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a) 本州大多数主要大都市区都可能遭受具有潜在破坏性的大震级地震。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b) 地球科学家估计,从现在到本世纪末,这些大都市区发生一次或多次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超过50%。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c) 委员会与地方、州和联邦其他机构合作,已启动项目以使本州为应对大地震威胁做好准备。第一个项目是南加州地震防备项目,由该办公室管理。此后,委员会在北加州启动了类似的努力,即湾区区域地震防备项目。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d) 通过南加州地震防备项目和湾区区域地震防备项目的工作,已制定并使用了地震减灾和防备计划、程序以及教育材料,以鼓励和支持南加州和北加州地方管辖区的防备活动。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e) 自1984年7月1日起,委员会和该办公室通过提供以下规划和技术援助,共同实施了一项全面的地震防备计划: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e)(1) 向地方管辖区、志愿机构和协会以及私营部门组织提供,以制定和实施减灾和预防计划,从而降低地震脆弱性。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e)(2) 提高全区域的防备和响应能力。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e)(3) 激励和促进地方管辖区开展创新的防备规划活动。
(f)CA 公共资源 Code § 2810(f) 南加州地震防备项目和湾区区域地震防备项目的活动已成功鼓励和支持了地方项目,这些项目旨在减少潜在的地震灾害,提高参与管辖区的防备能力,并提高公民对地震的认识和防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