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1480(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本部门运营的公墓中,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的配偶或子女的安葬费可以免除,如果公墓管理人员确定配偶或子女的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安葬费用。
(b)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1480(b) 根据 (a) 款获得豁免的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的配偶或子女的任何安葬费用,应从非州政府资金中支付。
(c)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1480(c) 公墓管理人员应寻求(如果可用)来自联邦、县和其他地方机构的报销,以抵消根据 (a) 款授权的豁免所造成的任何费用损失。
(d)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1480(d) 公墓管理人员可以募集私人捐款,以抵消根据 (a) 款授权的豁免所造成的任何费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