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620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加州的目标,即通过确保能源服务环境友好、安全、可靠且价格合理,来改善其公民的生活质量。它强调了州政府开展当前能源市场未能充分覆盖的研发项目的重要性。这些项目应推动有益于加州居民并符合州政策的能源科学和技术。此外,州委员会还应帮助提振加州经济,特别是支持本地企业。

州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以下各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a) 为本州人民的最佳利益,应通过提供环境友好、安全、可靠且价格合理的能源服务和产品,改善其公民的生活质量。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b) 为改善本州公民的生活质量,州政府开展公共利益能源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是适当且必要的,这些项目是竞争性和受监管能源市场未能充分提供的。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c) 公共利益能源研究、示范和开发项目应推动对加州公民有价值的能源科学或技术,并应符合本章的政策。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d) 为加州人民的最佳利益,委员会应在其由法规、规章和其他官方政府授权所界定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促进本州的整体经济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为加州本地实体提供经济利益。

Section § 2562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由委员会负责管理,旨在推广能提升环境效益、系统可靠性并降低成本的能源技术。其主要目标是引入先进技术,以造福电力公用事业客户。

该项目侧重于多个领域,例如开发尖端交通技术以减少排放、提高能源效率,以及创新发电方式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它还强调利用可再生能源,并改进能源的输送和储存。

为实现这些目标,该项目采取组合式方法,平衡风险与效益,并寻求广泛的项目类型。它包括一个开放的项目遴选过程,鼓励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多元化参与。

项目资金可通过各种财务安排提供,包括合同、赠款或贷款,以支持这些研究项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a) 委员会应制定、实施和管理特此设立的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该项目应包括委员会认定为竞争性市场和受监管市场未能充分提供的全方位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活动。委员会应根据本章的政策管理该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b)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开发并帮助推向市场能源技术,这些技术应提供更高的环境效益、更高的系统可靠性和更低的系统成本,并通过以下投资为电力公用事业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利益: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b)(1) 超出适用标准减少空气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并有益于电力和天然气缴费人的先进交通技术。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b)(2) 在建筑、电器、照明及其他应用中超出适用标准提高能源效率,并有益于电力公用事业客户。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b)(3) 超出适用标准进一步减少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并有益于电力公用事业客户的先进发电技术。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b)(4) 减少或消除水或其他有限资源消耗、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或改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输送或分配的先进电力技术。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 为实现 (b) 款中确立的目标,委员会应为该项目采取组合式方法,该方法应具备以下所有特点: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1) 有效平衡将为加州电力客户提供实实在在的能源或环境效益的各种活动和投资的风险、效益和时间跨度。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2) 强调创新的能源供应和终端使用技术,侧重于其可靠性、可负担性和环境属性。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3) 包括具有增强输配电能力潜力的项目。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4) 包括具有增强可再生能源的可靠性、调峰能力和存储能力潜力的项目。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5) 展现为根据《公用事业法》第 399.8 条提供资金的所有部门带来的利益平衡。
(6)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6) 解决关键技术和科学障碍。
(7)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7) 展现短期、中期和长期潜力之间的平衡。
(8)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8) 确保过去、当前和未来的研究不被不必要地重复。
(9)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9) 为通过该项目资助的项目的未来市场利用提供条件。
(10)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10) 确保开放的项目遴选过程,鼓励为多种类型的研究以及多样化的获奖者群体授予研究资金,并平等考虑来自公共和私营部门的研究提案。
(1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c)(11) 与其他相关研究项目协调。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d) 本章所用的“奖励”一词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赠款、机构间协议、贷款及其他旨在资助公益研究、示范和开发项目或计划的财务协议。

Section § 25620.1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委员会定期召集一个咨询委员会,就哪些项目和计划应获得资金提供建议。咨询委员会应包括来自相关组织(如消费者和环保团体)以及电力公司的代表。此外,参议院和众议院各三名议员可以参与咨询委员会的活动,只要他们的参与符合其立法职责。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1(a) 委员会应定期召集一个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应提出建议,以指导委员会选择根据本章获得资助的计划和项目。咨询委员会应酌情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公共事业委员会、消费者组织、环保组织以及受《公共事业法典》第381条资助要求约束的电力公司的代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1(b) 由参议院临时议长任命的三名参议院议员,以及由众议院议长任命的三名众议院议员,可以与咨询委员会会面并参与其活动,只要这种参与不与其作为立法机关议员的各自职位相冲突。

