊特征最接近立法机关在1976年使用的边界标准,并且解决当前的边界争议符合最佳公共利益,以避免进一步拖延奥兰治县地方海岸带计划的完成。立法机关进一步认定,及时解决这一边界争议的最佳方式是按照本节规定并根据第30103节的总体框架调整海岸带边界,同时符合保护阿利索维耶霍地区海岸资源和执行第30213节要求的需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b) 在奥兰治县的阿利索溪(Aliso Creek)地区,约286英亩土地被纳入,约1,020英亩土地被排除,具体如1980年4月15日绘制并于1980年4月22日提交给州务卿办公室并存档于委员会办公室的地图28A和28B所示。这些地图特此通过引用方式被采纳。本节对海岸带内陆边界所做的修改,是对第30150节中提及的任何地图所做修改的补充,除非本节所做的修改影响了该地图先前已修改的边界段,在这种情况下,本节所做的修改应取代任何先前的修改。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c) 委员会执行主任可以向海侧或陆侧调整海岸带内陆边界的精确位置,调整幅度不超过100码,以使精确的边界位置符合地图28A和28B所示的海岸带边界附近开发的具体范围。但是,在任何已划分的区域,执行主任可以向陆侧调整海岸带内陆边界的精确位置,调整幅度不超过100英尺,以将那些地图所示的紧邻边界的第一排地块的任何开发纳入其中,前提是执行主任认定此调整是必要的,以确保对该开发施加充分的控制,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海岸带资源的任何潜在不利影响。执行主任应准备一份详细地图,显示任何此类变更,并应将地图副本提交给县书记官。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d) 在奥兰治县通过并批准阿利索维耶霍规划社区(由奥兰治县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要素的第L.U. 79-1号修正案指定)的排水控制计划之前,县政府应与委员会执行主任协商,以确保位于海岸带之外的任何排水控制设施足以确保阿利索维耶霍规划社区的开发不会导致径流峰值增加,从而对海岸带资源造成不利影响。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e) 委员会应在1981年1月31日或之前,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与奥兰治县协商后,认证或驳回县政府在1980年8月1日或之前提交的、针对阿利索溪地区以下地块的地方海岸带计划片段:截至1980年4月22日,由加利福尼亚州公司Aliso Viejo Company拥有的、位于经本节修订的海岸带内的土地。本款要求的地方海岸带计划,就本分部的所有目的而言,应构成奥兰治县该地块的经认证的地方海岸带计划片段。县政府针对该地块的地方海岸带计划片段可根据本分部中有关地方海岸带计划修订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委员会未在本款规定的时限内认证或驳回所提交的地方海岸带计划,则本节添加到海岸带的土地将不再受本分部管辖。立法机关颁布本款的意图是,建立一个加快该土地地方海岸带计划准备和通过的程序,以便公众和受影响的业主尽快了解允许的用途。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f) 委员会通过其执行董事,应与阿利索维耶霍公司签订一份具有约束力且可强制执行的协议,该协议应作为一项随土地流转的契约进行记录,除税收和评估留置权外,不得有任何优先留置权限制阿利索维耶霍规划社区。该协议应规定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f)(1) 阿利索维耶霍公司应根据委员会1980年1月22日和1979年7月16日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住房指南,并根据家庭规模进行调整,向中等收入人群提供至少1,000套待售住房,价格应是橙县中位收入81%至120%范围内的家庭所能负担的,以及本款中提及的委员会与阿利索维耶霍公司之间商定的任何额外条款。
就本款而言,中位收入是指住房和城市发展部在房地产局发布这些单元或其任何部分的公共报告时最新确定的数字。本款要求的经济适用房单元应在中等收入范围内平均定价,并应在面积和卧室数量上反映合理的组合。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2) 根据本款提供的1,000套单元应在转售控制下出售,大体上按照委员会1980年1月22日和1979年7月16日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住房指南的规定,以及本款中提及的委员会与阿利索维耶霍公司之间商定的任何额外条款。在签订本协议之前或之时,阿利索维耶霍公司应与橙县住房管理局或委员会执行董事认可的任何其他适当住房机构签订一份经委员会执行董事批准的协议,以规定转售控制的管理,包括购买者的资格审查。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3) 根据本款提供的1,000套单元可以分散在阿利索维耶霍规划社区内,并且应在整个项目中的其他单元之前或同时完成并出售,以便在任何时候,至少71/2 百分比已建成的单元应受转售控制,直到1,000套单元全部完成。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4)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以及橙县应是本款所规定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并有权执行协议的任何及所有条款。
(5)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5) 本协议只能在阿利索维耶霍公司或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委员会、住房和社区发展部以及橙县确定该变更对于防止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机会供应产生不利影响是必要的,并改进以持续可负担价格提供住房的方法后方可修订。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声明,由于阿利索维耶霍公司,除了本款规定的1,000套受控住房外,还将根据该公司的住房计划,为低收入人群提供2,000套补贴性经济适用房,并为中等收入人群提供2,000套经济适用房,第30213条的目的将通过本款的颁布得以实现。立法机关进一步认定并声明,本款的一般规定已在阿利索维耶霍公司和委员会执行董事的信函中具体描述和阐明,这些信函发表在1979-80届常会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事日志中,并且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委员会和阿利索维耶霍公司应使本款规定的协议符合信函中描述的具体规定。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g)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委员会适用本分部针对经本节修订的位于沿海区域内陆的阿利索维耶霍规划社区的部分区域内为开发提供服务所必需和适当的任何基础设施的开发或使用,应严格限于处理对沿海区域资源的直接影响,并应以确保提供基础设施的方式进行。此外,委员会应无条件修订其先前的许可证号 A-61-76,以解除为经本款修订的位于沿海区域内陆的阿利索维耶霍规划社区提供服务所必需和适当的污水排放口流量限制。就本款而言,“基础设施”指为开发、建设和服务城市社区所必需和适当的设施和改进,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系统和设施;学校;公园;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及设施;电力、燃气和通信系统及设施;以及排水和防洪系统及设施。尽管有本款规定,委员会可以限制或合理地规定阿利索溪谷交通走廊的使用,限于交通用途、委员会批准的将服务于由州海岸保护局编制的阿利索绿化带项目的用途、提供进出阿利索溪谷污水处理厂的通道、紧急用途,以及排水和防洪系统及设施以及根据本款批准的其他服务。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69(h) 本节仅在委员会和阿利索维耶霍公司已签订本节规定的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协议,且该协议已在奥兰治县的县记录员处正式备案后方可生效。

