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690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担任州内的民选职位,并被征召在美国武装部队服役,那么只要他们的任期尚未结束,他们就有权在兵役结束后返回其工作岗位。

Section § 16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一名公职人员曾离开岗位后又返回,他们仍然拥有与其职务相关的所有权利和特权,就好像他们从未离开过一样。

Section § 1692

Explanation
当担任职务的人员缺席时,他们的职位可以依法临时填补。这个临时任命的期限是直到原人员返回,或者直到他们的任期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Section § 1693

Explanation
如果一名官员在最初上任前需要宣誓或提供担保,那么他们在重新回到岗位职责前也必须再次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