Section § 25620.1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旨在确保对节能技术研发的持续投资能带来经济和环境效益。它确立了一项州政策,即利用资金支持市场未能覆盖的科学或技术进步。2007年至2012年间为能源研究征收的资金将转入一个专门基金,用于这些目的。公用事业委员会不会保留所有资金,其中最多10%可拨给电力公司,用于与能源输配电相关的项目。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5(a) 为确保对能源效率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示范的审慎投资持续产生显著的经济、环境、公共健康和可靠性效益,州政策和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经拨款后可用于能源相关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的资金,应被用于推动竞争性市场和受监管市场未能充分提供的科学或技术。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5(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根据《公共事业法典》第399.8条为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所征收的资金,应转入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基金。在2007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期间征收的资金,应按本章规定的目的使用。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15(c) 公用事业委员会不保留根据《公共事业法典》第381条授权的、用于电力公司在输配电功能方面的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投资的资金,而是根据 (b) 款转入委员会的资金中,最多10%应授予电力公司,用于输配电功能方面的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项目,且这些项目应符合本章的政策并受本章要求约束。

Section § 2562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委员会应如何管理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他们需要制定申请项目资金的程序,并根据项目的优点来选择项目。此外,委员会必须通过起草初步文本、向公众发布通知并允许公众提出意见来制定运行该计划的法规。书面意见征询期为30天,所有意见必须被阅读并记录,以确保透明度。如果需要,可以请求并举行公开听证会。通过的法规应向公众提供,包括在线版本,并送交行政法办公室。所概述的详细程序是临时性的,有效期至2012年1月1日,除非后续修订延长该日期。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a) 为确保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的有效实施和管理,委员会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a)(1) 制定征集项目或计划资助奖励申请的程序,并确保计划的有效管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a)(2) 根据优点评估和选择将在此计划下获得资助的计划和项目。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 委员会应依照以下程序制定实施该计划的法规: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1) 准备拟议法规的初稿,并向任何索取副本的人提供初稿副本。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2) 向任何已要求获得委员会制定法规通知的人提供拟议法规的公示。该通知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2)(A) 对拟议法规的清晰概述。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2)(B) 关于如何获取拟议法规副本的说明。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2)(C) 一项声明,说明如果未安排公开听证会以审查拟议法规,任何人在书面意见征询期结束前不迟于15天,均可请求举行按照委员会程序进行的公开听证会。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3) 在提供第 (2) 款要求的通知后,接受为期30个日历日的书面公众意见。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4) 证明所有书面意见均已由委员会阅读和审议。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5) 将所有书面意见归档,该档案应包括用于制定拟议法规的任何书面事实支持的副本,包括书面报告以及与法规通过相关的任何公开听证会的笔录或会议记录副本。该档案应向公众开放查阅并可供法院使用。
(6)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6) 在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和意见征询期届满前至少15天,采用第 (2) 款规定的程序,对拟议法规的任何重大修订提供公示。
(7)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7) 如果有利害关系方请求举行听证会,则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应按照委员会程序进行。
(8)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8) 在委员会定期安排并已发出通知的会议上通过任何拟议法规。该法规应立即生效,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
(9)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9) 以使公众易于获取法规副本的方式公布任何已通过的法规。任何已通过的法规也应在互联网上提供。委员会应将已通过法规的副本送交行政法办公室出版,或者,如果委员会认为印刷该法规不切实际,则提供关于何处可获取法规副本的适当参考。
(10)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10)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本款规定了一项临时豁免,免除《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的要求,适用于为实施第25620.1条和第25620.2条而必需的法规,这些法规是根据本款规定的程序通过的。
(1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2(b)(11) 本款应于2012年1月1日失效,除非后续颁布的法规删除或延长该日期。然而,在2012年1月1日之后,委员会无需重复任何程序步骤,在通过一项已于2012年1月1日前完成的法规时,采用本款规定的程序。

Section § 25620.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委员会如何为项目或计划提供奖励。这些奖励可以授予个人或团体,用于项目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委员会还可以向包含多个相关项目或汇总项目的各方提供奖励。

