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劳动法 Code § 10001(a) 2019年8月14日,州长签署了N-17-19号行政命令,设立了未来工作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除其他事项外,“未来的潜在工作以及塑造这些工作以改善所有加州人生活的机会”,“将帮助加州企业、工人社区在经济上蓬勃发展,同时应对技术和工作场所结构与实践的快速变化的政策和实践”,“将缩小加州人就业和工资差距的政策和实践”,“吸引雇主创造未来良好、高薪工作的策略”,以及“未来工作的劳动力发展、培训、教育和学徒计划”。
(b)CA 劳动法 Code § 10001(b) 2021年3月,未来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其报告《工作与工人新社会契约》,建议加州除其他行动外,帮助 (1) 确保为所有想工作的人创造足够数量的就业机会,包括向使命导向型企业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2) 消除在职贫困,包括通过为工人组织工会和工人协会提供支持,以及支持“高标准”就业,(3) 建立21世纪的工人福利模式和安全网,包括开发可携式福利平台并鼓励学徒和其他技能培养计划,(4) 提高优质工作的标准和份额,包括通过设立加州就业质量孵化器来支持高质量工作的增加,以及 (5) 通过提供激励措施鼓励私营部门投资工人培训,使加州具备应对技术、气候和其他冲击的就业和技能,从而实现“未来保障”。
(c)CA 劳动法 Code § 10001(c)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一个以加州为中心的联合工人合作社系统可以通过鼓励民主运营的高标准合作社企业的发展来推进这些目标,这些企业促进公平的经济发展,减少不平等,并增加获得生活工资工作的机会。事实证明,工人合作社为工人带来了财富积累和其他重要利益,包括免受更大经济力量影响的自主权、经济衰退期间更强的韧性、更低的劳动力流失率、在健康、安全和其他工作场所问题上更大的发言权,以及更公平的薪酬。立法机关希望研究联合工人合作社系统如何推进未来工作委员会的目标,特别是当这些目标适用于历史上资源不足的社区时。