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9750

Explanation
委员会必须至少每两个月开一次会。这些会议对公众开放,并且会议日程必须公开宣布。会议的具体信息,比如时间和地点,需要在覆盖三角洲地区的主要报纸上至少刊登一次。重要的是,会议通知必须在会议日期前至少七天发布。

Section § 2975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委员会半数以上的投票成员必须出席才能正式开展工作。任何行动若要获得批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必须获得半数以上投票成员的同意。此外,每位成员的投票都必须单独记录。

Section § 297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制定自己的运作规则和程序。此外,委员会必须按照《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的指导方针,公开透明地举行会议。

委员会应制定其自身组织和运作所需的规章、条例和程序,并应按照《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九条(自第11120节起))的规定举行会议。

Section § 297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委员会必须设立至少一个关注三角洲的咨询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应包括来自州机构的代表以及对三角洲生态系统、水资源和包括娱乐、农业在内的社会经济方面感兴趣的利益攸关方。委员会应鼓励美国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等联邦机构提供意见。此外,委员会可以从其自身成员中组建委员会,或从其他相关公共或私人团体中任命额外的咨询委员会,并且还应采纳与三角洲相关问题的地方政府咨询委员会的见解。

Section § 297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在三角洲地区或里奥维斯塔市设立一个办事处。委员会可以为办公需要租赁或购买房产和设备。委员会创建的任何被视为公共记录的文件,都必须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的规定,可供公众查阅和复制。

Section § 2975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负责聘用执行董事并确定其薪资。执行董事管理委员会的运作,并可根据委员会的指示和政策签订合同。经委员会批准,执行董事还可以聘用履行委员会职责所需的工作人员。

Section § 2975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委员会支持和管理在三角洲地区为野生动物和农业购置自愿保护协议的过程。

Section § 2975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监督和支持旨在恢复或改善三角洲主要区域内自然栖息地的联合项目。这可以包括在三角洲创建国家遗产区等举措。

Section § 297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寻求并接受各种形式的财政支持。它可以申请联邦拨款,接受捐赠,并收取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委员会还可以使用来自债券销售、税收收益或其他州收入来源的州资金,以及来自公共和私人实体的财政捐助。

Section § 297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的每位成员都必须遵守《政府法典》第9篇(从第85100条开始)中列出的规定。这些规定通常涵盖公职人员的利益冲突、财务披露和道德义务等问题。

委员会所有成员均须遵守《政府法典》第9篇(从第85100条开始)。

Section § 29759

Explanation

委员会必须在2011年7月1日前制定并批准一项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该计划应指导三角洲管理委员会,以维持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该计划的关键要素包括:建议改善公共安全(如防洪)的方法;使经济目标与地方规划保持一致,以支持农业和社区;向水资源部提供关于防洪管理更新的反馈;以及提出如何促进沿河走廊休闲活动的建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9759(a) 不迟于2011年7月1日,委员会应经其成员多数票通过,制定并采纳一项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该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应包括信息和建议,以指导三角洲管理委员会关于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性的政策。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9759(b) 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9759(b)(1) 公共安全建议,例如防洪建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9759(b)(2) 地方总体规划和其他地方经济工作中的经济目标、政策和宗旨,包括关于三角洲地区农业及其基础设施和传统社区持续社会经济可持续性的建议。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9759(b)(3) 向水资源部提出的关于其定期更新三角洲防洪管理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9759(b)(4) 酌情确定沿主要河流走廊鼓励休闲投资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