委员会可以建立多方协议,让多个实体共同参与资助和研究。法律允许向主承包商和分包商支付预付款,前提是分包合同具有约束力、可执行并包含绩效里程碑。奖励还可以包括根据工作授权分配任务的能力。在做出任何奖励之前,委员会必须评估项目的预期成本和效益。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3(a) 委员会可以根据本章的规定,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提供奖励,用于根据第25620.5节选定的项目或计划的规划、实施和管理。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3(b) 委员会可以向包含一组相关项目或计划的项目或计划提供奖励,也可以向汇总直接受益于该奖励的项目的当事方提供奖励。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3(c) 委员会可以建立多方协议。在多方协议中,委员会可以是两个或更多方之间共同协议的签署方。这些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出资、杠杆研究、合作和会员安排。如果委员会签订这些协议,它应成为这些协议的当事方,并可以分担角色、责任、风险、投资和成果。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3(d) 委员会可以颁发包含以下能力的奖励:向主承包商支付预付款,以使其能够向作为联邦机构、国家实验室或州实体的分包商支付预付款,条件是该分包合同具有约束力且可执行,并包括具体的绩效里程碑。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3(e) 委员会可以颁发包含根据工作授权分配任务能力的奖励。
(f)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3(f) 在根据本章为研究、开发或示范计划或项目作出任何奖励之前,委员会应确定拟议计划或项目的预期成本以及任何定性或定量效益。

Section § 2562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凡是根据本章开发知识产权(例如发明或创意作品)时,加利福尼亚州应从中获得公平的权利或利益份额。负责的州委员会可以决定有多少(如果有的话)应归加州所有。他们有权与获得奖励的人协商,以共享这些权利或利益。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4(a) 凡是根据本章开发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权利或从中获得的利益的公平份额应归属于加利福尼亚州。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4(b) 委员会可以决定知识产权或从中获得的利益的任何份额(如果有的话)应归属于州。委员会可以与奖励获得者协商知识产权或利益的共享机制。

Section § 25620.5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征集奖励申请的各种方法,包括密封式招标、竞争性谈判、总协议以及单一来源或独家来源方式。审查提案的评审小组必须主要由州雇员组成,并且不得存在利益冲突。

当规格明确时,密封式招标方法是合适的;而当细节不确定或通过讨论能改善结果时,竞争性谈判则更为适用。如果符合州的最佳利益,可以基于单一来源或独家来源方式提供奖励,但需满足某些条件,例如证明其独特性或紧急需求。

委员会在基于独家来源方式采取行动前,必须提前60天通知立法委员会,并且奖励应优先考虑加州本地实体。本节规定是可分割的,这意味着如果其中一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可以适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a) 委员会可以征集奖励申请,采用密封式竞争性招标、竞争性谈判程序、委员会内部签发的总协议、政府法典第一编第五部第10章(自第4525条起)规定的专业服务公司遴选方法、机构间协议、单一来源或独家来源方式。当评审小组召开会议审查和评分提案时,评审小组可以包括非委员会雇员的人员,但前提是州雇员在评审小组中的成员比例不得低于50%。参与评审小组的人员不得与评审小组审议的提案存在任何利益冲突。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b) 当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可以足够具体地描述,以便根据招标书中规定的规格和标准对投标进行评估时,可以使用密封式招标方法。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 委员会可以在以下任何情况下使用竞争性谈判程序: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1) 无论何时,如果期望的奖励不是固定价格。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2) 无论何时,如果项目规格无法详细起草,以适用于密封式竞争性招标。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3) 无论何时,如果需要比较所提交投标的不同价格、质量和结构因素。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4) 无论何时,如果需要给予投标人修改其提案的机会。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5) 无论何时,如果与投标人就其提案的技术和价格方面进行口头或书面讨论将为州带来更好的结果。
(6)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c)(6) 无论何时,如果奖励的价格不是决定性因素。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d) 委员会可以签订机构间协议。
(e)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e) 委员会可以基于单一来源方式提供奖励,通过从两个或更多方中选择,或通过向能够提供类似货物或服务的多方征集多份申请。州的成本应合理,且委员会只有在确定符合州最佳利益的情况下,才能与特定方签订单一来源协议。
(f)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f) 委员会,根据(g)款并与总务部协商,可以在州的成本合理且委员会做出以下任何一项决定时,基于独家来源方式提供奖励: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f)(1) 提案是未经请求的,并符合本章的评估标准。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f)(2) 专业知识、服务或产品是独一无二的。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f)(3) 竞争性招标会妨碍及时获取必要的信息、货物或服务。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f)(4) 奖励资助多阶段提案的下一阶段,且现有协议正在令人满意地履行。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f)(5) 当委员会确定其符合州的最佳利益时。
(g)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g) 委员会不得根据(f)款使用独家来源方式提供奖励,除非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g)(1) 委员会在根据(f)款采取行动前至少60天,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和立法机关两院的相关政策委员会,说明其拟采取的行动。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g)(2) 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在(1)款要求的通知之日起60天内批准或不反对拟议行动。
(h)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h) 委员会在根据本章提供奖励时,应优先考虑加州本地实体。
(i)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5(i) 本条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果本条的任何规定或其适用被认定无效,该无效不影响在没有该无效规定或适用的情况下可以生效的其他规定或适用。
就本条和第25620条而言,“加州本地实体”指以下任一情况:
一家为开展业务而组建的公司或其他商业形式,其总部设在加州并在加州制造符合激励或奖励条件的产品;或一家为开展业务而组建的公司或其他商业形式,其在加州设有业务办事处,并在加州实质性制造符合激励或奖励条件的产品,或在加州实质性开展符合激励或奖励条件的研发,具体由发放激励或奖励的机构确定。

