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指的是加州综合废物管理委员会。
Chapter 2
Section § 15003
本法律将“电池组”定义为一组可充电干电池,通常为特定用途而组合。这些电池组通常带有电线、端子和保护性外壳。
电池组定义 可充电电池 干电池 电池应用 引线 端子 介电外壳 电池组装 电池组件 特定用途电池 电池外壳 电池组结构 电池连接 电池组应用
Section § 15004
本法律条款将“委员会”一词定义为加州综合废物管理委员会。
加州综合废物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定义 废物管理 综合废物管理 委员会术语 PRC 第 15004 条 加州废物政策 环境治理 废物处置法规 废物管理监督
Section § 15005
本节定义了“干电池”。它是一种密封装置,由一个或多个产生电力的电池单元组成。这些电池可以由多种金属制成,例如铅、锂或汞,并且有多种形状,例如纽扣形或圆柱形。它们可用于商业、工业、医疗、机构或家庭环境,包括不可充电和可充电类型,例如碱性电池或锂电池。
干电池 伏打电池 原电池 密封容器 电能 铅电池 锂电池 锰电池 汞电池 氧化银电池 锌空气电池 锌碳电池 可充电电池 不可充电电池 商业和工业用途
Section § 15006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被描述为“易于拆卸的”时,这意味着当电池或产品不再可用时,消费者应该能够使用普通家用工具将其从产品中分离或拆卸。
“易于拆卸的”就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而言,是指在产品、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寿命终止时,消费者可以使用常用家用工具将可充电电池或电池组从消费产品中分离或轻松拆卸。
易于拆卸的电池 可充电电池拆卸 电池组分离 消费产品电池 产品寿命终止 家用工具拆卸 电池可及性 可拆卸电池 可分离电池组 电池拆卸要求 消费者电池指南 报废电池处理 电池更换 产品生命周期 电池回收准备
Section § 15007
这项法律将“制造商”定义为任何制造干电池、充电电池或电池组,或可充电消费产品的人。
“制造商”指任何制造干电池、充电电池或电池组,或可充电消费产品的人。
制造商定义 干电池 充电电池 电池组 可充电消费产品 电池制造 电池生产商 电池生产 电池行业 消费电子产品 储能产品 电池技术 电池设备 产品制造 电子设备电池
Section § 15008
本法律定义了什么是“氧化汞纽扣电池”。它是一种含有氧化汞电极的电池,通常小巧呈纽扣状,常用于助听器等消费产品。
氧化汞电池 纽扣电池 助听器电池 消费产品 电池电极 小型电池 纽扣状电池 氧化汞 电池定义 电池法规 电池类型 电池用途 电池组件
Section § 15009
本节定义了“氧化汞电池”是什么,明确指出它包括含有氧化汞电极的电池,但不包括氧化汞纽扣电池。
氧化汞电池 电池定义 电池电极 氧化汞电极 纽扣电池排除 电池组件 电池分类 化学电池 电池类型 氧化汞 纽扣电池排除 电池材料 电池种类 电池法规 电池术语
Section § 15010
本法律定义了何为“可充电电池”,并明确了哪些情况下的电池不属于此定义。可充电电池是指任何含有镉或铅电极的干电池,可以重复使用并多次充电。
然而,根据本定义,用作汽车或船只等交通工具主电源的电池,以及用作内存或计时备用电源的电池,不被视为“可充电电池”。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5010(a) “可充电电池”指任何含有由镉或铅或其任何组合构成的电极的任何形状的干电池,该电池旨在重复使用,并且在重复使用后能够充电。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5010(b) “可充电电池”不包括以下任何一种:
(1)CA 公共资源 Code § 15010(b)(1) 任何用作交通运输主要电源的干电池,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或船只。
(2)CA 公共资源 Code § 15010(b)(2) 任何仅用作内存或程序指令存储、计时或任何类似目的的备用电源的电池,如果主能源供应中断或瞬间波动,该电池需要不间断电力才能运行。
可充电电池定义 镉电极 铅电极 干电池 重复使用 可充电电池排除项 交通运输电源 汽车电池 摩托车电池 船只电池 备用电源电池 内存存储电池 程序指令电池 不间断电源 能源供应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