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7
Section § 1330
这项法律要求退伍军人事务部长设立一个特别委员会,负责美化和提升加利福尼亚墨西哥裔美国退伍军人纪念碑。该委员会将由七名成员组成:五名由州长选定,一名由参议院临时议长选定,另一名由众议院议长选定。部长还将从委员会成员中选出一人担任委员会主席。
Section § 1331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成员不会因其职务而获得报酬。
Section § 1332
Section § 1334
本节授权对萨克拉门托州属土地上现有纪念碑进行改进,具体地点位于第九街、第十街、L街和N街为界的区域。这些改进旨在美化和提升现有纪念碑及其周边区域。
这些改进的资金将来自私人捐款以及由加利福尼亚墨西哥裔美国退伍军人纪念碑美化和提升委员会管理的现有资金。退伍军人事务部也可以为此目的接受捐款。
在加利福尼亚墨西哥裔美国退伍军人纪念碑美化和提升委员会开始任何施工之前,财政部必须确认有足够的私人资金可用。此外,委员会必须签署一份州维护协议,以确保用私人资金进行持续维护。
Section § 1335
本节概述了委员会在升级纪念碑的设计和建造方面可以做些什么。他们可以为项目的各个阶段设定时间表,并建立收集和选择设计方案的流程。委员会负责选择筹款和建造合作伙伴,监督项目开发,并规划重新落成典礼。他们还必须与总务部合作,最终确定纪念碑的尺寸,并获得总务部和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对设计和位置的批准。
Section § 1335.5
本法律条款涉及总务部在委员会的协助下,设计和建造一座升级版纪念碑。他们需要审查设计方案,以发现潜在的维护问题,并确保纪念碑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的指导方针和安全规定。他们还需要检查并批准环境文件。在施工开始前,他们必须最终确定并批准所有计划,获得必要的许可,并确保所有事项都已到位,包括保险和施工检查的详细信息。此外,重点还在于制定一份纪念碑的长期维护协议,涵盖老化、破坏或搬迁等问题。最后,一旦施工开始,该部门还会检查承包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