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旗帜”一词在加利福尼亚州州旗和美国国旗方面的含义。它将加州州旗定义为包括任何官方授权的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以及它们的任何表现形式。同样,美国国旗被定义为任何法律认可的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以及任何可能被普遍认为是代表美国国旗的描绘,包括其星条图案。

(a)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611(a) “旗帜”,在本分部中使用时,指加利福尼亚州州旗和美国国旗,如本节所定义。
(b)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611(b) “加利福尼亚州州旗”包括经本州法律授权的任何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以及其任何尺寸、任何材质制成的或在任何材质上呈现的、明显声称是本州任何此类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的任何图片或表现形式,以及显示其设计的任何图片或表现形式。
(c)CA 军事与老兵 Code § 611(c) “美国国旗”包括经美国法律授权的任何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或其任何图片或表现形式,或其任何部分或若干部分的图片或表现形式,任何尺寸、任何材质制成的或在任何材质上呈现的、明显声称是上述任何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的,或其图片或表现形式,其上应显示颜色、星条,无论其数量如何,或其任何部分或若干部分,以致普通人未经深思熟虑看到时,可能会相信其代表美利坚合众国的旗帜、旗标、军旗或舰旗。

Section § 61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加州国民警卫队或海军民兵的旗帜和军旗应与美国武装部队相应组织的旗帜和军旗保持一致。但是,在特定旗帜上,它们可以展示州徽而非美国国徽。此外,本节规定,已故成员的家属可以按照军事惯例,接收在成员葬礼上使用的旗帜作为纪念品,这些旗帜随后归家属所有。

Section § 6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受州政府支持的军事团体,在举行仪式或执行任务时,不得携带除美国和加州旗帜或横幅之外的任何其他州或国家的旗帜或横幅。

Section § 614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故意在公共场合通过毁坏、焚烧或污损美国国旗或加利福尼亚州州旗等行为来表示不敬,他们就犯了轻罪。

Section § 6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禁止使用美国国旗或州旗的规定不适用于某些物品和例外情况。这些包括珠宝、文具或出版物等物品,只要旗帜上没有额外的图案或文字,并且不用于广告。如果使用方式获得美国或州法律或军事规章的允许,也不受此限制。

Section § 6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公共场合或会议上展示任何旗帜、横幅或类似物品,作为对政府进行暴力对抗的象征,或作为鼓励无政府主义活动的煽动,则构成重罪。使用这些符号来支持暴力或推翻政府是违法的。

Section § 6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了在教堂礼拜期间可以悬挂教堂旗帜外,任何旗帜都不能悬挂在美国国旗的上方或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