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Section § 29000
Section § 29002
这项法律强调了苏伊森沼泽地的重要性,它是加州一个重要的湿地地区。它为水禽和其他野生动物,包括一些濒危物种,提供了重要的越冬栖息地。法律强调人类活动影响着沼泽的生态系统,并承认其作为资源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它还警告说,未来的开发可能会损害该地区的野生动物价值,并且州政府支持为子孙后代保护这些资源。
Section § 29003
本节强调了通过实施多项措施来保护苏伊森沼泽这一重要湿地地区的必要性。它要求保持水质并加强水管理,包括排水和其他水控制。应制定有利于水禽的食物植物种植标准,并制定补充水供应计划以维持水质。此外,它还强调保护沼泽免受人类过度使用,并建立具有重要野生动物价值的缓冲区以支持湿地。
Section § 29004
本法律条款强调了旧金山湾区保护与发展委员会和渔业和野生动物部对苏松沼泽进行研究的相关发现。这项研究汇集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并最终促成了苏松沼泽保护计划的制定。
该计划包含了保护和管理沼泽自然及娱乐资源的建议,这些建议需要通过立法行动来实施。
Section § 29005
Section § 29006
本节阐明,本部不限制多项权力和权利。首先,城市、县或区可以制定额外的土地或水域使用法规来保护湿地资源,只要这些法规不与州法律要求冲突。其次,地方当局可以宣布和处理妨害。第三,司法部长可以采取法律行动,防止湿地遭到浪费或污染。最后,个人可以对私人妨害提起法律诉讼以寻求个人救济。
Section § 29007
Section § 29008
这项法律规定,由于苏伊森沼泽的独特之处,苏伊森沼泽保护计划是旧金山湾区计划的详细延伸。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区域应遵循这两个计划的政策。但是,如果两个计划在特定情况下发生冲突,苏伊森沼泽保护计划的政策将优先。
Section § 2900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苏伊森沼泽内或周边的土地符合特定标准,就应该为公共用途或资源管理而购买。首先,这块地应该适合钓鱼或观赏自然等活动,并且靠近人口中心或主要道路。其次,这块地应该适合改造成潮汐或沼泽环境,并且这种改造不应该是私人开发商在项目开发中必须履行的条件。最后,这块地应该有助于更有效地管理野生动物,提供更好的栖息地和狩猎机会,并且不应包括私人管理的野生动物区域,除非这些区域被出售给州政府。
Section § 29010
索尔顿沼泽地位于太平洋海水与萨克拉门托-圣华金三角洲淡水交汇处,形成了独特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淡水流入沼泽地对于维持其水质至关重要,但由于蓄水和引水,淡水流量已减少。
更多的引水可能会加剧盐度水平,除非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解决盐度问题的可能方案包括寻找替代淡水来源,目前正在对此进行调查。加利福尼亚州旨在通过州和联邦机构之间的合作讨论来有效管理水资源,从而保护沼泽地,并期望任何解决方案都能保障沼泽地免受有害影响。
Section § 29011
Section § 29012
Section § 29013
Section § 29014
本节明确指出,委员会对苏伊森沼泽区以外的开发项目没有管辖权,除非在特定章节中明确提及。在地方保护计划获得委员会批准和认证之前,沼泽区以外的任何活动均不受本分部和《苏伊森沼泽区保护计划》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