Section § 30170

Explanation

本节详细说明了圣迭戈县,特别是奥欣赛德市、卡尔斯巴德市和圣迭戈市的特定土地区域,这些区域被纳入或排除在某些开发或海岸区法规之外。它使用特定的地块、地图和地标来描述精确的边界。

对于卡尔斯巴德和帕洛玛机场周边等区域,开发规定要求获得地方政府官员、委员会以及渔业和野生动物部的批准的排水计划,以防止水径流问题。卡尔斯巴德市必须制定并采纳一个符合特定要求的当地海岸计划,例如保护农田和娱乐机会,否则,该土地可能会被从海岸区中移除。

在圣迭戈,卡梅尔谷和索莱达山等区域涉及排水和交通计划,这些计划需要在获得认证后才能被排除在海岸区监管之外。法莫萨沼泽和其他特定区域被注明纳入,但某些对环境影响不大的活动可免于许可。

在圣迭戈县: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a) 在奥欣赛德市,约500英亩土地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30A和31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b) 在卡尔斯巴德市,市中心区域约180英亩土地(榆树街走廊除外)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31所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c) 在卡尔斯巴德市,帕洛玛机场以北的区域被排除在外,该区域大致如地图31和32所示,并具体描述于本细分条款中。
兰乔阿瓜赫迪翁达(Rancho Agua Hedionda)“F”和“G”地块的以下部分,部分位于卡尔斯巴德市,部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县的非建制区域,根据1896年11月16日提交至该县县记录官办公室的第823号分区地图,描述如下:
起始于该地图所示的“F”地块第1点;然后沿“F”地块边界线南25度33分56秒东,229.00英尺至“F”地块第23点,再南54度40分19秒东,1347.00英尺;然后离开该边界线南35度19分44秒西,41.28英尺至真正的起始点,该点是1975年12月8日记录在该县官方记录的记录官档案/页码第345107号的Japatul Corporation地契中描述的土地的真正起始点;然后沿该土地边界线南35度19分44秒西,2216.46英尺,再北53度02分49秒西,1214.69英尺至1975年12月8日记录在该官方记录的记录官档案/页码第345103号的Japatul Corporation地契中描述的土地的东北角;然后沿该土地边界线如下:西,大约1550英尺,至“F”地块的边界;南00度12分00秒西,大约550英尺,至“F”地块第5点;沿“F”地块第5点和第14点之间的直线南10度25分10秒东,至“F”地块第14点;然后沿“F”地块边界线南52度15分45秒东(记录为南51度00分00秒东),大约1860.74英尺至1913年6月11日记录在该县地契记录第617册第54页的契约转让给James L. Hieatt及其妻的土地的最西角;然后沿Hieatt土地的西北和东北边界线如下:北25度00分00秒东,594.00英尺,再南52度15分45秒东(根据地契记录为南51度00分00秒东),1348.61英尺至与帕洛玛县机场北线的交点,该点位于1975年12月8日记录在该官方记录的记录官档案/页码第345107号的契约转让给Japatul Corporation的土地边界上;然后沿该边界线如下:北79度10分00秒东,4052.22英尺;北10度50分00秒西,500.00英尺;北79度10分00秒东,262.00英尺;南10度50分00秒东,500.00英尺;北79度10分00秒东,大约1005英尺,至1970年5月28日记录在该官方记录的记录官档案/页码第93075号的契约转让给圣迭戈县的土地的西线;然后继续沿上述Japatul Corporation土地的边界线北38度42分44秒西,2510.58英尺至东北凹的切线1845.00英尺半径曲线的起点;沿该曲线弧线,通过14度25分52秒的中心角,距离464.70英尺至根据1963年1月18日记录在该官方记录的记录官档案/页码第11643号的部分最终分割判决分配给Thalia Kelly Considine等人的土地的南边界线上的一个点;然后继续沿上述Japatul Corporation土地南67度50分28秒西,1392.80英尺;北33度08分52秒西,915.12英尺;北00度30分53秒西,1290.37英尺至转让给圣迭戈县的土地的南线,该线也是上述Japatul Corporation土地的北线;然后沿该共同线北74度57分25秒西,427.67英尺至北凹的切线2045.00英尺半径曲线的起点;然后沿该曲线弧线向西,通过16度59分24秒的中心角,距离606.41英尺至真正的起始点。
以及那些被称为评估员地块号212-020-08、212-020-22和212-020-23的物业。
排除其中任何已通过1977年1月12日记录在该官方记录的记录官档案/页码第012820号的弃权契约转让给圣迭戈县的部分。