Section § 2562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与总务部合作,购买实施某项裁决所需的保险。支付这项保险的资金可以来自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基金,该基金与《公用事业法典》第384条相关。

委员会经与总务部协商,可以购买实施裁决所需的保险。购买保险的资金可以从根据《公用事业法典》第384条设立的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基金中拨付。

Section § 25620.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委员会雇佣或与提供专业知识或服务的不同组织合作,以支持其项目。他们可以使用一个名为“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基金”的专项资金来支付这些服务费用。

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的资质来选择这些服务,例如所需的专业知识类型或有助于高效完成工作的独特资源的可用性。他们可以从已经签订合同或有协议提供类似专业知识的各种实体中进行选择。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7(a) 委员会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实体签订合同,或通过机构间协议从其获取技术、科学或行政服务或专业知识,以支持该计划。为此目的的资金应从公共利益研究、开发和示范基金中拨付。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7(b) 委员会可以根据第 (a) 款所述的服务或专业知识,依照第 25620.5 条的规定进行选择。如果已与多个实体及其分包商签订了用于类似目的的合同或机构间协议,委员会可以从这些实体中选择特定类型工作所需的特定专业知识。特定专业知识的选择可以仅基于对资质的审查,包括所需的具体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的可用性,或获取与工作特别相关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模型、技术设施,或有助于加快工作质量和绩效的协作或机构隶属关系。

Section § 25620.8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每年10月31日前提交一份关于其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的年度报告。报告必须包括计划改进建议、计划影响和效益摘要、天然气投资领域资金分配和成功项目的详细信息、未来资金计划以及项目预算和成果。此外,报告还应说明计划支出指南的任何变更。委员会可以纳入之前提交给公共事业委员会的报告中的信息,并且必须制定保护机密信息的标准。报告的提交格式必须符合《政府法典》的特定条款。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 委员会应不迟于每年10月31日,准备并向立法机关的相关政策委员会和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1)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1) 针对该计划的改进建议。
(2)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2) 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的影响和效益摘要。
(3)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3) 关于资金如何分配给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的每个天然气投资领域的摘要。
(4)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4) 描述在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的每个天然气投资领域获得资助的成功或有前景的项目。
(5)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5) 未来一年内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预期资金举措和活动的摘要。
(6)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6) 关于经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批准的项目预算和效益、所有正在进行的项目以及最近完成项目的信息。
(7)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a)(7) 描述公益研究、开发和示范计划支出指南或合格项目的任何近期变更。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b) 作为根据本节提交的每份年度报告的一部分,委员会可以包含之前在提交给公共事业委员会的报告中提供过的信息。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c) 委员会应制定保护机密或专有信息的程序,并在准备根据本节提交的每份年度报告时咨询所有利益相关方。
(d)CA 公共资源 Code § 25620.8(d) 根据本节提交的报告应按照《政府法典》第9795节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25620.9

Explanation

如果你根据本章为一个微电网项目获得资金,你不能用这笔钱购买柴油发电机或柴油备用发电机。

对于与微电网部署相关的项目,根据本章获得的资金的接收者不得将这些资金用于购买柴油发电机,包括柴油备用发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