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a) 委员会应设立并管理气候创新计划,为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提供财政激励,以开发和商业化技术进步,这些技术进步要么帮助加利福尼亚州在更短的时间内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气候目标,要么使该州更能抵御气候变化的影响,例如干旱和野火。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 在管理气候创新计划时,委员会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1) 向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拨款。
(2)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
(A)Copy 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A) 向研究团队拨款,这些团队由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与加利福尼亚州公立大学的学生、教职员工或研究人员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的设施内(包括创新中心、创新与创业中心或加利福尼亚科学与创新学院)共同组成,具体根据总部设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公司与这些公共实体之间的谅解备忘录或合同规定。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A)(B) 尽管有 (a) 款规定,合格申请人可包括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这些实体与委员会签订书面协议,承诺如果获得激励,公司将把总部迁至加利福尼亚州并遵守本章要求,且这些实体来自已颁布以下任何法律的州:
(i)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A)(B)(i) 废止或撤销,或具有废止或撤销效力,现有的州反歧视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
(ii)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A)(B)(ii) 授权或要求歧视同性伴侣或其家庭,或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
(iii)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A)(B)(iii) 设立反歧视法的豁免,以允许歧视同性伴侣或其家庭,或允许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的歧视。
(iv)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2)(A)(B)(iv) 否认或干涉,或具有否认或干涉效力,妇女选择生育或选择并获得堕胎的权利,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6部第2分部第2章第2.5条(从第123460节开始)的规定。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3) 开展由利益相关者驱动的流程,以识别并优先考虑对气候创新计划的技术进步的投资,这些技术进步: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3)(A) 为该州的气候目标提供最大的潜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零排放交通、锂加工、制造和回收、再生农业以及干旱和野火预防。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3)(B) 未被其他资助计划充分解决。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3)(C) 可能利用并吸引大量联邦资金到加利福尼亚州。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4) 与合格申请人协商拟议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这些协议提供根据本章允许的财政激励。书面协议可包括委员会要求的此类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在书面协议确定的期限内偿还部分或全部财政激励。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5) 将协商好的书面协议提交委员会批准,批准应在根据《巴格利-基恩公开会议法案》(《政府法典》第2编第3分部第1部第1章第9条(从第11120节开始))举行的正式通知的公开会议上进行,包括第 (4) 款中的拟议条款和条件。
(6)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6) 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以下所有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6)(A) 根据本章获得财政激励的每个申请人的名称。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6)(B) 每个申请人的估计投资金额。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6)(C) 创造或保留的估计就业岗位数量。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6)(D) 授予资金接受者的财政激励金额。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5.2(b)(6)(E) 如果适用,从资金接受者收回的财政激励金额。
(Added by Stats. 2022, Ch. 251, Sec. 11. (AB 209) Effective September 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