在本款所述区域内,除非拟开发地块的排水方案经对该区域拥有管辖权的当地政府在与委员会和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协商后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任何开发。该方案应确保拟开发地块的水径流不会出现有害增加,并应要求将实施该方案所需的设施作为开发的一部分进行安装。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d) 在卡尔斯巴德市及邻近的非建制区域,面积约600英亩,包括帕洛玛机场和毗邻的工业园区,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31和32所示。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e) 一个面积约333英亩的区域,位于帕洛玛机场以西和以南,南面以帕洛玛机场路为界,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31和32所示。
在本款所述区域内,除非拟开发地块的排水方案经对该区域拥有管辖权的当地政府在与委员会和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协商后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任何开发。该方案应确保拟开发地块的水径流不会出现有害增加,并应要求将实施该方案所需的设施作为开发的一部分进行安装。
(f)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f) 委员会应在1980年10月1日或之前,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并与卡尔斯巴德市协商后,为卡尔斯巴德市巴蒂基托斯泻湖附近的以下地块准备、批准并采纳一份地方海岸带规划:由注册有限合伙企业Rancho La Costa拥有的土地;由圣地亚哥标准太平洋公司(Standard Pacific of San Diego, Inc.)拥有的土地(约80英亩),该土地由Rancho La Costa于1977年10月8日转让;以及由西方石油公司(Occidental Petroleum Company)拥有的土地。这些地块的所有权应以1979年9月12日为准。在本款中,“地块”指本段中确定的地块。本款要求的地方海岸带规划应包括以下所有要素: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f)(1) 在可行范围内保护农业用地和用途。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f)(2) 最大限度地减少沉积物造成的不利影响。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f)(3) 保护可行的公共娱乐机会。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f)(4) 提供与本款中规定的三项要素相符的经济上可行的开发。
本款要求的地方海岸带规划在经委员会采纳后,应被视为已认证,并应为本分部所有目的构成卡尔斯巴德市这些地块的已认证地方海岸带规划部分。该市针对这些地块的地方海岸带规划部分可根据本分部中有关地方海岸带规划修订的规定进行修订。此外,除非 (i) 卡尔斯巴德市采纳或颁布地方海岸带规划中包含的实施措施,或 (ii) 其他法定条款为这些地块的地方海岸带规划的采纳、认证和实施提供替代方案,否则本款要求的地方海岸带规划也可应任何这些地块所有者的请求由委员会修订。出于行政目的,委员会可将这些请求分组,以便在一次委员会听证会上安排审议。然而,委员会应自1982年1月1日起,每四个月至少安排一次对这些请求的审议。但是,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这些业主将不再有资格请求委员会修订地方海岸带规划。
如果委员会未能在本款规定的时限内采纳地方海岸带规划,这些地块应被排除在海岸带之外,并且不再受本分部管辖。立法机关颁布本款的意图是建立一个程序,以加快这些地块地方海岸带规划的准备和采纳,以便公众和受影响的业主尽快了解这些土地的允许用途。
(g)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g) 在德尔马高地路和圣地亚哥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大约250英亩被排除在外,具体如地图33所示。
(h)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0(h) 在卡梅尔谷路和圣地亚哥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大约45英亩被添加,具体如地图33所示。

