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66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收取和征收被称为“评估费”的费用,以支付根据本分部建造或获得的任何改进项目或工程的维护和运营相关开支。

一个区可以根据本章征收和收取评估费,以支付根据本分部获得或建设的任何改进项目的维护和运营成本和费用。

Section § 2665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当董事会计划让区域内的业主支付改进项目的维护费用时,需发布一项决议。该决议必须包含两个主要部分:首先,一份报告,详细说明年度预算、每处房产的估算评估费用以及这些评估费用的计算方式;其次,关于业主何时何地可以表达他们对这些评估费用的担忧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26652

Explanation

董事会必须向该区内所有业主发送通知,告知他们一项与他们相关的决议,并使用一级邮件。此通知应在听证会日期前至少14天发送,并且必须包含几个关键细节。这些细节包括:确认决议已通过、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改进项目维护的年度估算预算、相关报告可在何处查阅的信息,以及可以回答有关拟议评估问题的人员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应安排将第26651条所述决议通过的通知,通过一级邮件邮寄给根据县最近一次均衡评估名册所示的该区内每位不动产所有者。该通知应在听证会设定日期前至少14天邮寄,并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6652(a) 一份声明,说明董事会已通过该决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6652(b) 决议中规定的关于拟议评估抗议听证会的时间、日期和地点。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6652(c) 一份关于改进项目维护和运营的年度总估算预算的声明。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6652(d) 一份声明,说明第26651条所述的报告可在该区办公室查阅。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6652(e) 董事会指定负责回答关于拟议评估咨询的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Section § 266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关于评估的听证会期间会发生什么。董事会会听取人们提出的任何异议。听证会结束后,他们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评估,然后通过决议最终确定评估,从而允许征收这些评估。

在听证会上,董事会应听取并审议所有异议。听证会结束后,董事会可以采纳、修订、更改、减少或修改任何评估,并应就报告中描述的每项评估作出决定。此后,董事会可通过决议确认评估并命令征收和收取这些评估。

Section § 26653.5

Explanation
如果董事会想要将评估费提高到超过往年收取的最高金额,他们必须遵守《政府法典》中另一条款规定的特定通知、抗议和听证规则来处理这一变动。

Section § 26654

Explanation
一旦董事会决定开始征收评估费,书记员必须记录一份通知,该通知将在财产上设立留置权,类似于街道改善工程的做法。董事会可以安排由书记员收取这些评估费,或者让它们像普通财产税一样到期缴纳。地区董事会必须向市或县偿还任何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