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第25402.11条和第25531条另有规定外,如果委员会发现本分部任何条款被违反,或即将发生构成紧急情况的违规行为,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公众健康、福利或安全,总检察长应委员会请求,应向法院申请禁止该违规行为。法院可根据情况,通过发布临时限制令、初步禁令及永久禁令,准予禁止性或强制性禁令救济。
Chapter 10
Section § 25900
如果存在与公众健康、福利或安全相关的违规行为或违规威胁,相关的加州委员会可以要求总检察长立即制止。他们通过获得法院命令来阻止违规行为或要求立即采取特定行动。法院可以发布各种类型的命令来处理这种情况,包括临时和永久性的命令。
紧急行动 公共健康保护 福利安全 总检察长申请 法院禁令 临时限制令 初步禁令 永久禁令 违规行为 委员会调查结果
Section § 25901
这项法律允许对委员会的决定不满的人在30天内请求高等法院进行审查。这被称为提交“强制令状”。不提交令状并不妨碍某人以其他方式质疑该决定,例如在后续的法庭案件中。法院通常会维持委员会的决定,除非能证明委员会越权、没有确凿证据或没有正确遵守规则。
这些法院审查的程序规则主要遵循另一部法律《民事诉讼法典》中已规定的某些程序。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01(a) 委员会在其就本分部规定的任何事项作出决定后30天内,除非第25531条另有规定,任何受害人可向高等法院提交一份强制令状申请书以进行审查。未能提起此类诉讼并不妨碍某人质疑某项决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无论是在为执行该决定而提起的任何司法程序中,还是在为获得其他民事救济而提起的任何司法程序中。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01(b) 除非法院认定以下情况,否则委员会的决定应由法院维持:(1) 委员会越权或滥用职权,(2) 仅根据对委员会面前记录的审查,该决定在整个记录看来没有实质性证据支持,或 (3) 委员会未能按照法律要求的方式进行。
(c)CA 公共资源 Code § 25901(c) 除本条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法典》第1094.5条的 (f) 和 (g) 款适用于根据本条进行的程序。
强制令状 高等法院审查 受害人 委员会决定 司法挑战 实质性证据 管辖权 程序 民事救济 法院裁决条件 审查程序 提交截止日期 管辖权限制 《民事诉讼法典》 法律审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