Section § 3017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通过更新1980年的一张地图,改变了圣地亚哥县佩纳斯基托峡谷附近沿海区域的内陆边界。但是,这项改变只有在圣地亚哥市提交并获得批准一项排水计划后才能生效,该计划需确保米拉梅萨大道的延伸不会增加流入卡罗尔峡谷的水径流。

尽管有1976年法规第1330章第17条(经1976年法规第1331章第29条修订)的规定,以及1979年9月12日签署并于1979年9月14日向州务卿办公室备案的任何地图,或第30170条的任何规定,圣地亚哥县部分区域(位于佩纳斯基托峡谷,面积约95英亩)的沿海区域内陆边界特此修订,修订内容如1980年3月21日签署并于1980年3月21日向州务卿办公室备案的第33号修订地图所示;但前提是圣地亚哥市首先提交且委员会批准该区域的排水计划,该计划需为米拉梅萨大道延伸至805号州际公路提供排水,并足以确保米拉梅萨大道建设不会导致流入卡罗尔峡谷的水径流有害增加。

Section § 3017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为卡尔斯巴德市特定区域(如1980年提交州务卿备案的地图所示)制定地方海岸项目的时间表和流程。委员会必须首先起草该项目,并在公开听证和协商后通过。一旦通过,该项目即获认证,并可以特定方式修订,包括应当地财产所有人的请求进行修订,直到该市颁布自己的实施措施。如果委员会未能在截止日期前通过该项目,该区域将被排除在海岸区法规之外。该法律确保委员会与任何相关方之间关于规划服务的合同截止日期不会改变。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a) 委员会应于1980年10月1日或之前,向卡尔斯巴德市提交一份地方海岸项目土地使用部分的初稿,该部分涉及在1980年4月22日已提交州务卿备案的地图154和155上具体划定的区域。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b) 委员会应于1981年7月1日或之前,在公开听证并与卡尔斯巴德市协商后,通过卡尔斯巴德市境内在1980年4月22日已提交州务卿备案的地图154和155上具体划定的区域的地方海岸项目。该区域的地方海岸项目经委员会通过后,应视为已认证,并为本分部的所有目的,构成该区域的经认证的地方海岸项目。该区域的地方海岸项目可根据本分部有关地方海岸项目修订的规定进行修订。此外,在(i)卡尔斯巴德市通过或颁布任何此类地方海岸项目所包含的实施行动,或(ii)其他法定条款另行规定该区域地方海岸项目的通过、认证和实施之前,本分部要求的地方海岸项目也可应位于该区域内任何财产所有人的请求由委员会修订。为行政管理目的,委员会可将这些请求分组,以便安排在一次委员会听证会上审议;但委员会应至少每四个月安排一次这些请求的审议,从1982年1月1日开始。然而,在上述任一事件发生后,这些财产所有人将不再有资格请求委员会修订地方海岸项目。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c) 如果委员会未能在本分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该地方海岸项目,则该区域应从海岸区中排除,且不再受本分部规定的约束。立法机关在制定本节时的意图是,建立一个程序以加快该特定区域地方海岸项目的准备和通过,以便公众和受影响的财产所有人能尽快了解此类土地的允许用途。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d) 本节无意且不应被解释为授权修改、延长或变更委员会或任何区域海岸委员会与任何个人、企业或公司之间关于地图154和155上划定区域的规划服务的任何合同的截止日期或其他规定。

