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07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一个区域可以承担的各种权力和职责。一个区域可以提供多种用途的水,管理污水和废物,并在获得当地消防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执行消防等任务。它可以参与城市规划、垃圾处理和公共娱乐,包括公园和高尔夫球场。该区域还可以负责街道照明、蚊虫控制和警察保护。此外,它还可以进行街道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和停车设施的建设,但州或地方道路项目需要获得必要的批准。

区域可为以下一项或多项目的购置、建造、维护和运营财产、工程和设施: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a) 为区域居民提供生活用水、灌溉用水、卫生用水、工业用水、消防用水和娱乐用水。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b) 收集、处理或处置区域及其居民的污水、废物和雨水。
(c)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c) 行使根据《1987年消防区法》(《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2分部第3部分(第13800条起))赋予或施加于消防区的任何权力、职能和职责。
如果区域包含任何向区域内任何领土提供消防服务的当地机构的任何部分,则除非区域已获得该当地机构的同意,否则区域在该领土的火灾预防或扑灭方面不具有任何权力。
(d)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d) 对区域内物理增长进行综合规划。
(e)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e) 收集或处置垃圾或废弃物。
(f)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f) 通过公园进行公共娱乐,包括但不限于水上公园和休闲港口、游乐场、高尔夫球场、游泳池,或用于全年娱乐的娱乐建筑,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和私人会议设施,以及其他公共广场和场所。
(g)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g) 街道照明。
(h)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h) 蚊虫消灭。
(i)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i) 警察部门的设备和维护,或其他警察保护,以保护和保障生命和财产。
(j)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j) 区域内任何街道的全部或部分开辟、拓宽、延伸、拉直和铺设,但须经交通部(就州高速公路而言)和《车辆法典》第385条所定义的当地主管机构(就其管辖下的高速公路而言)同意。
(k)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k) 桥梁、涵洞、路缘、排水沟、排水管以及附属于(j)款所述目的的工程的建造和改进,但须经交通部(就州高速公路而言)和《车辆法典》第385条所定义的当地主管机构(就其管辖下的高速公路而言)同意。
(l)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0(l) 停车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建造和维护。

Section § 13070.1

Explanation

在本节中,“取得”一词指通过不同方式获得某物,例如购买、租赁、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取得,或作为礼物接收,或为特定目的而划拨。

在本章中,“取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征用、购买或租赁取得,以及通过捐赠或奉献获得。

Section § 13071

Explanation
本法允许该区灵活管理其自身财产。该区可以保留、使用、享用、出租或出售其拥有的任何财产。

Section § 130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地区理事会,如果认为可行、经济上可行且符合公共利益,可以为地区提出超出最初设立时确定的新目的。理事会随后可以召集一次特别选举或等待下一次普选,让选民决定是否采纳这些新目的。如果多数选民同意,该地区就可以开始为这些额外目的开展工作。

只要理事会通过决议认定,地区为第13070条中规定的任何目的(且这些目的未在设立该地区的决议中规定)行使其权力是可行、经济合理且符合公共利益的,理事会可以召集一次特别地区选举,并提交给该地区的选民,或在下一次地区普选中提交给他们,以决定该地区是否应采纳此类额外目的。如果在就该提案进行的选举中,多数票赞成采纳此类额外目的,则该地区可以为此行使其权力。

Section § 1307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一个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发行债券来承担债务。

债券债务可以按照本文规定的方式在该区内产生。

Section § 1307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管理一个区域的理事会要求所有居民和业主连接到该区域的污水、雨水、供水和垃圾清除服务。这意味着任何需要这些服务的建筑物都必须使用该区域的系统。理事会还可以对这些服务收取费用,只要这些费用是合理且必要的。

Section § 130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截至1970年7月1日仍在运作的区,不得开展超出该日期之前已进行或计划进行的任何新活动或提供新服务。如果某项活动或服务停止了,就不能重新启动。

但是,如果区在本法生效之日有现有义务,这些义务仍然可以履行,并且本法不会影响任何已确立的合同权利。

截至1972年1月1日,区委员会必须正式记录并通知州务卿其截至1970年7月1日的活动和服务。他们还需要列出截至本法生效之日的任何剩余义务,并将此信息发送给州审计长。这份文件确认了区被允许开展的活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5(a) 任何区不得从事或提供在1970年7月1日之前尚未从事、提供或已列入预算的任何活动或服务。凡区内的任何活动或服务终止后,不得重新启动。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5(b) 尽管有 (a) 款的规定,截至本节生效之日区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应被视为 (a) 款的例外,且可完全履行,且本节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解释为损害任何人的合同权利。
(c)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5(c) 在1972年1月1日或之前,区委员会应书面证明给州务卿截至1970年7月1日正在从事、提供或已列入预算的任何及所有活动和服务,以及截至本节生效之日区的所有未履行义务,并应将该证明的副本传送给州审计长,该证明应作为区获授权开展活动的推定证据。

Section § 130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洪堡县第一度假区改善区在其区域内生产、购买和销售电力。如果有人想对该区在2000年7月1日之后设定的电力费率或收费提出异议、更改或宣布无效,他们必须在决定作出后的120天内提出。但是,如果法律挑战涉及未满足特定通知和披露要求的费率、收费或资本设施费,则此120天限制不适用。

(a)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6(a) 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并且除了本章授予的任何其他权力之外,洪堡县第一度假区改善区可以在其区边界内生产、购买和销售电力。
(b)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6(b) 除 (c) 款另有规定外,任何针对该区旨在攻击、审查、撤销、宣布无效或废止一项规定或更改该区提供的电力商品或电力服务的费率或收费的条例、决议或动议,且于2000年7月1日或之后通过的司法诉讼或程序,应在该条例、决议或动议生效之日起120天内提起。
(c)CA 公共资源 Code § 13076(c) 如果未遵守《政府法典》第54999.35条的通知和披露要求,则 (b) 款规定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于根据《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二部第一章第13.7章(第54999条起)提起的旨在抗议或质疑费率或收费或寻求退还资本设施费的任何司法诉讼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