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2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本分部另有说明,委员会主要负责将本分部中的规定和保护计划付诸实施。

Section § 2920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方面的一些权力。它可以接受来自不同来源的财政支持,例如赠款和捐款。委员会可以从其成员中组建团队,并向外部团体寻求建议。

如果需要,它可以聘请专业人士,提起或应对诉讼以维护其规章,制定与其职责相符的规则,并采取必要行动以高效履行其职责。

在履行其在本分部项下的职责时,以及除了委员会在第5章(自第29400条起)和第6章(自第29500条起)项下的具体权力和职责外,委员会可以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1(a) 接受任何人的赠款、捐款和拨款。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1(b) 从其成员中任命委员会,并从其他感兴趣的公共和私人团体中任命咨询委员会。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1(c) 签订合同或聘用委员会所需的任何专业服务,或用于执行其认为无法由其官员和雇员或由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满意地完成的工作和服务。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1(d) 在所有诉讼和程序中,以及在所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和法庭中,提起诉讼或被起诉,包括为制止违反本分部的行为而发出的禁止性和强制性禁令。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1(e) 制定与本分部一致的规章。
(f)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1(f) 采取为实现本分部宗旨所必需且与本分部一致的其他行动。

Section § 29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保护计划如何进行修改。要进行修改,委员会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就所需的修改发布详细通知。如果修改涉及政策,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并在投票前提前90天发出通知。其他修改则需要多数票通过,并提前30天发出通知。

如果计划修订影响到某个地方区域,该地方政府必须在一年内调整其地方计划以符合这些修改。如果地方政府反对某项修改,该修改在州立法机关批准之前不会生效。

如果苏森资源保护区或索拉诺县灭蚊区可能受到影响,则适用特定规则。如果修改与现有规则冲突,他们可以提出异议,并且此类修改需要立法机关批准才能进行。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2(a) 委员会可根据本分部修订保护计划。此类修订应由委员会在就拟议变更举行公开听证会后通过决议作出,并应提供充分的描述性通知。该描述性通知应包括对经认证的当地保护计划可能需要的任何变更的总体描述,以及当地保护计划在适用于沼泽区以外的任何区域时是否需要任何变更。如果拟议修订涉及保护计划的政策,则通过该修订的决议不得在拟议变更听证会通知发出后90天内进行表决,并且需要委员会三分之二成员的赞成票。通过保护计划任何其他修订的决议不得在拟议修订听证会通知发出后30天内进行表决,并且需要委员会多数成员的赞成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2(b) 任何地方政府或地区,或索拉诺县地方机构组建委员会,如果受保护计划任何此类修订的影响,应在修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并提交对当地保护计划或其任何组成部分的修订,以使该计划或组成部分符合修订后的保护计划。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2(c) 如果在(a)款规定的90天期限内,对沼泽区或沼泽区以外任何区域具有管辖权的地方政府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异议,则任何需要改变当地保护计划(适用于沼泽区或沼泽区以外任何区域)的保护计划政策修订,在获得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批准之前,不得生效。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2(d) 如果在(a)款规定的90天期限内,该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异议,理由是该修订与本分部不符,则保护计划的政策修订不得要求改变或修订由苏森资源保护区准备的当地保护计划组成部分,除非该修订已获得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批准。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2(e) 如果在(a)款规定的90天期限内,卫生局局长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异议,理由是该修订与《健康与安全法》的适用规定不符,则保护计划的政策修订不得要求改变或修订由索拉诺县灭蚊区准备的当地保护计划组成部分,除非该修订已获得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批准。

Section § 29203

Explanation

在1978年3月1日之前,一个委员会必须制作一份沼泽地的详细地图,其中包含主要和次要管理区。这份具有特定比例尺的地图将提交给县书记官备案。一旦备案,任何对沼泽地边界或管理区的更改都需要立法机关的批准。

委员会应不迟于1978年3月1日,为该沼泽地准备并采纳一份详细地图,比例尺为一英寸等于24,000英寸,该地图应显示主要和次要管理区,并且委员会应将其提交给县书记官备案。该地图向县书记官备案后,未经立法机关通过法规批准,不得再对沼泽地边界或主要或次要管理区的边界进行任何更改。

Section § 29204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不迟于1978年7月1日,委员会必须更新《旧金山湾区规划》并调整某些区域边界。这些更新不需要立法机关的批准,即使其他法律可能另有规定。

不迟于1978年7月1日,委员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6611条对《旧金山湾区规划》和现有优先使用区域边界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改。尽管《政府法典》第7.2篇(自第66600条起)中有任何相反规定,此类修改无需立法机关批准。

Section § 292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1972年《海岸带管理法》和任何其他相关联邦法律,湿地被纳入加利福尼亚海岸带的一部分。负责监督该区域的委员会,有权管理、规划并签发必要的证明,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这些法律。

除了在其他地方定义的某些设施外,委员会可以使用这些联邦法律中规定的任何权力,有效地控制和指导湿地资源的使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5(a) 湿地应被视为委员会所管辖的加利福尼亚海岸带的一部分,本分部应被视为委员会所管辖的加利福尼亚海岸带管理计划的一部分,其目的在于符合经修订的1972年《海岸带管理法》(P.L. 92-583; 16 U.S.C. 1451 et seq.),以及任何此前或此后颁布或修订的、与海岸带资源规划或管理相关的其他联邦法案。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9205(b) 除第25110节所定义的设施外,委员会可行使经修订的1972年《海岸带管理法》或其任何修订,或任何此前或此后颁布的、与湿地规划或管理相关的其他联邦法案中规定的任何及所有权力。除任何其他权力外,委员会可根据任何此类联邦法律授予或签发所需的任何证书或声明,以证明任何人的活动符合本分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