Section § 30171.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自1985年1月1日起卡尔斯巴德市农业转换费的处理方式。地方沿海农业补贴计划不得再征收新的农业转换费,但该计划中允许开发权的条款保持不变。

1985年之前签订的现有协议或合同不受影响,在此日期之前收取的费用必须用于有益于卡尔斯巴德农业的改进项目,或退还给已支付费用的人。偿还款必须在1985年1月1日或费用支付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后的90天内完成,并且需要放弃法律索赔。

索赔人必须向总务部申请退款。资金也可用于卡尔斯巴德沿海区域之外的改进项目,前提是这些项目支持当地农业并符合计划目标。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a) 除(b)款另有规定外,自1985年1月1日起,不得根据卡尔斯巴德市地方沿海计划中提供的农业补贴计划征收或收取农业转换费,该计划是根据第30171节通过并认证的。该计划的所有其他规定应继续有效,包括根据该计划开发指定区域的权利。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b) 本节不应影响根据该农业补贴计划于1985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包括支付任何费用以及根据协议或合同规定进行开发的权利。对于这些财产,截至1984年12月31日存在的农业补贴费应在卡尔斯巴德市内部支付和分配,或用于该市以外但有益于该市农业计划的项目,并应符合1984年9月30日存在的农业补贴计划的规定。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c) 根据农业补贴计划征收但未按照地方沿海计划存入农业改善基金,或截至1985年1月1日尚未以地方沿海计划土地使用政策计划分配给土地所有者的农业补贴形式支出的任何农业转换费,应由总务部用于偿还支付费用的一方(如果未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或按各方支付费用的比例偿还(b)款中提及的协议或合同的原始当事方。但是,如果需缴费的财产在原始协议或合同签订时处于期权状态,且期权持有人是农业补贴协议的一方,则分配给该财产的款项应在期权持有人行使期权的情况下支付给期权持有人。本节项下的偿还款应在1985年1月1日或费用支付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后的90天内支付,并且仅在被偿还方放弃因本节颁布而产生的任何潜在法律权利后方可支付。
(d)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d)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d)(1) 任何有权根据(c)款获得费用偿还的人,应向总务部提交索赔,总务部应确定索赔的有效性,并根据地方沿海计划或根据该计划签订的任何协议或合同项下支付的相对费用金额,按比例向该人支付份额。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d)(2) 特此将(c)款中提及的费用拨付给总务部,用于根据本节进行退款。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2(e) 尽管本分部包含任何地理限制,根据(b)款存入的资金可用于卡尔斯巴德市内部促进长期农业生产所需的物理或制度发展改进。如果这些改进与卡尔斯巴德地方沿海计划不冲突,并且州沿海保护委员会确定这些改进将有益于卡尔斯巴德市沿海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则这些资金可用于在圣地亚哥县沿海区域边界之外建设改进项目。

