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7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截至2002年1月31日,一个委员会必须研究建立战略燃油储备的可能性,以保护加州居民免受炼油厂停产或供应问题导致的燃油价格突然上涨的影响。该研究应考虑成本、收益以及对消费者的影响,并咨询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等其他机构。

委员会的任务是确定适当的燃油储备量,不得少于加州最大炼油厂两周内可生产的量。他们必须考虑燃油库存、储存可用性以及未来潜在的供应中断。

法律要求评估从该储备中释放燃油的系统,并确保客户可以返还等量的加州以外生产的燃油。应评估现有设施的储存能力,并应考虑由独立运营商管理该储备。

此外,委员会应与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合作,并咨询其他机构,向州长和立法机关建议一项减少石油依赖的战略。这包括对2010年和2020年汽油和柴油消耗量的预测、减少燃油消耗增长的目标,以及提高能源效率和推广非石油燃料。

所有研究必须与关于汽油价格的其他调查保持一致,这些调查是由以往立法会议授权的。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a) 截至2002年1月31日,委员会应审查运营战略燃油储备的可行性,包括对消费者可能产生的成本和收益,以及对公众燃油价格的影响,以保护加州消费者和企业免受源于炼油厂停产及其他类似供应中断导致的短期内大幅价格上涨的影响。在评估战略燃油储备的潜在运营时,委员会应咨询其他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b) 委员会应审查并建议适当的燃油储备水平,但储备量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少于委员会估计加州最大炼油厂在两周内可生产的精炼燃油量。在进行此项审查和建议时,委员会应考虑以下所有因素: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b)(1) 在加州市场合理可得的符合加州标准的燃油或燃油组分的库存。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b)(2) 当前和历史燃油库存水平。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b)(3) 燃油储存的可用性和成本。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b)(4) 未来供应中断、价格飙升的可能性,以及由此给加州消费者和企业带来的成本。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c) 委员会应评估一种从储备中释放燃油的机制,该机制允许任何客户随时签订合同,从储备中提取燃油,以换取等量的符合加州规格的燃油,且该燃油产自加州以外的来源,客户同意在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但不超过六周)将其交付回储备。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d) 委员会应评估来自现有设施的储备储存空间。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e) 委员会应评估由独立运营商运营的储备,该运营商专门从事燃油采购和储存,并通过竞争性招标选出。
(f)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f)
(1)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f)(1) 不迟于2002年1月31日,委员会和州空气资源委员会,经与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州和地方机构协商后,应为州长和立法机关制定并采纳关于加州减少石油依赖战略的建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f)(2) 该战略应包括委员会基于当前对经济和人口增长、石油基燃料供应和可用性、车辆效率以及替代燃料和先进交通技术利用的最佳估计,对2010年和2020年汽油、柴油和石油消耗量的基准情景预测。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f)(3) 该战略应包括建议的全州目标,以减少汽油和柴油消耗增长率,提高交通能源效率,以及利用非石油基燃料和先进交通技术,包括替代燃料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高燃油效率汽车。
(g)CA 公共资源 Code § 25720(g) 本节所要求的各项研究应与1999-2000届常会2000年部分通过的涉及汽油价格的法案所要求的任何其他研究同时进行。

Section § 25721

Explanation
委员会必须在2002年1月31日之前,向州长、州议会和总检察长提交关于战略天然气储备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如果委员会认为建立天然气储备以保护消费者免受因供应中断导致的价格突然上涨是可行的,那么它就应该申请建立该储备所需的法律授权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