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160

Explanation

当有人向公共机构申请租赁、许可或类似批准时,该机构可以要求提供信息,以查看该项目是否可能损害环境,或者是否需要一份详细的环境报告。如果提供的任何信息是“商业秘密”——一种受保护的机密信息——则除了对报告的准备工作有需求的公共机构之间,不得在报告中分享或使用该信息。

(a)CA 公共资源 Code § 21160(a) 任何人向任何公共机构申请租赁、许可、执照、证书或其他使用权时,该公共机构可要求该人提交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以使该公共机构能够确定拟议项目是否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或准备环境影响报告。
(b)CA 公共资源 Code § 21160(b) 如果如此提交的任何或所有信息,根据提交该信息者在《政府法典》第7924.510条中的定义,属于“商业秘密”,则不应将其纳入影响报告或由任何公共机构以其他方式披露。本节不应被解释为禁止对影响报告的准备拥有合法管辖权的公共机构之间交换经适当指定的商业秘密。

Section § 21161

Explanation
当政府机构完成一个项目的环境报告时,他们必须在线向规划与研究办公室提交一份完成通知。这份通知需要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例如使用经纬度标明的位置,并确认环境报告已完成。不提交这份通知并不会使项目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