Section § 30171.5

Explanation

如果你在卡尔斯巴德沿海区域的非优质农田上进行开发,你需要支付一笔减免费,每英亩在5,000美元到10,000美元之间。这笔费用将存入州沿海保护基金。

收取的费用按优先顺序使用:首先用于恢复巴蒂基托斯泻湖的野生动物和栖息地;其次用于布埃纳维斯塔泻湖的解说中心;然后用于卡尔斯巴德的公共海滩通道;最后用于其他有益于自然资源的当地项目。

基金内可以设立一个专款账户来存放这些费用,所产生的利息也将以类似方式使用。至少50%的费用必须用于巴蒂基托斯泻湖的恢复。

这些费用专门用于缓解农业用途转换的影响,不能用于使项目符合现有法律或纠正不一致之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a) 在卡尔斯巴德市沿海区域内,位于第30170条 (f) 款和第30171条 (b) 款所述区域之外的非优质农田开发项目的减免费金额,应由卡尔斯巴德市当地沿海计划的适用部分确定,但每英亩不得低于五千美元 ($5,000),也不得高于一万美元 ($10,000)。根据本条收取的全部减免费应存入州沿海保护基金。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b) 根据本条收取的全部减免费特此拨付给州沿海保护局,并应由其按以下优先顺序支出:
(1)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b)(1) 恢复巴蒂基托斯泻湖的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栖息地。
(2)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b)(2) 在布埃纳维斯塔泻湖建设一个解说中心。
(3)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b)(3) 提供卡尔斯巴德市公共海滩的通道。
(4)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b)(4) 卡尔斯巴德市当地沿海计划中规定的,在卡尔斯巴德市沿海区域内,有益于或增强自然资源(包括露天种植的花卉业)利用的任何其他项目或活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c) 州沿海保护局可在州沿海保护基金中设立一个专款账户,并将根据本条收取的减免费存入该专款账户。该专款账户中款项产生的任何利息应根据 (b) 款支出。
(d)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d) 已收取并担保的减免费中,不少于50%应用于 (b) 款 (1) 项中规定的目的。
(e)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1.5(e) 除了用于缓解收取这些费用所针对的农业用途转换影响之外,根据本条收取的减免费不得用于使项目符合本分部规定的项目要素,或用于缓解原本与本分部不符的项目。在审查潜在项目是否符合本款规定时,州沿海保护局应与委员会协商。

Section § 301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涉及圣迭戈县帕洛玛机场附近的一个特定区域,该区域将被排除在沿海区域之外。这种排除只有在卡尔斯巴德市的工程师批准并且相关委员会认证该区域的排水计划后才会发生。卡尔斯巴德市负责在委员会的临时许可权限下实施和执行该计划。

在圣迭戈县,一块约180英亩的区域,位于帕洛玛机场以西和以南,如地图 (155) 所示(该地图已于1980年4月22日提交州务卿备案),在卡尔斯巴德市的市工程师批准并且委员会根据委员会的临时许可权限认证该区域的排水计划后,将被排除在沿海区域之外,该计划将由该市实施和执行。

Section § 30174

Explanation

这项法规更新了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县沿海区域的边界地图。它具体修改了1977年地图上最初显示的沿海区域内陆边界。这些修改包括:在德尔马高地路和圣地亚哥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移除了约250英亩土地,并在卡梅尔谷路和圣地亚哥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增加了约45英亩土地。此外,洛斯佩纳斯基托斯峡谷南支附近的边界也向海洋方向移动。

尽管有根据1976年法规第1330章第17节(经1976年法规第1331章第29节修订)通过的地图,沿海区域的内陆边界(如委员会于1977年3月1日通过的详细海岸地图157所示)应予修订,以符合地图A上所示的内陆边界;地图A特此通过引用采纳,并应在本节颁布之日提交至州务卿办公室和委员会。
地图A上明确显示的从沿海区域删除和添加到沿海区域的区域位于圣地亚哥县,概述如下:
(a)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4(a) 在德尔马高地路和圣地亚哥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约250英亩土地被排除,如地图A上明确所示。
(b)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4(b) 在卡梅尔谷路和圣地亚哥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约45英亩土地被添加,如地图A上明确所示。
(c)CA 公共资源 Code § 30174(c) 在洛斯佩纳斯基托斯峡谷南支源头附近,边界向海移动至第30103节所述的五英里限制,如地图A上明确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